小学音乐室管理制度
1、音乐教室一切音乐专用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设备按上级和学校有关公共财产保管制度,定期清点;如有损坏,及时上报。
2、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设备添置登记,钢琴、电子琴、琴架、乐谱、节奏乐器、cd片等专用器材摆放整齐。
3、学生进入教室,应提前排好队,有序进入教室,按规定座位坐好,室内保持安静、严禁随意喧哗、走动、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更不能带食物饮料入内。下课时依次离开教室,不得拥挤。
4、教师在使用本教室前,应首先学会操作,注意用电安全;避免造成人为故障和损坏。
5、使用音乐教室,应爱护教室内的公共财产,不随意动用室内的乐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使用后应切断室内的所有电器的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6、音乐室一切设备,教具未经负责管理的教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或拿走。室内器材外借,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如因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7、每天活动结束,要进行大扫,搞好室内环境整洁工作、及时做好使用后物品的归类和存放,并认真做好使用情况登记的记录。
8、其他师生需要使用音乐教室,须经本室的管理教师同意,使用前应由双方验收器材,设备等,使用时应按本制度要求进行管理,使用后,双方及时联系,清查设备与器材,做到有效管理。
9、音乐教师应配合学校积极组织开展校园艺术活动和学生课外艺术课程。
10、室内要做好通风、防潮、防尘、防霉、防盗、防火的安全工作。
第二篇:丽春路小学音乐室管理制度
丽春路小学音乐教室管理制度
一、音乐教室有专人管理,学生进音乐室上课,应提前排好队,有序进入教室。下课时依次离开教室,不得拥挤。
二、使用音乐教室,应爱护教室内的公物,不随意动用室内的乐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三、室内所有音乐教学器材要登记造册,建立明细帐目,做到帐物相符。特殊器材有专用设备存放,贵重器材可由教师负责保管。音乐室一切设备、教具,未经负责管理的教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或拿走。
四、室内布置有一定的艺术氛围,各类器材摆放整齐有序,方便教学。定时打扫,保持音乐室的清洁卫生,师生不得携带食物和其他与学习无关的物品进入音乐教室。
五、教学时要爱护器材,细心使用。平时对各种器材要经常检查、养护,出现故障要及时维修。
六、使用音乐教室者,使用后应切断室内所有电器的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各种器材使用要注意人员安全,有防火、防盗、防霉等措施。
七、每次使用后,使用人应在《使用情况登记簿》上认真登记。
八、其他师生需要使用音乐教室的,须经本室管理教师同意。使用前应由双方验收器材,设备等。使用时,应按本制度要求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