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开展农村“领头雁”培训工作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今冬明春实施农村“领头雁”培训计划的通知》精神,增强新当选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做好新形势下农村工作的本领,巩固和发展农村“两委”换届成果,为切实做好这次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实施。实施农村“领头雁”培训计划是省委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提升党员干部素质能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各县区委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实施农村“领头雁”培训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在2月底前完成培训任务。广大农村党员干部要按照省、市委要求,积极参加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在推进“转型发展,绿色崛起”中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区委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这次培训以县区集中培训为主。各县区要成立由县区委领导担任组长的农村“领头
雁”培训工作领导组,并成立相应的培训机构,对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方式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具体的安排部署,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讲课,县区委书记要以身作则、亲力亲为,在这次培训中安排一次专题讲座。各县区组织部门要主动和民政、党校等部门沟通联系,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三、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各县区委根据省委组织部要求,要结合当地实际,精心设计课程,丰富培训内容,加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要创新培训方式,积极探索务实管用、灵活多样的培训方法和途径,激发参训学员参加教育培训的内在动力。
四、落实培训经费,保障资金到位。此次培训经费主要由省、市两级党费负担。按照每村600元的标准下发培训经费,各县区根据自身实际扩大培训范围的经费可从县管党费中支出。各县区委组织部要积极落实培训经费,加强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五、建立健全制度,加大督促检查。各县区要扎实做好培训登记、培训考评、定期报告、经费管理、食宿安排、交通安全等各项工作。采取灵活的培训方式和严格的教学管理,适时组织考试,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市委组织部将采取随机抽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督促检查各县区农 2
村“领头雁”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全市实施农村“领头雁”培训实行半月一报制度。各县区培训计划完成后,于20xx年3月10日前向市委组织部作出专题书面报告。
3
第二篇:罗白乡:再当惠农政策五级告知工作的“领头雁”
罗白乡:再当惠农政策五级告知工作的“领头雁”
自“惠农政策告知制”在江州区推行以来,罗白乡就先人一步,快人一拍,在政府大院、集镇、各村屯等设置了惠农告知栏,将惠民政策告知“全覆盖”,将群众受益情况“全公开”,当好落实惠农政策五级告知制的“领头雁”。
近两年,由于工作的细致、扎实,罗白乡认真落实“惠农政策”政策工作“给群众一个明白,还村干一个清白”先进经验先后得到了崇左市委黄克书记、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邓卫平书记等领导的充分肯定。随后,龙州、扶绥、大新等兄弟县区纷纷到该乡交流“五级告知”工作经验,达到了共同提升的目的。
让群众一分不少地享受政策实惠,让基层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罗白乡推进工作的出发点和落实点,据悉,20xx年该乡的危房改造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村低保补贴等补贴项目均严格按照程序评议、公示、落实资金,共830多万补贴资金一分不少的发到群众手中,从源头上预防了腐败,没有一起村屯干因补贴资金贪污腐败的案件发生,扎实落实了国家强农惠农政策“最后一公里”工作。(苏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