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滩初级中学开展“红十字博爱月”活动总结
为纪念第68个“5.8”世界红十字日,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红十字精神,我校积极响应县教育局红十字会的号召,全校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红十字博爱月”各项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精心筹划。
根据建湖县教育局《关于开展“红十字博爱月”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我校红十字会在学校党委、校长室的领导下,制订了《江苏省上冈高级中学开展“红十字博爱月”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由政工校长担任组长,各处室、各年级管理小组、校医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活动组织领导机构,精细落实各项活动安排,全员参与。
二、围绕主题,开展活动
在学校党委、校长室的领导下,我校从5月6起,积极开展“红十字博爱月”“五个一”活动,在天一楼东侧展示了内容为“人道、博爱、奉献”、“汇聚人道力量,共建和谐社会”戗牌,营造了活动氛围。5月7日上午二节课下,学校党政办姜正余主任在“红十字博爱月”活动启动仪式上作了题为《凝聚人心 广施人道》的讲话,学校文化长廊开辟专栏进行红十字相关知识宣传,使全校师生加深了对红十字精神和内涵的理解。学校工会组织全校教师向白血病儿童捐款,金额达三万五千二百元,团委会积极组织全校学生“爱心包裹”捐款七千多元,表达了冈中师生扶危济困的浓浓爱意;5月8日,德育处对各班级“人道、博爱、奉献”主题板报进行了检查评比;5月11日下午各班级召开主题班会,各班级通过幻灯片、抢答赛等形式,让学生充分了解红十字基础知识及精神内涵;5月13日下午,学校组学生志愿者赴吴滩敬老院进行环境卫生清扫志愿服务活动,受到地方政府领导和群众的一致好评;同学们在参加实践活动之后认真撰写心得体 1
会、交流心得;5月18-19日晚7:30,学校组织学生观看了科教影片《献血与健康》;5月28日,校医室负责人唐跃建下讲话对全校师生进行常见的急救常识培训;5月22日下午全校举行了“红十字—人道的力量”主题征文竞赛活动,获奖情况通过校信通平台、学校网站向全校师生及家长公布,部分同学的作品被征文评审组老师推荐上传学校网站,学生在征文中喊出了“心存善念”、“鲜红的十字”、“为善良撑腰”、“让行动表达爱”等口号,流露出践行红十字精神的决心和信心。
三、加强督导,及时总结
自“红十字博爱月”活动开展以来,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分工明确,积极组织实施开展各项活动,在检查中指导,在指导中落实。对各年级、各班级主题班会、板报、征文、综合实践等参与活动的情况及时检查、评比公布,重视发掘、培养典型,增强了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活动结束以后,学校对活动情况进行了总结量化评比,学校对获奖二十个活动先进集体和五十七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 2
第二篇:关于开展红十字博爱月活动的通知
莱农团字(2007)第10号
关于开展红十字博爱月活动的通知
各团总支、团支部:
为纪念五·八世界红十字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落实青岛市红十字会、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红十字博爱月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校团委决定开展“红十字博爱”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活动时间
5月8日至5月28日
二、 活动主题
1、 学微尘、做微尘、奉献爱心、共建和谐 2、 “服务奥运、共建和谐”红十字在行动
三、 活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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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一次微尘精神学习活动
以“学微尘、做微尘、奉献爱心、共建和谐”为主题,通过组织演讲比赛、公益之星评选、微尘事迹宣讲等活动形式在广大学生中宣传微尘精神,形成互帮互助、团结友爱的良好校园风尚。有条件的学院可以组织志愿者开展大学生微尘事迹宣讲活动。
2、组织一次志愿服务活动
各学院结合实际,根据团市委和校团委落实的《城阳各高校与城阳各街道结对表》分配方案,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农村开展既关注民生,又突出红十字精神的志愿服务活动,建立1-2项特色志愿服务项目或创新案例。
3、 组织一次培训活动
以普及卫生救护知识为重点,组织学生开展初级救护、奥运澳帆知识的培训活动,让学生了解奥运、参与奥运会,营造人人争当奥运志愿者的良好氛围。
4、 组织一次宣传活动
弘扬红十字精神、志愿服务精神,组织学生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品、布置宣传栏等开展宣传活动,宣传奥运知识、无偿献血知识、捐献造血干细胞知识。积 2
极发动学生报名参加澳帆赛应急献血志愿者。
四、 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抓好落实
各团总支、团支部要充分认识开展红十字博爱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围绕活动内容,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宣传和活动计划,选择不同的活动形式和内容,动员学生积极参与,确保每项活动取得实效。
2、注重宣传,增强实效
注重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要通过宣传横幅、橱窗展览、张贴标语、报纸、网站等形式进行宣传,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
3、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红十字博爱月活动结束后,各团总支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5月28日前形成书面材料,将文字版和电子版(邮箱:7332412@163.com)及活动的影像资料等活动材料报团委办公室。
共青团莱阳农学院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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