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赛项规程
一、赛项名称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二、竞赛目的
通过竞赛,检验参赛选手的计划组织能力、网络组建技术能力、网络故障诊断与排除能力、网络安全构架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综合职业素养,引导高职信息安全专业建设及教育教学改革,深化校企合作,加快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步伐,促进高职教育紧贴产业需求培养企业急需的现代化技能人才。
三、竞赛内容与规则
(一)竞赛方式
本赛项为团体赛,以院校为单位组队参赛,不得跨校组队。每支参赛队由3名选手(设队长1名)和不超过2名指导教师组成。参赛选手须为20##年在籍高职学生,性别不限。
(二)竞赛内容
赛项竞赛时间为6小时,重点考核参赛选手进行网络组建、网络系统安全策略部署、信息保护、网络安全运维的综合实践能力,具体包括:
1. 参赛学生能够根据大赛提供的比赛方案,设计信息安全防护方案,并且能够提供详细的信息安全防护设备部署示意图。
2. 参赛学生能够根据业务需求和实际的工程应用环境,实现网络设备、安全设备、服务器的连接,并对设备进行互联互通并进行调试。
3. 参赛学生能够在各类型网络设备及服务器上配置各种协议和服务,实现网络系统的运行,并根据网络业务需求配置各种安全策略,以满足应用需求。
4. 参赛学生能够根据网络实际运行中面临的安全威胁,防范并解决网络恶意入侵和攻击行为;考查选手网络系统运行与监控、数据库运行状态等不良信息及病毒、构建和维护绿色网络的实战能力。
5. 参赛学生能够按照要求准确撰写工作总结。
四、竞赛规则
1. 竞赛工位通过抽签决定,竞赛期间参赛选手不得离开竞赛工位。
2. 竞赛所需的硬件设备、系统软件和辅助工具由组委会统一安排,参赛选手不得自带硬件设备、软件、移动存储、辅助工具、移动通信等进入竞赛现场。
3. 参赛队自行决定选手分工、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4. 参赛队在赛前10分钟进入竞赛工位并领取竞赛任务,竞赛正式开始后方可展开相关工作。
5. 竞赛过程中,选手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若因选手因素造成设备故障或损坏,无法继续竞赛,裁判长有权决定终止该队竞赛;若因非选手个人因素造成设备故障,由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
6. 竞赛过程中,允许参赛选手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竞赛规则接受领队指导教师的一次指导,指导时长为15分钟。参赛选手可自主选择是否接受指导,接受指导的时间计入竞赛总用时。
7. 竞赛结束(或提前完成)后,参赛队要确认已成功提交所有竞赛文档,裁判员与参赛队队长一起签字确认,参赛队在确认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8. 竞赛命题规则
(1)竞赛题目以实际项目为基础,体现网络信息安全领域的先进技术、主流产品和应用,符合行业应用相关的工程规范及标准,体现网络信息安全领域的人才需求特点。
(2)竞赛题目设计和评分规则体现竞赛的选拔性,具有一定难度。
(3)赛项专家组封闭命题,理论与实践、知识与能力并重,注重参赛选手综合职业能力的考核,体现高职计算机信息安全类专业人才培养特色。
五、竞赛流程与考点分布
六、评分标准与奖项设定
(一)评分方式
1.制定原则
竞赛评分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分标准注重考查参赛选手以下各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1)信息安全网络组建能力。
(2)信息安全管理的整体内容全面性、目标机漏洞定位的准确性、主机加固操作正确性、信息安全设备配置与防护的正确性、规范性和合理性。
(3)相关文档的准确性与规范性。
(4)团队风貌、团队协作与沟通、组织与管理能力和工作计划性等。
2.评分方法
参赛队成绩由赛项裁判组统一评定;采取分步得分、错误不传递、累计总分的计分方式。
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如有不服从裁判判决、扰乱赛场秩序、舞弊等不文明行为,由裁判长按照规定扣减相应分数,情节严重的取消竞赛资格,竞赛成绩记0分。
(二)奖项设定
赛项设参赛选手团体奖,一等奖占比10%,二等奖占比20%,三等奖占比30%。
获得一等奖的参赛队指导教师由组委会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七、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队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软件,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申诉应在竞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时不予受理。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队领队向相应赛项仲裁工作组递交书面申诉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申诉报告须有申诉的参赛选手、领队签名。
3.赛项仲裁工作组收到申诉报告后,应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6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告知申诉处理结果。如受理申诉,要通知申诉方举办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如不受理申诉,要说明理由。
4.申诉人不得无故拒不接受处理结果,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申诉人不满意赛项仲裁工作组的处理结果的,可向大赛赛区仲裁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
(二)仲裁
大赛采用两级仲裁机制。赛项设仲裁工作组,赛区设仲裁委员会。赛项仲裁工作组接受由代表队领队提出的对裁判结果的申诉。大赛执委会办公室选派人员参加赛区仲裁委员会工作。赛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由省(市)领队向赛区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赛区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九、赛事保密细则和预案
1.竞赛开始前5天完成竞赛题库设计和评分细则制定。
2.赛题统一印刷、运输和保密管理。
3.竞赛开始前24小时由赛项执行委员会从备选试题中选定竞赛用题。
十、赛场开放的技术方案
为便于媒体、企业代表、院校师生以及家长等更好地了解网络信息安全及高职计算机信息安全技术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特制订赛场开放方案:
1.指导教师在规定时间入场指导。
2.设定参观路线,有限制地向媒体、企业代表、院校师生及家长等社会公众开放。
3.在竞赛场地指定区域设立展览展示区域,设专人接待讲解。
4.在竞赛场地指定区域设立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体验区,设专人组织、指导参观者体验。
5.企业和参赛选手家长代表进入竞赛场地需经赛场裁判员同意,不得有大声喧哗等影响参赛选手竞赛的行为发生。
“2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赛项技术规范
一、 竞赛项目行业、职业技术标准
网络工程在设计、组建信息系统过程中主要有以下6项国家标准,参赛代表队在实施竞赛项目中要求遵循如下规范:
二、 竞赛场地和环境标准
1.赛场环境设计
赛场每个工位内设有操作平台并配备220V电源,工位内的电缆线应符合安全要求。每间竞赛工位面积6-9㎡,以确保参赛队之间互不干扰。竞赛工位标明工位号,并配备竞赛平台和技术工作要求的软、硬件。环境标准要求保证赛场采光(大于500lux)、照明和通风良好,每支参赛队提供一个垃圾箱。
2.竞赛环境依据竞赛需求和职业特点设计,在竞赛不被干扰的前提下赛场全面开放。欢迎各界人员沿指定路线、在指定区域内到现场观赛。
三、 竞赛设备技术平台
(一)竞赛软件
竞赛组委会提供个人计算机(安装Windows操作系统),用以组建局域网和广域网,并安装Office等常用应用软件。
竞赛组委会提供服务器环境,按照大赛要求提供网络服务。
(二)竞赛设备清单
* 说明:竞赛现场三层交换机型号为DCRS-5200-28。DCRS-5950-28T规格高于DCRS-5200-28,功能覆盖DCRS-5200-28,两款设备配置方法相同,可供备赛使用。
2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项目竞赛须知
一、 参赛队须知
1.参赛队名称:统一使用规定的学校代表队名称,不接受跨省市、跨校组队报名。
2.参赛队组成:每支参赛队由3名20##年同校在籍高职学生组成,性别和年级不限,包括队长1名。
3.指导教师:每支参赛队可配指导教师2名,指导教师经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后确定。
4.每省可配领队1名,负责竞赛的协调工作。
二、 指导教师须知
1.严格遵守赛场的规章制度,服从裁判,文明竞赛。持证进入赛场,禁止将通讯工具和存储设备带入赛场。
2.竞赛过程中,允许参赛选手在规定的时间里按照规则,接受指导教师指导。参赛选手可自主选择是否接受指导,接受指导的时间计入竞赛总用时。
3.现场指导教师必须预先报名,确定后不允许更换。现场指导教师以实名制进入赛场。
4.竞赛过程中,指导教师应严格遵守竞赛的统一安排进场指导,准时进场、准时离场,不能借故拖延。
5.指导教师进入现场后,仅限于口头指导,不得亲自动手操作任何与竞赛有关的工具和设备;禁止指导教师书写、传递、夹带纸片等任何资料;不得串岗,仅限于在赛场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如有违反此项规定的,该参赛队将被取消竞赛成绩。
三、 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严格遵守赛场规章、操作规程,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文明竞赛。
2.选手凭证进入赛场,在赛场内操作期间应当始终佩带参赛凭证以备检查。
3.参赛选手进入赛场,不允许携带任何书籍和其他纸质资料(相关技术资料的电子文档由组委会提供),不允许携带通讯工具和存储设备。
4.各参赛队应在竞赛开始前一天规定的时间段进入赛场熟悉环境,入场后,赛场工作人员与参赛选手共同确认操作条件及设备状况,设备、材料、工具清点后,由参赛队长签字认可。
5.竞赛时,在收到开赛信号前不得启动操作,各参赛队自行决定分工、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在指定工位上完成竞赛项目,严禁作弊行为。
6.竞赛过程中,因严重操作失误或安全事故不能进行竞赛的(例如操作中发生短路导致赛场断电的、造成设备不能正常工作的),现场裁判员有权中止该队竞赛。
7.在一天的竞赛期间,选手在9:00~15:00连续工作,食品、饮水等由赛场统一提供。选手休息、饮食或如厕时间均计算在竞赛时间内。
8.凡在竞赛期间提前离开的选手,当天不得返回赛场。
9.为培养技能型人才的工作风格,在参赛期间,选手应当注意保持工作环境及设备摆放,符合企业生产“5S”(即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和素养)的原则,如果过于脏乱,裁判员有权酌情扣分。
10.在竞赛中如遇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故障,经裁判确认后,可向裁判长申请补足排除故障的时间。
11.参赛队欲提前结束竞赛,应向现场裁判员举手示意,由其记录竞赛终止时间,竞赛终止后,不得再进行任何与竞赛有关的操作。
12.各竞赛队按照竞赛要求和赛题要求提交递交竞赛成果,禁止在竞赛成果上做任何与竞赛无关的记号。
13.竞赛操作结束后,参赛队要确认成功提交竞赛要求的文件,裁判员在竞赛结果的规定位置做标记,并与参赛队一起签字确认。
第二篇:“20xx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物联网技术应用赛项规程
“20xx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
物联网技术应用赛项规程
一、赛项名称
物联网技术应用
二、竞赛目的
通过竞赛,考察参赛选手物联网技术应用水平和实践操作能力;引领相关专业的教育教学改革与专业建设,满足物联网技术应用领域快速增长的人才需求;引导高职院校及社会各界关注物联网产业,促进物联网技术(包括自动识别、网络传输、应用开发等)的普及。
三、竞赛方式与内容
(一)竞赛方式
本赛项为团体赛,以院校为单位组队参赛,不得跨校组队。每支参赛队由3名选手(设场上队长1名)和不超过2名指导教师组成。
(二)竞赛内容
竞赛内容模拟学生“e动校园生活”的一天,集物联网时代的移动支付、智慧生活等主题应用。赛项以“通关赛形式”进行,参赛队完成一个关卡中规定的技术题目后,晋级下一关卡。关卡难度逐步升级,具有一定的连贯性。
具体考核知识点及内容包括:
(1)竞赛平台硬件的安装部署
竞赛目的:考查选手对物联网应用系统的常规硬件设备(感知层设备、网络层设备)掌握的基本知识,考查选手对常规硬件设备的组装调试等方面的操作技能,考查选手使用物联网常规硬件设备技能。
竞赛方式:现场实物操作,在竞赛过程的若干个关卡中体现。 竞赛要点:提供竞赛平台硬件(感知层设备、网络层设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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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网络拓扑图、电路图、各硬件设备的技术文档资料,利用竞赛所提供的工具、软硬件测试工具进行安装调试。
(2)嵌入式设备调试
考核点:了解物联网嵌入式的基本架构和基本原理,能根据要求对嵌入式设备进行调试并提交调试结果。
竞赛方式:现场在线调试,在竞赛过程的若干个关卡中体现。 竞赛要点:参赛选手可以基于嵌入式硬件平台、WSN节点、RFID射频、传感器等电子设备,使用提供的仪器设备,实现各种电子信号(如通讯传输、无线电载波、驱动总线等)的采集、数据分析、调试及故障排除等。
(3)物联网应用程序开发
考核点:应用程序开发考核点如下表所示。
竞赛方式:现场编程调试,在竞赛过程的若干个关卡中体现。 竞赛要点:能利用竞赛平台上提供的技术资料,根据具体e动校园生活的具体业务场景编程实现要求的功能;每个业务功能可能涉及到物联网多个关键技术点,所开发完成的结果,能在竞赛平台上根据要求完成具体业务场景功能及动作,并提交结果。
(4)业务场景系统运行维护
考核点:了解物联网应用系统的系统故障,能查找并排除系统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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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
竞赛方式:现场实物操作,在竞赛过程的若干个关卡中体现。 竞赛要点:对物联网应用系统的日常运行进行维护;遵守相关操作规程,查找并排除故障等。
四、竞赛规则
(一)竞赛时长
竞赛时长:4个小时
(二)赛题
本赛项的赛题,由命题专家组研究确定竞赛用题的内容与难度,并于比赛前在大赛官方网站()公布样题及竞赛知识点。竞赛现场考题通过竞赛系统自动获取。
(三)赛项需要配套的设备、软件和工具
竞赛所需的物联网实训平台由组委会统一提供,参赛队不得自带及使用除规定使用自带之外的其他硬件、软件和辅助工具,包括移动通信设备和移动存储设备,现场提供的物品各参赛队可以根据竞赛需要自行选择使用。
(四)竞赛流程
1.参赛选手入场和就位
(1)竞赛前,通过竞赛支撑平台由系统抽取参赛队伍的工位号(RFID标签),RFID标签在整个竞赛过程中充当对参赛队伍的标识作用,下载考题等。
(2)竞赛当天,选手入场时,用RFID标签刷卡,进行入场登记,竞赛支撑系统会将参赛队伍号、工位号保存至竞赛系统数据库中。
(3)参赛选手进入到对应的竞技工位,等待竞赛开始,此时每组工位处于锁定状态,等待刷卡激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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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裁判长宣布竞赛开始,各组选手才可以进行刷卡激活。
2.通关过程
(1)参赛选手刷卡激活工位后,根据安装在PC端的竞赛支撑系统客户端说明提取每一关的题目,取出题目后选手按照题目要求进行作答。
(2)每支参赛队的关卡题目及数量相同,每个关卡设臵4道题目,其中2道为必选题,2道为可选题(至少选择1道),每关完成3道题即可通过本关卡;关卡的每道赛题可以分别通过竞赛支撑系统客户端进行提交结果,只有3道题提交结果都正确,才会自动进入下一关卡。
(3)每支参赛队,同一道题在1分钟之内连续3次提交错误,则须3分钟之后才可以再次提交本题结果。
(4)竞赛过程中,每支参赛队所处关卡及通过时间可实时显示在赛场大屏幕上。
3.竞赛结束
(1)在竞赛规定时间到达后,系统自动锁定,竞赛支撑系统提交各参赛队的冲关结果。
(2)赛场大屏幕的呈现出比赛的最终结果,包括每组的通关数、用时情况。
(3)参赛选手按顺序刷RFID标签,进行签退,并归还RFID标签。
五、评分方式与奖项设定
(一)评分方式
1.所有参赛队的最终成绩由裁判组统一评定。
2.成绩由系统自动评判和裁判组的评判两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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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系统自动评判:所有参赛队在同一时间开始,竞赛时长相同;参赛选手根据任务要求,完成竞赛内容并提交,赛题结果由竞赛支撑系统评判;大屏幕会将比赛闯关的进程实时呈现。排名结果按如下顺序标准进行评判:
(1)先以参赛队通过的关卡数评判,关卡数多者名次为先。
(2)若处于同一关卡的参赛队,再以本关通过的题数评判,通过题数多者名次为先。
(3)若处于同一关卡,且通过题数相同者,再以最后一道正确完成的题的提交时间评判,提交时间早者名次为先。
下面是通过过程大屏幕显示的各队通关进程的示意图:
4.裁判执委会评判:若竞赛现场出现异常状况,由裁判执委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参赛队的通关评判。
5.设备异常情况处理:参赛选手在竞赛过程中,选手认定设备或器件有故障,可向裁判提出申请,器件或设备经裁判及技术专家组测定完好无故障,则器件或设备认定过程中造成的时间损失由选手所在的小组承担;器件或设备经裁判及技术专家组测定确有故障,则当场更换设备;此过程中(设备测定开始到更换完成)造成的时间损失,在比赛时间结束后,对该小组进行等量的延长比赛时间作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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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违规违纪评判
(1) 对参赛队违规违纪采取“红牌”评判机制,参赛队若违规违纪,由裁判组给予红牌处理;
(2) 参赛队得到红牌一张,直接取消该参赛队参赛资格;
(3) 有下列情况之一违规违纪时,直接给予红牌处罚: ①选手因个人因素造成他人人身安全事故和他队设备故障; ②选手在赛场内提出无理要求,并严重干扰赛场秩序;
③选手在赛场内不尊重赛场规则,有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言语④辱骂等侵害他人的行为;
⑤赛场纪律差,如大声喧哗、不经请示随意走动等;
⑥携带或使用赛项禁止设备、物品、资料;
⑦直接或利用技术手段干扰其他参赛队伍竞赛。
⑧扰乱公平竞赛,偷看他人作答。
(二)奖项设定
赛项设参赛选手团体奖,一等奖占比10%,二等奖占比20%,三等奖占比30%。
获得一等奖的参赛队指导教师由组委会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六、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队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软件,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申诉应在竞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时不予受理。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队领队向相应赛项仲裁工作组递交书面申诉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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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申诉报告须有申诉的参赛选手、领队签名。
3.赛项仲裁工作组收到申诉报告后,应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6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告知申诉处理结果。如受理申诉,要通知申诉方举办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如不受理申诉,要说明理由;
4.申诉人不得无故拒不接受处理结果,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申诉人不满意赛项仲裁工作组的处理结果的,可向大赛赛区仲裁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
(二)仲裁
大赛采用两级仲裁机制。赛项设仲裁工作组,赛区设仲裁委员会。赛项仲裁工作组接受由代表队领队提出的对裁判结果的申诉。大赛执委会办公室选派人员参加赛区仲裁委员会工作。赛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6个小时内反馈复议结果。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由省(市)领队向赛区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赛区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七、赛场开放的技术方案
为便于媒体、企业代表、院校师生以及家长等更好地了解物联网技术应用及高职高专物联网技术应用专业,设臵赛场开放区及观赛通道:
1.赛场内设定参观路线,有限制地向媒体、企业代表、赛项组织成员开放。
2.在竞赛场地指定区域设立展览展示区域,设专人接待讲解。
3.在竞赛场地指定区域设立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体验区,设专人组织、指导参观者体验。
4.参观人员进入竞赛场地不得有大声喧哗等影响参赛选手竞赛的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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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
物联网技术应用赛项技术规范
一、竞赛要求
1.公平竞赛,杜绝舞弊,遵守赛场纪律;
2.遵守操作规程,安全、文明参赛;
3.冷静、高效,分工合作,一丝不苟;
4.着装规范整洁,爱护设备,保持竞赛环境清洁有序。
二、赛场环境
1.赛场环境设计
每个比赛工位上标明编号。每个比赛间配有工作台,用于摆放计算机和其它调试设备工具等。配备3把工作椅(凳)。
2.竞赛环境依据竞赛需求设计,在竞赛不被干扰的前提下赛场面向媒体、行业专家开放。允许媒体、行业专家在规定的时段内沿指定路线进行现场参观。
三、竞赛技术平台
赛项组委会为每队参赛队提供标准竞赛设备一套及竞赛用耗材和工具箱,配臵单相220V/3A以上交流电源,参赛队需自带3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电脑,且按要求安装以下要求安装的竞赛相关软件。各参赛队需组建局域网,并接入支撑平台系统。赛场采用网络安全控制,严禁场内外信息交互。
1.竞赛硬件平台
竞赛硬件环境要求如下:
新大陆物联网工程应用实训系统NLE-PTS13(1套),主要设备清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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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用耗材及工具箱(1套) 电脑3台,推荐配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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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竞赛软件平台
参赛队自带电脑中需安装的竞赛软件技术环境要求如下,不允许另装其他下表未提到的软件及工具或任何相关文档、资料:
注:Android系统开发环境,具体版本及下载地址可参考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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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
物联网技术应用赛项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1.参赛队名称:统一使用规定的学校代表队名称,不接受跨省市、跨校组队报名。
2.参赛队组成:每支参赛队由3名20xx年同校在籍高职学生组成,性别和年级不限,包括队长1名。
3.指导教师:每个参赛队可配指导教师2名,指导教师经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后确定。
4.每个参赛队可配领队1名,负责竞赛的协调工作。
5.参赛选手在报名获得确认后,任何情况下不允许再更换;允许队员缺席比赛。
6.参赛队需自带笔记本电脑或台式电脑3台(品牌不限,配臵请参阅技术规范要求),笔记本电脑(需自带U转串数据线)或台式电脑需按技术规范要求安装相应开发环境所需的软件;除安装技术规范列出的软件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电脑上不得安装其他任何软件,也不得有其他任何资料,竞赛过程中所需的技术资料全部由组委会统一提供。
7.竞赛前一天,参赛队需在规定时间把自带的笔记本电脑或台式电脑交由组委会,由组委会用技术手段检查其电脑上是否安装或携带除技术文档规定之外的任何资料,若发现有违规资料,则直接视为舞弊现象,取消其参赛资格。
二、指导教师须知
1.每个参赛队可配主、副指导教师各一名,指导教师经报名、审核后确定,一经确定不得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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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允许指导教师缺席比赛。
3.指导教师不得进入竞赛场地内,发现违规取消该队参赛资格。
三、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严格遵守赛场规章、操作规程,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文明竞赛。
2.选手凭证进入赛场,在赛场内操作期间应当始终佩带参赛凭证以备检查,并必须携带身份证,以便核实身份。
3.参赛选手进入赛场,不允许携带任何书籍和其他纸质资料(相关技术资料的电子文档由组委会提供),不允许携带通讯工具和存储设备。
4.竞赛时,在收到开赛信号前不得启动操作,各参赛队自行决定分工、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在指定工位上完成竞赛项目,严禁作弊行为。
5.竞赛过程中,因严重操作失误或安全事故不能进行竞赛的(例如操作中发生短路导致赛场断电的、造成设备不能正常工作的),现场裁判员有权中止该队竞赛。
6.在竞赛期间,食物和饮水由赛场统一提供。选手午餐、休息、如厕时间均计算在竞赛时间内。
7.为培养技能型人才的工作风格,在参赛期间,选手应当注意保持工作环境及设备摆放,符合企业生产“5S”(即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和素养)的原则,如果过于脏乱,裁判员有权酌情给予扣分处理。
8.在竞赛中如遇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故障,经裁判确认后,可向裁判长申请补足排除故障的时间。
9.参赛队欲提前结束竞赛,应向现场裁判员举手示意,由其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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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竞赛终止时间,竞赛终止后,不得再进行任何与竞赛有关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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