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市新生儿疾病筛查表彰暨
技术培训会总结
今天,很高兴迎来了“×××市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总结表彰及技术培训会议”的隆重召开,我代表×××市妇幼保健院新筛分管中心,对这次盛会的顺利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向光临此次会议的各位同道、各位代表表示热烈欢迎!向为我市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做出贡献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基层妇幼卫生工作者表示和亲切地慰问!向得到20xx年度黑龙江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先进单位的×××分中心表示祝贺,向×××市新筛管理分中心的丁伟超、妇幼保健院的陈祥艳、中医院的张梅晓护士长、市人民医院的杨雪、市第二人民医院的金鲜花等五人荣获“20xx年黑龙江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先进个人”表示祝贺!向积极筹办这次会议并为会议代表提供热情周到服务的市妇幼保健院、市新生儿疾病筛查分中心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市各助产机构新筛人员对此次培训认真学习
新生儿疾病筛查是对影响生长发育、导致智能障碍的一些先天性疾病进行筛查,达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是控制出生缺陷的三级预防措施,对优生优育、降低出生缺陷有着深远的意义,各助产单位一定要认真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造福子孙后代 新生儿疾病筛查,是《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规定的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项目之一,是在新生儿时期,对严重危害新生儿健康的先天性、遗传性疾病,施行的专项检查,是降低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三级预防重要措施之一。按照国务院深化医药 1
卫生体制改革精神,20xx年,卫生部加强了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管理,颁布了《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并规定从20xx年6月1日起,将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服务,纳入助产机构的法定义务。
我省自19xx年开始在省妇幼保健院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多年来,省妇幼保健院总结了丰富的经验,为推动全省新筛工作的普及和技术水平以及服务能力的不断提高做出了巨大贡献。卫生部《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颁布后,省卫生厅高度重视,按照卫生部有关法规和要求,19xx年,及时出台了《黑龙江省省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实施细则》,20xx年成立了×××市新筛分管中心,评审委员会,经评审批准省保健院为新生儿疾病筛查检测机构,成立了省新筛查中心。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委托×××市新生儿疾病筛查分中心对全市助产机构进行培训,普及推广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三年来,新筛分中心共举办培训班4期。培训专业技术人员120多人次。
各地助产机构对新筛工作高度重视,加强管理,积极采取了有效措施,推动全市各级助产机构普遍开展了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服务。目前我们有助产机构四家全部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这些成绩的取得,都是各级领导和同志们齐心协力,开拓创新,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努力工作的结果。再次向你们为我市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做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省是人口大省,近年来,经过广大妇幼卫生工作者的共同努力,我省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随着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 2
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群众对医疗保健需求也不断深化和提高。社会对预防出生缺陷越来越关注,各级政府对出生缺陷也越来越重视。虽然与往年相比,我们已经取得了很大成绩,但目前我市新生儿疾病筛查率与卫生部规划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今后我们将尽快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我市规划目标的实现。
因此,希望各地各单位的领导,一定要提高认识。尤其是筛查率较低的单位和地方,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促进当地新筛率尽快提高。
希望×××市卫生行政部门和助产机构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自觉利用新筛技术服务,预防出生缺陷的认识。
二是所有助产机构,必须将新筛知情同意书列入产妇及新生儿住院病历。
三是对开展新筛血样采集和听力筛查的机构进行审批许可,对不能开展新筛血样采集的助产机构,要依法取缔助产资格。
四是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提高听力筛查率。 五是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要严格按照省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要求,认真做好血样采集、寄送和有关转诊、随访工作。
六是要加强与省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的协调联系,促进我市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不断深入和完善。
对全市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加强对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熟悉工作程 3
序,明确工作目标,努力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三是加强宣传动员,强化资金管理,确保新生儿疾病筛查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工作;四是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的信息管理工作。要求各助产机构必须安排专人负责新生儿疾病筛查日常管理工作,积极协调医疗保健机构建立健全新生儿疾病筛查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建立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例会制度、月统计分析制度、报告制度,推动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深入开展。市妇幼保健院要充分发挥协调衔接职能,加强对新生儿疾病筛查日常工作的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加大人员的再培训力度,严格操作规范,逐步完善工作程序,建立健全月统计分析制度、通报制度,全面落实新筛各项工作任务。
总之,新筛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惠民工程,是法律和政策规定的义务和权力,希望各地各单位把它当作一项政绩来抓。
也希望通过像今天这样的总结、培训等形式,在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服务能力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各单位之间的经验交流和总结,推动我市新筛工作取得更大成绩,不断提高筛查率,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提高我市广大儿童的健康水平做出更大贡献。
×××市新筛分管中心
二0一四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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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新生儿疾病筛查实施方案
新生儿疾病筛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实施办法》和卫生部《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规范我县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率,保障我县儿童的身心健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的
新生儿疾病筛查是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的三级预防措施之一,是在新生儿时期对某些严重危害健康的先天性、遗传性、代谢性疾病在临床症状出现之前通过实验室等手段筛查出来,早期诊断,早期治疗,有效预防残疾的发生,确保患儿健康成长。
二、实施时间和目标
实施时间:20xx年6月1日起,全县提供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全面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
实施目标:医疗保健机构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到60%以上,3年内逐年提高到80%以上。
三、组织机构与实施网络
(一)成立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各医疗保健单位分管业务副院长,医务科主任(名
单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妇幼保健院,由黎民祥院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莫凤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刘涧洁,李明颢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全县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工作。
(二)开展筛查工作的机构
全县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所有医疗保健机构。
(三)确诊治疗机构
市指定市工人医院、市人民医院、市红十字会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为市级确诊患儿治疗机构。其中,确诊为苯丙酮尿症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的指定工人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为市级治疗机构;听力(视力)障碍指定市工人医院为市级治疗机构;红细胞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简称G-6-PD)缺乏症等可在市直三级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和各县(市)指定的医院确诊治疗。
四、筛查对象
所有在全县医疗保健机构出生的活产新生儿。
五、筛查病种
1、苯丙酮尿症(PKU);
2、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CH);
3、新生儿听力筛查。
六、筛查网络职责分工
(一)开展筛查工作的机构
1、全县开展新筛工作的机构要落实专人分别负责新生儿疾病筛查咨询、采血、血片上送、检测报告发送、资料保存和递送、负责通知可疑阳性新生儿(含疑似听力障碍者)尽快到市新筛中
心进行复查、确诊工作。
2、开展助产技术而尚未具备条件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的机构,做好咨询、健教的同时要动员新生儿的监护人直接到听力新筛中心进行筛查。
(二)确诊治疗机构
应当按照卫生部《苯丙酸尿症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诊治技术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对可疑阳性新生儿及时提供确诊或鉴别诊断服务。
按照卫生部《新生儿疾病筛查追访与管理技术规范》为确诊阳性患儿提供治疗并做好患儿的随访和定期评估;结合儿童系统保健做好对患儿的生长发育监测;及时将确诊数、阳性治疗数及治疗评估情况报告梧州市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做好每位患儿治疗和随访资料的建档保存管理工作。
七、筛查工作程序
(一)知情告知
在实施新生儿疾病筛查前,各助产技术单位应当发放统一的《梧州市新生儿疾病筛查告知书》(以下简称〈筛查告知书〉),新生儿疾病筛查的有关规定、目的意义、筛查项目、方式、费用等情况如实告知新生儿的监护人,取得监护人理解和同意并在《梧州市新生儿疾病筛查知情同意书》监护人意见栏签署“同意筛查意见”并签全名后,方可对婴儿进行血样标本的采集(或听力障碍筛查)。对不同意筛查的,家属应签署书面不同意筛查意
见。
(二)采血
医疗机构应当在婴儿出生后72小时至7天之内,且经充分哺乳8次后,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血片采集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采血,制成血样标本,做好登记。
血样标本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市新筛中心递送,3天内必须到达市新筛中心,指定专人负责送检标本的交接和质控,建立详细的登记制度。
如有72小时内出院或转院者,由医师填写好新生儿疾病筛查未采血通知单,及时预约或追踪采集血片,让家长在出生后二十天内带小孩到当地医院或市新筛中心补采血片。
(三)实验室检测
各医疗机构采血后血片送市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
(四)追访、确诊、治疗和跟踪随访
1、医疗保健机构接到实验室检测机构出具的可疑阳性报告后,应当立即电话或书面通知新生儿的监护人,督促其在7天内到原采血的医疗保健机构或直接到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进行复查。
2、市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在7个工作日之内出具复查报告,对确诊患儿立即提出治疗意见,并转至确诊治疗机构治疗,对患儿开展跟踪随访和定期的体格和智能发育评估。
3、因地址不详或拒绝随访等原因而失访者,有关确诊治疗机构和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应当注明原因,并书面告知市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备案。
(六)信息采集和管理
各采血机构要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登记;
八、质量管理
(一)各新筛网络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发的《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和本《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开展新筛工作的质量控制和评估,保证新筛工作质量。
(二)新生儿疾病筛查确诊患儿治疗机构要经市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并备案,按技术规范开展工作,确保诊疗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