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防台指南
一、 船舶防抗台的方法归纳起来有三种:
1、码头绑缆、系泊抗台
2、锚地,锚泊抗台(包括系浮筒抗台)
3、出海、海上抗台
二、港内作业的船舶在选择哪种方法防抗台风时要充分考虑以下几点:
1、船舶自身的抗台能力。
2、港口的地理环境(包括码头、锚地、外海的地理环境)。
3、台风的发展动向,对本港可能的最坏影响。
而后再做出选择,这其中还要兼顾我们的生产利益,把握好采取措施的时机。认真总结和认清港内船舶防抗台的三种方法所面临的主要危险,拟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当危险出现时,我们就会胸有成竹,一一应对,才能确保安全。
三、各种防台方法容易出现的危险和需要采取的对应措施。
(一)、码头绑缆、系泊抗台主要有以下危险:
1.触碰码头或其他船,造成船体、桨叶、舵叶及码头的损坏。
2.断缆,码头缆桩断裂。
3.搁浅。
4.港口设备(吊机)倾倒,而伤及船舶。
5作业劳动强度大,由于断缆可能伤及船员。
6.风暴潮的影响。
码头绑缆、系泊抗台应采取的应对措施。
1.充分的利用码头水深,尽可能的增加吃水,尽量减小船体的受风面积。
2.保证适度的稳性。
3.准备好碰垫,尽量保证船与船之间的安全距离,码头的吊车等设备,尽可能移离停靠船舶。
4.分析泊位走向及可能的受风方向和风力,是否会受风暴潮的影响等等。
5.调整系缆,合理使用缆桩,系缆点不要过分集中,勿使系缆上下垂直受力,出缆角度要保持水平分力大于垂直分力,缆绳要受力均衡,各系缆与船体的摩擦部分要包扎以防磨断。如果条件许可,也可以在主要受力的缆绳上挂以重物,或者接上一段锚链以增加系缆的弹性。
7.条件允许的船舶,可适当用车、舵来调整船艏、艉与码头的横距及艏、艉系缆的受力,控制船位,防止断缆。
8.加强员工的防抗台意识及劳动安全教育,谨防工伤。
9.测定码头泊位的水深,计算潮时、潮高、潮流,适当的调整压载防止“墩底”
(二)、锚地,锚泊抗台(包括系浮筒抗台)主要有以下危险。
1.走锚,断链及锚链绞缠。
2.他船走锚危及本船。
3.船舶横摇,纵摇难以控制。
4.台风过境,船头值班环境恶劣,工人工作强度大。
5.主机、舵机故障,走锚,断链时,有搁浅,碰撞他船的危险。
锚地,锚泊抗台的应对措施。
1.选择好锚位。根据港口锚地的地理环境选择合适的锚位。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锚位要能遮蔽台风的强风,了解锚地底质的情况,水深的情况,锚地是否宽敞,水流情况,周围锚泊船的情况,是否有显著物标定位。
2.准备抛“一点锚”抗台。当船舶已受台风风系影响,风力达6-7级时方可抛“一点锚”。抛锚时双锚尽可能同时抛下,松链时应尽量同步,以避免锚链绞缠。“一点锚”的偏荡较大,应注意与其它锚泊船的距离。
3.保证适度的稳性,船上的可移动物品要注意固定。
4.用车、舵配合抑制船舶的偏荡。用车时,不要贸然使用高车速,不宜使主机忽开忽停,车速忽高忽低。按风力的强弱和锚链受力情况让主机的转速采用逐步增大或减小。车速高低应使锚链保持一定的受力为限。如船舶横向受风,锚链打横时不要盲目动车顶风,这样会增加锚链的负荷,只有当锚链靠近船头方向时,方可酌情动车。操舵的目的是让船艏和风向保持一个不大的风舷角,同时务必使风向稳定在一侧。
5.如果发现走锚,断链,应立即果断起锚或弃锚出海抗台。防止触碰他船或搁浅。
6.要确保主机、付机、锚机、舵机、锅炉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7.船头值班人员要系好安全绳,与驾驶台保持联系,注意保护人员的安全。
8.锚链系浮筒抗台时,应注意出链长度,防止风浪大时断链。如果预计风力较大,还可抛下另一侧锚,同时松长双链均匀受力,成“一点锚”状态。
(三)、出海,海上防台主要有以下危险。
1.判断,预报失误,船舶误入台风中心。
2.船舶横摇剧烈,有倾覆的危险。
3.主机,舵机故障,船舶失控。
4.避台海域不够宽敞,航海障碍物多,水深较浅,船舶有搁浅、触礁的可能。
5.大风浪船舶操纵、调头困难。
出海,海上防台的应对措施。
1.船舶应有足够的稳性。调整压载水,增加吃水,减少船舶的受风面积。
2.及时接收、分析台风警报。掌握台风发展运动情况,与现场气象观察结果比较,判断本轮是否已受台风风系影响。船舶在台风进路的什么位置?进而采取相应的海上避台方法,离开台风中心,避开强风区。
3.仔细研究避台海域的情况。选择水深相对较浅,航海障碍物较少,定位物标好的开阔海域滞航抗台。
4.保证四机一炉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注意大风浪中的船舶操纵要点。对航向、航速作适当调整,控制船舶尽量减小横摇的次数和幅度。使船艏与风浪成30度角,减小船体的受力。谨防船被风浪打横。在大风浪中调头,一定要遵循“船速慢,舵效好”的基本操作方法。要选准海面较平静的一段时间开始调头,力争在下一组第一个大浪到来之前渡过横风横浪的危险区段,并调头完毕。
6.台风过境后,涌浪大增,此时更应该谨慎操船,防止横摇,控制好船位,防止船舶被涌浪推进危险海域。 比较以上三种防台方法的主要危险和可操作性,我们不难发现,港内作业船舶防抗台的方法首选是,出海,海上防台;其次是,锚地,锚泊抗台;最后才是码头绑缆、系泊抗台。但是毕竟我们这里是造船防抗台风,各个下水的船舶的工程进度不一,具备出海抗台能力的船舶不多,所以,我们主要是考虑码头绑缆、系泊防台。
为确保下水船舶防风工作有序的开展,我们必须早部署、早准备,全面落实防台风各项准备工作,周密计划、及时掌握台风动向、严密组织、精心指挥,确保下水船舶的安全。
我们的防台方针是: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寓抗于防,立足于抗;立足于在最复杂、最困难的情况下防抗台风;制定防台风预案必须与实际情况相结合。
《广州益嘉物流有限公司 船舶防台应急预案》:
一、当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时:
1、公司进入防台状态,应急预案开始启动。公司临时防台指挥小组开始工作,应急预案值班人员到岗到位,熟悉防台预案,制定应急措施;掌握台风情况并及时将上级关于防(抗)台风的指示、要求传达到各部门。
2、公司办公室值班人员应到岗到位,随时注意收听气象预报,掌握台风动态,及时标绘台风路径图,认真做好台帐记录,及时向防台指挥小组报告台风最新情况。
3、各项目组启动防(抗)台风的应急预案,值班人员到岗到位,掌握船舶动态,密切关注、分析台风发展的趋势,针对所属船舶的实际情况下达防(抗)台风各项指令。检查所属船舶的吃水情况,根据码头水深,合理的调拨压载,减轻船体的受风面积, 使船舶有足够的稳性,检查水密门窗、人孔的水密情况,检查船舶的疏排水情况,做好船上移动物品的固定工作,检查发电机的工作情况,组织人员对船舶所属码头进行清理,保证通道畅通,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4、生产管理处协调各项目组与供应处、设备能源处直线联系,组织后勤保障,配齐防(抗)台风物资。
5、修船部组织力量对各码头落实防(抗)台风的情况进行巡查,对船上的带揽桩、缆绳、锚机、绞车等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应给各项目组总管,由项目组负责解决并跟踪落实。做好出海防台的准备。
6、防台应急预案名单内人员,开始24小时电话开机,随时保持联系,采取多种手段保证通信联络的畅通,随时听从临时防台指挥小组的指挥和调遣。
7、安技环保处指派专人到现场协助项目组工作,做好防台知识的宣传,落实各项防台措施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马上报项目组总管,并检查落实情况。安技环保处负责检查应急预案人员到位情况,落实应急部署情况。
二、当台风波及公司船舶时的响应措施:
1、公司进入特别紧急防(抗)台风状态,应急预案名单内人员昼夜值班,随时通报相关信息;全时跟踪处在台风威胁区域内的船舶防(抗)台情况,做好各种记录。
2、由项目经理决定所属船舶的防风方式,并且报临时防台指挥小组批准。
3、临时防台指挥小组必须与各项目组保持联络畅通,随时掌握台风威胁区域内每艘船舶的具体情况,做好各种记录,督促船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止因断缆或走锚等安全事故的发生。有重大险情发生时,第一时间上报公司领导,并立即部署有关抢险工作。
4、各项目组开始昼夜值班,及时组织作业人员安全撤离,检查船上重要设备的固定和防雨情况。服从生产指挥中心的总体指挥调配,出现紧急情况,应在第一时间上报临时防台指挥小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险,把公司的损失降至最低。
5、电装分厂、管装分厂、机装分厂、修船分厂按照应急预案部署,派员到各码头就位,听从项目组的安排和调遣,保证船舶防抗台设备运转良好。
6、设备能源处负责临时抢险车辆和临时电源的供给,指定专人负责各个码头,确保抢险救灾无后顾之忧。
7、办公室、小车班、医务室等后勤部门开始实行24小时值班,保证通讯畅通,听从临时防台指挥小组的指挥,随时处理突发事件。
8、各分厂、处室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到现场检查人员到位情况。
三、当台风警报解除时:
1、台风警报解除后,公司及时汇总台风造成的船舶、设施设备损失情况,做好统计报告;注意积累和总结防(抗)台风工作经验教训。
2、项目组及时统计上报防(抗)台风情况和台风损失情况;总结本次(抗)台风工作的经验教训,组织力量恢复生产。
附录:
临时防台指挥小组名单:
组长:
组员:
下水后船舶防抗台风应急预案名单,由相关部门和分厂上报,由安技环保处汇总备案。
附:恶劣天气应急反应措施
1 阐述
恶劣天气,主要是指台风、冷空气、雾、霾、下雪、暴风雨、沙暴等。船舶航行中遇到恶劣天气,会给船舶带各种严重威胁,船舶应根据《雾航守则》《船岸防抗台操作须知》《船舶防大风、防冻、防滑规则》规定进行操纵,当情况严重时,船长应按《船岸应急须知》中《船岸应急报告须知》规定进行报
告。
公司接到报告后,总经理对紧急情况进行认定,一般情况由海务部进行处理,但当船舶遭遇台风或飓风、强冷空气袭击,可能出现倾覆、沉没等危险时,公司应立即启动应急领导小组。 2 应急措施
2.1 海务部提供船舶动态并收集有关气象资料,对船舶所处海域的海况、气象做出充分的估计(包括现况和发展趋势)。海务部指导船舶在大风浪中航行注意事项。
2.2 机务部指导船舶保证主机、辅机等正常运转。
2.3 要求船舶注意
2.3.1 船舶遇大风浪,船长应按下面几点操纵船舶:
2.3.1.1 保持船舶动力,调整航向航速,避免船舶在大风浪中失控,避免船舶横摇周期和波浪周期接近或相一致。
2.3.1.2 保持船舶浮力,水密门、窗、通风孔、门道等要关闭水密。
2.3.1.3 如风浪过大,船长可以采取布油镇浪措施,布镇浪油可通过落水孔向上风布放,以减轻风浪对船舶的影响。
2.3.1.4 在遇大风浪、台风袭击等恶劣天气时为防止主机损坏,必要时应停车滞航、漂航。漂航时应特别注意防止船舶打横,可根据水深适当松出锚链,使船首迎风,保持船首相对稳定,如水深过深可放海锚以稳定船首。采用滞航时应保持舵效和能保持舵效的船速而使船舶不进不退,保持在原地,待风浪过后再续航。
2.3.2 大风浪中调头时应注意:
2.3.2.1 选择时机,在大风浪中,每当几个大浪过后,随有一段海面较小的间隙,船舶应趁机调头;
2.3.2.2 车舵的使用,开始先用慢车小舵角压舵,当最后一个大风浪过后立即加车、加大舵角,在第二次大浪群袭来时调头完毕,切勿在大浪群袭来时船身正好横浪而遭倾覆危险。
2.3.2.3 航速较快时。不可大舵角转向,转向过程中出现船身倾斜时切不可急回舵或操反舵。
2.4 发生以下情况同时执行相应的应急须知
2.4.1 有人员伤亡实施人员伤亡应急措施。
2.4.2 如船体进水实施船体进水应急措施。
2.4.3 如在大风浪中主机失灵实施主机失灵应急措施。
2.4.4 如在雾中发生碰撞实施船舶碰撞应急措施。
3 后继报告
3.1 船舶的航向、航速、船舶在风浪中的状况
3.2 海域的海浪、风、流
3.3 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3.4 需提供的协助
3.5 主机、辅机及其他机械的工况
3.6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4 记录
4.1 船舶的记录由船长和轮机长负责;记录在《航海日志》、《轮机日志》、《船岸应急反应执行记录》、《事故和险情报告书》等。
4.2 公司的记录由岸基接报人和海务部调度员负责记录;记录在《紧急情况询问表》和《船岸应急反应执行记录》。
4.3 记录内容
4.3.1 报告时间。
4.3.2 船舶处理的位置。
4.3.3 船舶周围海况和气象情况。
4.3.4 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4.3.5 请求援助。
4.3.6 来往通话记录。
4.3.7 其他事项。
5 指示船舶保存
5.1 《航海日志》、《轮机日志》、《车钟记录簿》。
5.2 气象报告。
5.3 有关海图。
5.4 其他记录。
第二篇:船舶防台规定
船舶防台规定 1/4 1 目的
规范船舶防台和抗台,确保船舶安全。
2 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船舶。
3 责任
3.1 船舶成立“防台领导小组”,由船长、部门长组成,船长任组长。“防台领导小组”
负责对船员进行防台教育,提高船员防台知识和技术操作水平,落实防台具体措施,做到常备不懈。
3.2 当船舶受到台风(包括热带风暴或强热带风暴,下同)威胁时,船舶“防台领导小
组”应经常研究和注意风情变化,加强与公司 “防台指挥小组”及当地防台指挥部门的联系,执行公司防台指挥小组的命令,做好防、抗台工作。
4 防台准备
4.1 船舶在台风盛行季节来临前一个月,由船长或其指定人员按公司签发的防台措施的
内容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好记录。在可能对本船有影响的台风来袭前必须再自查一次。船舶大型维修保养项目应安排在台风盛行季节前完成。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需要公司协助解决的问题,应通过邮寄、E-MAIL等形式向机务报告。
航行中,每日抄收有关航区气象台发布的气象预报至少二次,遇有台风进袭时,航行我国沿海船舶除抄收我国大陆发布的“台风警报”外,还应按照船长指示,收录沿海各海岸电台发布的“台风警报”。
停泊中,每日抄收有关航区气象台发布的气象预报至少一次。每日0800、1200、1600、2000应观测记录气象实况,并记录在《航海日志》上。
台风季节,在港船舶最少系泊系缆数可根据港口环境或码头的要求执行。
有气象传真接收机的船舶,每日应按时收录有关国内外各种气象传真资料,结合航区的实际情况,认真分析,及时掌握台风动态,并注意气压的变化和预兆。航行南中国海船舶特别要警惕在南海(包括北部湾)产生的台风由于预报不及时有突然袭来的可能。
开航前,应按航区情况备足额外的粮食、淡水和燃料。
合理配载和压载防止受大风浪影响,稳性恶化或力矩、剪力过大而危及船舶安全。 停航(包括临时性停航及停航封存)和航修船舶,听从“公司防台指挥小组”指挥,做好防台工作;进厂修理船舶(包括抢修、小修、检修、恢复性修理和事故修理),仍应按本规则的要求,主动配合船厂,做好防台工作。
5 “台风威胁中”的措施
船舶在未来24小时—48小时内,将遭受台风影响,风力可达到6级以上,应被认为“在台风威胁中”。
4.2 4.3 4.4 4.5 4.6 4.7 4.8
船舶防台规定 2/4
5.1
5.2 当获悉有“台风威胁”即当地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时,在港船舶的高级船员均应立即回船,做好防台准备工作。 及时将台风中心的位置和移动方向记入“台风位置标示图”或“海图”上;每二小
时准点观测气象,记入《航海日志》;结合现场气象变化,不断进行分析研究,做好防御准备。
“台风威胁中”的航行船舶,应根据威胁情况、避风港距离及航行条件等进行周密规划,争取在“台风严重威胁中”前驶入避风港。在海上应及早进行规避或驶入台风可航半圆,以防陷入台风中心,同时还应警惕以下情况: 5.3
5.3.1 台风移动方向转变或移动速度加快,风力逐渐增强,顶风航行,船速减低,可能
使船舶提前陷入台风严重威胁范围之内。
5.3.2 大雨袭来视线不清,不易找到陆地目标或助航标志。
5.3.3 台风接近后,潮流规律可能紊乱,海上发生长浪,要求船底比平时有更大的富余
水深。
5.3.4 无充分把握时,不可作横过台风进路尝试。
5.4 “公司防台指挥小组”的命令与实际情况不符,危及船舶安全时,船长作全面分析
研究后,可立即采取紧急规避措施,并将情况及时上报调度处及“公司防台指挥小组”。
在港船舶不准洗炉或检修主机、副机、锚机和舵机等重要机械设备,已经进行上述工作的船舶应尽快在“台风严重威胁中”前装妥,以备使用。
台风袭击期间,停泊在港口的船舶,均应启用甚高频无线电话,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
港内避风船舶应加强与港口联系,服从港口当局统一安排。在国外港口应按当地港口当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5.5 5.6 5.7
6 “台风严重威胁中”的措施
船舶在未来12小时─24小时内将遭遇台风影响,风力可达6级以上,应认为在“台风严重威胁中”。
6.1
6.2 在港船舶船长应即和港口当局取得联系,结合本船具体情况,做好以下工作: 在港所有船员获悉船舶在“台风严重威胁中”时(即当地中心气象台发布“台风紧急警报”时)应立即回船。值班驾驶员应设法通知所有船员回船抗台。
6.2.1 封闭露天甲板上的所有舱口。
6.2.2 拔下露天甲板的通风筒,盖上木盖,套上帆布罩,加固机(炉)舱、厨房等处的
高大风斗和烟囱,吊杆应放妥固定。
6.2.3 甲板上的出入口、通道口和水密门除急用者外,应紧密关闭,旋紧舷窗及风暴盖,
旋妥油、水舱的测量孔盖。
6.2.4 燃油淡水应尽量分别归并在尽可能的舱、柜,以减少自由液面,空船或轻载船灌
船舶防台规定 3/4
妥压舱水,保持良好稳性和减少受风面积;
6.2.5 甲板上易移、易损物件,包括救生艇、救生筏、舷梯等须固定绑牢;危险物品妥
为安置;物料间的油漆物料、灯具及厨房用具、餐具等应妥为放置;甲板和通道装好扶手索,以保护行人安全。
6.2.6 检查驾驶台与船首及机舱、舵机间之间的通信联络设备(包括电话、话管、对讲
器和车钟等)保证畅通,电台用的应急蓄电池应充足电。
6.2.7 备妥主机,加强值班,每小时准点观测、记录气象,进行分析研究,并按时收听
“电报”和“台风警报”。
6.2.8 已靠码头船舶,应增加系缆和碰垫,增加的系缆数不少于港口当局或码头规定的
最少系缆数的20%-30%,必要时加保险缆。系缆摩擦处垫好衬垫并使各缆受力均衡,碰垫要随潮水涨落调整位置。
6.3 抛锚船舶
6.3.1 应考虑在底质好,水深富裕,能遮蔽风浪,并与危险障碍物和附近船舶有足够的
安全距离处,出链需有足够长度。
6.3.2 抛锚时,应注意两锚夹角不宜太大,两锚锚链长度相差不宜超过两节。船舶处于
台风右半圆时,锚链应该左长右短;处于左半圆时应右长左短(南半球相反);并随时注意和防止锚链绞缠。
6.3.3 必要时可抛“一点锚”(即同时抛下左、右锚,并同步松左、右链,利用两锚孔
间距和采取不使锚链堆积的措施,使两锚不致相缠)以增强抓力。
7 “台风袭击中”的紧急措施
台风中心接近,风力增强达8级以上时,应被认为在“台风袭击中”。
7.1 船长应在驾驶台指挥,尽最大努力战胜台风,如发生意外事故,必须尽一切可能救
护船舶,防止损失扩大,随时保持与公司调度处的通讯联系。
7.2 轮机长应下机舱指挥,保持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转,在机器安全范围内尽一切可能
提供驾驶台需要的主机转速。
7.3 大副兼任抢险队队长,组织人员按指定地点集中守值,以便发生障碍或其它意外情
况时,立刻进行抢修或抢救。
7.4 抢险队(空班船员都编为抢险队)主要工作:
? 勤测各油、水舱,关注各部位水密情况。
巡视各处排水是否畅通。
巡视各处绑扎是否牢靠。
按船长的指示进行各项抢险工作。 ? ? ?
7.5 注意人身安全,在甲板上工作的船员,其领口、袖口和裤脚均应扎紧,系安全带或
穿救生衣。
船舶防台规定 4/4
7.6 船舶航行中被迫遭受台风袭击,为避免卷入台风中心,以减少危险和损失,可采取
以下措施。
7.6.1 在右半圆,应使右舷首受风,全速航行,航行困难时,则使右舷首受风,减速滞
航漂浮;在左半圆或台风进路上,应使右舷尾受风顺风航行,顺风航行困难时,则使左舷首或右舷尾受风漂浮(南半球相反)。
7.6.2 经常测算船舶摇摆周期,调整航向、航速,勿使摇摆周期和波浪遭遇周期相一致,
防止谐摇(在横浪中航行时尤为重要),同时还应避免船首和狂浪发生正面撞击。
7.6.3 在大风浪中调头十分危险,如为形势所迫必须调头,应考虑本船稳性,趁风浪相
对较弱间隙,慎用车舵,尽快转调。
7.6.4 当船体产生左(右)倾斜时,应避免向倾斜的高舷一侧大舵角转向,以免加剧倾
斜,并立即检查水密门窗关闭情况,尽量使船首迎风浪,然后设法将船体平正。
7.6.5 为避离台风中心而顺风航行时,应考虑到风浪、视线不清、船体摇摆、稳性恶化、
航速特快和船位不准等情况。因此,在接近岸边、岛屿或滩险的海域,特别是夜间更应提高警惕,谨慎驾驶,必要时可顶风滞航,以防发生事故。
7.7 锚泊抗台
7.7.1 备妥主机,必要时派人到船首看守锚链,随时将锚链方向和受力情况报告船长,
以便及时运用车舵减轻锚链受力,缓和船身偏荡。到船首看锚链人员应为二人一组,各携带一只手持对讲机。报告锚链方向可用时钟钟点表示。主机转数可按具体情况与轮机长临时商定。
7.7.2 根据风向转变,及时调整锚链长度,使双锚锚链受力均衡。
7.7.3 在大风浪中松放或绞收锚链,应合理运用车舵配合。松链时,宜左右交替缓缓放
出,防止不易刹住或受力过猛切断锚链。绞锚时,宜待船首下跌,锚链松驰之际及时绞收,以防损坏锚链和锚机。锚离底前,要注意防止船体被迅速压向下风,造成不利局面。
7.7.4 锚泊中应经常利用各种方法核对锚位,防止本船走锚。对周围锚泊船的动态应经
常注意观察,发现他船走锚危及本船安全时,要果断采取措施,避免碰撞。
7.7.5 “台风眼”过境时,应抓住短暂无风的时机,重新调整抛锚部署,以防御相反方
向狂风的袭击,并避免锚链发生绞缠。
8 台风过后的工作
8.1
8.2 对全船重要设备进行检查(特别是锚链、锚机、舵机和主机等)。 台风过后,应警惕潮汐规律可能发生紊乱,浮标可能漂失、灯光熄灭,江河口外浅
滩可能发生变动。
8.3 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断提高全船防台的技术操作水平。
9 监督
本规定执行情况列入管理体系运行检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