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区妇幼卫生信息
质量控制及漏报调查方案
一、信息质量控制及漏报调查范围
按照国家和省卫生厅对省级开展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每季度对辖区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0家医疗保健机构按比例进行质量抽查。
二、信息质量控制及漏报调查内容
1、对妇幼卫生信息季度报表及年报主要指标进行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核查生命指标以及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服务指标。
生命指标主要包括:活产数、新生儿死亡数、婴儿死亡数、1-4岁儿童死亡数、孕产妇死亡数、死胎死产数及产后7天内死亡数等。 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服务指标主要包括: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住院分娩率、高危管理率、剖宫产率、孕产期中重度贫血患病率、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检测率、孕产妇产前筛查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等、新生儿听力筛查率、儿童中重度贫血患病率、出生缺陷儿数、新生儿破伤风发病数、新生儿破伤风死亡数。
2、了解和查看妇幼卫生信息数据收集上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妇幼卫生信息收集、整理的各种规范和标准工具即“二表四册一档案”(二表:“孕产妇系统管理统计表”、“七岁以下儿童管理统计表”;四册:“育龄妇女花名册”、“孕产妇系统管理登记册”、“7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登记册”、 “5岁以下儿童死亡登记册”;一档案:“乡村卫生人员档案”)的使用情况。
3、辖区各单位质控原始上报数和漏报数,归纳总结质控情况和结果等。
第二篇:水场乡卫生院20xx年度妇幼卫生信息漏报调查方案
水场乡卫生院20xx年度妇幼卫生信息漏报调查方案
母婴安全是妇幼保健工作永恒的主题,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是衡量地区妇幼保健质量的重要指标。为检查我乡妇幼保健工作质量,切实掌握保健工作相关信息,同时为我乡妇幼卫生工作提供真实、可靠、准确的科学依据,即开展妇幼卫生信息漏报调查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目的意义
贯彻执行妇幼卫生方针,达到降低孕产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二、调查对象和时间
1、对象:
(1)村出生数:即20xx年10月1日—20xx年9月30日之间孕满28周以上的死胎(或出生体重大于1000g以上)、死产、活产婴儿数。
(2)村孕产妇死亡数:从20xx年10月1日—20xx年9月30日间死亡的育龄妇女(15-49岁)中排查搜集孕产妇死亡。
(3)村婴儿死亡:即20xx年10月1日—20xx年9月30日之间未满一周岁死亡的婴儿。
(4)村 1-4岁儿童死亡:即20xx年10月1日—20xx年9月30日之间未满5周岁死亡的儿童。
2、调查时间:20xx年10月11日-20xx年10月13日
三、调查内容
1、村孕产妇数;2、村婴儿出生数:3、村5岁以下儿童死亡及活产漏报。4、孕产妇死亡数。
四、资料收集
乡防保组人员为本次调查员,在村医、妇干的配合下,到村入户调查育龄妇女死亡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
2、资料分析:将各村出生、活产、死亡信息收集后进行汇总分析和漏报率的推算,以校正全乡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及“两管”保健服务率。
五、质量控制:
(1)防保组组织漏报调查小组,到7个村进行调查,确保完成各村信息漏报调查工作。
(3)防保组负责对漏报调查的原始资料收集、汇总、分析、并上报到乡卫生院,同时留底存档。
水场乡卫生院 2012.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