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安全生产目标及编制依据............................................................................................... 3
(一)安全生产目标....................................................................................................... 3
(二)安全管理依据....................................................................................................... 3
二、安全生产目标分解.......................................................................................................... 4
(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 4
(三)责任目标考核....................................................................................................... 8
三、安全管理体系.................................................................................................................. 8
(一)安全管理机构....................................................................................................... 8
1、成立安全管组织机构................................................................................................. 8
2、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 9
3、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分工.............................................................................................. 9
4、安全领导小组机构职责及成员职责......................................................................... 10
(二)、部门安全职责................................................................................................. 12
(三)岗位安全职责..................................................................................................... 16
(四)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图.......................................................................................... 35
四、安全管理保证措施........................................................................................................ 35
(一)施工现场安全用电保证措施............................................................................... 35
(二)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36
(三)特种人员管理制度 38
(四)施工现场消防措施.............................................................................................. 42
(五)车站安全保证措施.............................................................................................. 44
(六)隧道区间安全施工保证措施............................................................................... 53
安全管控重点
一、安全生产目标及编制依据
(一)安全生产目标
1.杜绝员工因工死亡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杜绝一次2人以上的重伤事故;
2.杜绝一般D类及以上铁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3.杜绝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4.杜绝一般及以上火灾责任事故和机械设备责任事故,杜绝锅炉、压力容器爆炸责任事故。
(二)安全管理依据
1.国家、重庆市有关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
2.建设部门颁布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中铁重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本项目部依法签订的有关合同;
4.重庆轨道建设有限公司、中铁重投有关安全管理的文件、调度通知和会议纪要。
5.相应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2005);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项目部遵守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确保生产安全。接受当地安监局、城建安全生产管理站、业主、监理工程师监督。健全内部安全管理体系,使工程安全生产的全过程处于有序可控状态。
二、安全生产目标分解
(一)目标体系示意图
(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
1、项目经理、(常务)副经理安全目标
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部责任、领导责任。
措施:
(1)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明确自身的安全责任,并在生产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落实。
(2)把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目标化为职工“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觉悟,抓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创造浓厚的安全生产风气,并培养职工的安全习惯.
(3)妥善处理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发生的矛盾,并教会各级安全生产负责人管理安全生产尤其管好现场安全。
2、总工程师安全目标
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因技术原因导致安全生产事故为零。
措施:
(1)认真学习制订的总工程师安全责任制,明确自身的安全责任,并在生产过程中贯彻执行落实。
(2)审查,批准技术文件,施工方案和处理技术问题时,贯彻安全技术工业卫生规程和标准,按《技术交底制度》的规定,向施工人员层层进行技术交底。
3、安全总监安全目标
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安全生产负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责任,因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原因导致安全生产事故为零。
措施:
(1)配合项目经理(常务副经理)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总体策划与部署,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保证体系并保证其有效运行,是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的第二责任人。
(2)认真学习制订的安全总监安全责任,明确自身的安全责任,并在生产过程中贯彻执行落实。
(3)负责组织编制、修改、补充、审定本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实施细则、管理办法、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演练和考核。
4、安全质量部安全目标
在本工程项目中对安全生产负监督检查责任,因安全检查不到位而造成的事故为零。
措施:
(1)认真学习项目部制订的安全责任制,明确本部门所负的安全监督责任,并在生产过程中贯彻执行落实。
(2)同时执行上级和业主有关安全生产的条例、规程、规则、规定、细则等规章制度。
5、工程部安全目标
在工程项目中贯彻“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段安全生产工作负施工管理和技术管理责任,杜绝技术失误造成的安全事故。
措施:
(1)认真执行施工技术规范,在编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作业计划时,同时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
(2)认真执行技术交底规定,必须进行层层技术交底。
6、物资部、机电部安全目标
本部门对本职范围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杜绝因物资供应质量不符合标准、机械设备不安全运行而发生事故。
措施:
(1)确保供应的材料设备满足质量安全标准。
(2)制订和实施机电设备、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管理使用、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使其经常保持技术良好状态,不准带病和超负荷运行。
7、综合办安全目标
(1)负责保证对安全生产相关文件、信息、资料的初步辨识,及时呈送主管领导批示,做好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工作。
(2)负责保证项目部车辆交通安全、后勤生活质量安全,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及送培。
8、财务部门安全目标
对本职范围内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不发生因财务原因的任何安全事故。
措施:
(1)保证劳保经费的开支,并合理使用。
(2)对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9、领工员或班组长安全目标
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重要责任,确保本班组不出现责任伤亡事故。
措施: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指示。根据工程技术人员的技术交底书,正确指导工班按照技术交底文件、施工规划、操作规程、安全规则,措施和各项安全制度进行生产。
(2)随时检查作业环境安全情况和生产机具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等完好情况,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保证工人在安全状态下进行操作。
10、岗位工人安全目标
在班组长的领导下,对本岗位的安全负责, 确保本班组不出现责任伤亡事故.
措施:
(1)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技术规程和作业标准,做到考试合格上岗,并百分之百地贯彻执行规程和标准。
(2)做到工具、设备无缺陷和隐患,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完好、可靠,作业环境整洁良好,安全通道畅通,安全标志醒目,正确使用,佩戴个体防护用品。
(3)实现个人无违章,岗位无隐患,班组无事故,生产安全好。
(三)责任目标考核
1、 按照目标的实现情况,认真评价考核坚持奖惩分明,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保证安全目标管理的认真实施。
2、 考核:项目部将根据项目部管理人员平时的工作、现场施工人员在工作中违章记录等对所有人员进行安全工作考核,考核的结果上墙公布。对安全工作出色和存在问题的班组、个人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或处罚。
奖惩:按项目部安全质量奖惩办法执行。
三、安全管理体系
(一)安全管理机构
1、成立安全管组织机构
为切实抓好地铁十号线的各项工作,快速有序的推进施工生产进度不断加快,切实做到领导干部分工负责、分兵把口、靠前指挥,经项目部领导研究,对班子成员做如下分工。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项目部下设五部两室(工程管理部、安质环保部、工程经济部、物资管理部、财务会计部、综合办公室、工程实验室)以及三个工区(悦来站工区、区间隧道工区、王家庄停车场工区)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各级主管领导干部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管理安全工作。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经理部的全体员工必须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2、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
组 员:
3、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分工
(1)项目全面安全管理:路锦彪
注:全面负责本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2)项目部生活办公区:赵君杰
注:主要负责生活办公区范围内日常安全、文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3)施工区域范围:寇恩宇 张明洲
注:主要负责施工区域范围内所有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安全管理体系
4、安全领导小组机构职责及成员职责
机构职责:负责项目安全规章的制定、监督贯彻;安全管理方案的规划、落实、检查、评比;安全法律法规的收集整理,实现项目守法承诺;安全因素的识别、评价,确定并建立项目重大危险源清单和管理方案,监督落实并保持相关记录,职业健康安全的监控、检测和监督,确保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实现,做到对安全事故的预防与持续改进。
组 长:全面负责本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副组长:负责项目的日常安全管理、落实工作。
总工程师:对本工程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服务,负责审批、审查安全技术施工方案等。
副经理:在分管片区内负责全面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总监:负责本工程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工程部:负责编制施工方案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现场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安质部:负责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交底各项落实并日常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等。
财务部:负责本工程安全保障资金的日常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建立独立台帐,并对防护用品和劳保用品的购置费用进行监督检查,对罚款进行催收,并对罚款的用途按使用规定监督检查。
办公室:负责组织对职工进行三级教育,对劳务队伍职工宿舍用电进行日常检查,同时做好安全宣传等工作。
机械管理员:负责对本工程各种机械设备进场进行验收,杜绝不合格的施工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并负责日常对设备的检查管理。
电工:负责对本工程电器线路的安装、检查及日常维修。
技术员: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及现场各道工序的安全监控。
施工员:在各自管辖片区内,在抓生产的同时必须抓好安全,对安全技术交底及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要进行督促检查落实,纠正违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部门安全职责
1、工程部安全责任
工程部负责经理部施工技术管理,对科技推先、标准等工作的安全负责,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施工管理或技术管理责任。
(1)在编制或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生产)方案、施工(生产)措施、施工(生产)作业计划时,必须同时制订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2)对复杂的施工方案,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施工设计,并指定专人监督层层进行技术交底。
(3)按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的标准要求,制定创建“安全标准工地”建设规划和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
(4)针对重点工程或技术复杂的工程或工种,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技术操作细则、施工安全措施。
(5)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检查验证实施情况的有效性。
(6)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施工方法、生产过程、工地布置、生产、机具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随时处理不安全因素和制止纠正违章作业。
(7)制定防洪、防寒、防震安全措施,并督促实施。
(8)参加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分析,提出相关的技术措施。
2、物资部安全责任
物机部对本职范围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1)按照施工(生产)技术要求和物资供应计划,供应的设备和材料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
(2)负责物资仓库和危险物品的安全运输,并建立、健全收发、登记、保管、退库、防火、防爆、看守等管理制度。
(3)负责防护、防寒等劳保用品的申请、保管和发放。
(4)负责提供有毒材料及危险物品的性能说明,并会同有关部门确定使用范围。
(5)定期与不定期对经理部的设施,特别是爆破器材、易燃易爆品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工经部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及制度。
(2)负责对合作单位的资质审查,严禁超资质承包、发包。
(3)根据国家制定的单位定额工期规定和安全技术施工规范要求,在科学合理的基础上与建设单位协商工期。
(4)做好安全费用的预算工作。
4、安全质量部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政府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规和本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作好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2)经常深入工地现场,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指导工地的安全技术工作,调查研究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措施。
(3)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向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安全工作情况。
(4)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5)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情况,提出整改措施。
(6)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到严重情况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7)对违反安全技术劳动法规的行为,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越级并上报。
(8)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进行现场施工。
(9)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如临边防护设施、临时用电设施、防雨设施、通风、排水系统、加工厂房、围挡、警示标志等)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10)对施工现场配备的应急物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5、财务部安全职责
(1)制定项目安全生产保障金制度,并负责督促检查安全劳动用品资金、安全教育培训专项资金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保障资金制度的落实情况,启动安全生产保障金制度,实施报批程序。
(2)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安全奖惩资金的财务手续工作
(3)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汇报安全经费使用情况,以利于领导正确决策。
(4)按审定的计划,保证安全施工技术所需的费用,并合理开支。
(5)按有关规定的标准,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防暑降温等费用的开支,同时实行财务监管。
(6)设立专项资金,随时调查、监督使用安全经费的情况,杜绝占用经费的现象。
(7)根据实际情况及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8)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情况,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
(9)负责对事故罚款的催收,并对事故罚款用途按使用规定监督检查。
(10)保证财务部办公场所的安全,保证提取、储存现金安全。保险柜内不得存放超出规定额度的现金过夜。
6、办公室安全职责
办公室负责后勤日常管理,对生活设施的安全工作负责。
(1)做好员工宿舍、食堂、浴室的防火、防寒和卫生管理,防止煤气中毒和食物中毒。
(2)负责施工现场茶水、保健食品、清凉饮料的供应和经理部勤杂、管理人员防护、防寒用品的请领、保管、发放。
(3)经常对房屋安全状态进行检查,发现危险房屋,要及时加固处理。
(4)负责生活用锅炉、茶水炉、办公使用的车辆的安全管理,以及本部门的司机、勤杂服务人员的安全教育,消灭安全生产上的死角。
(5)会同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经理部生活、办公场所进行用电、防火、防煤气中毒、食品中毒等的安全检查。
7、机电部安全责任
(1)检查工程机械、机电设备、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细则和管理使用、维护保养、定期检修等制度,使其经常保持技术良好状态。
(2)负责检查机电设备、机动车辆的防寒、防冻、防火、防滑措施,并经常督促实施情况。
(3)新购、加工制造、安装、改装、修理、拆卸机电设备、起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验收时,必须符合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对无安全防护装置的机电设备,要提出安全装置设计,并督促实施。
(4)经常深入现场检查,随时纠正、制止违章操作,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生产、建筑、设备、动力方面存在的隐患。
(5)负责设备事故等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参加因设备事故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结合施工实际提出防范措施。
(三)岗位安全职责
1、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条例,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是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付诸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每月一次安全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封闭。
(5)按规定配齐安全检查人员,充分发挥安监人员的作用,尊重和支持他们的“监察监督检查权,安全生产否决权,安全生产奖罚权”,不得安排他们从事非本职工作,保证他们行使安全监察的职能。
(6)保证安全生产经费的投入,在安排和审批生产计划时,必须将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纳入计划。
(7)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8)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施工应急救援预案,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2、常务副经理安全责任
协助项目经理抓好项目施工生产,对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国家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法令、条例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规程、规定、细则、办法和措施等。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管理、机械使用管理,安全用电,防火防煤气中毒等各项规章制度,并付诸实施。
(3)组织召开事故的调查分析会,按“四不放过”的原则,提出事故处理报告。
(4)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劳动保护、安全防护、防寒、防暑用品,并教育职工正确使用。
(5)按规定配备安全检查人员,充分发挥安监人员的作用,尊重并支持其实施“监察监督检查权,安全生产否决权,安全生产奖罚权”,保证安监人员充分行使其安全监察的职能。
(6)以深入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建设为载体,全面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正确指挥和组织安全生产,防止因安全设施、设备不到位,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和因人员超劳、汽车超载、各种机动车辆超速而发生安全事故。
(7)定期组织召开一次有工程技术人员、领工员和安检人员等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总结安全生产情况,布置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
(8)针对重点工程、关键部位的施工,督促工程部及时制订切实可行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批准后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并对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
3、项目书记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及规定,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职工安全思想动态,抓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是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2)坚持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严格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做到赏罚分明,把安全生产工作的绩效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一旦发生事故,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不断强化保证监督作用。
(3)有效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全员安全自我保护能力。
(4)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职工遵章守纪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积极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把安全工作纳入竞赛评比内容。
(5)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
4、副经理安全职责
(1)负责组织安排所辖工程项目内的全部施工生产,对本管段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是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的第二责任人。
(2)协助项目经理(常务副经理)组织具体工作计划、安排施工中安全管理工作,在部署施工生产计划的同时安排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工地”建设为载体,全面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正确指挥和组织安全生产,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防止因安全设施、设备不到位,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和因人员超劳、汽车超载、各种机动车辆超速而发生事故。当安全与工期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不得违章指挥、盲目蛮干。
(4)参加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封闭,对重大危险源组织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
(5)组织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做好工人岗前和调换岗位后的安全教育。协助上级组织做好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发证工作。
(6)加强对项目安质部的领导,按规定要求配齐有较强工作能力、有技术业务知识、责任心强的安全监察人员,并做好相对稳定。充分发挥安全监察人员的监督监察作用,不得安排他们从事非本职意外的工作,保证他们行使安全监察的职能。
(7)认真听取、采纳员工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意见和建议,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有效运行。
(8)培养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9)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实施和落实情况,组织事故抢救,及时采取预防重复性事故的措施。
5、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总工程师是本项目经理部的施工技术总负责人,对项目经理部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责任。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国家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定期对安全工作进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2)处理生产技术问题时,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规程和标准,对职工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有效性负责。组织实施的工程项目安全设施要与工程的生产实际相结合。
(3)负责审批本工程重点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负责审批本项目重要结构检算(如深基坑、复杂地质隧道及地下工程等)并对其安全性能负责。
(4)参加项目经理部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制定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方案。
(5)组织学习、推广安全生产、劳动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6、安全总监安全职责
(1)配合项目经理(常务副经理)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总体策划与部署,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保证体系并保证其有效运行,是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的第二责任人。
(2)向员工传输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及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颁发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负责组织编制、修改、补充、审定本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实施细则、管理办法、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演练和考核。
(4)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和上级组织的各种安全检查,深入现场,检查施工现场生产安全设备、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或签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遇到危险,有权暂停生产或指挥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立即报告项目经理、常务副经理和书记。
(5)参与组织安全生产竞赛的评比活动,积极开展“安全文明标准工地”创建活动,及时总结安全生产中的先进经验和突出事迹。
(6)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督促做好员工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调查处理,控制事故的次生伤害,对媒体的不实传播实施把关。
7、安质部部长安全职责
(1)做好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积极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和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安全检查,深入现场,检查施工现场机械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健全落实。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或签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及时整改。遇有险情时,有权暂停生产或指挥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立即报告主管领导。
(3)参加生产会议,负责制定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办法、制度。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定期研究伤亡事故、职业病的发生、发展趋势等重大安全问题,提出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并督促检查其完成情况。
(4)督促检查安全生产经费的合理使用情况和安全保证措施的完成情况。
(5)配合办公室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参与新工人入路“三级教育”,换岗转序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并把关。
(6)参与组织安全生产竞赛的评比活动,主办“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工地”,创建活动,及时总结安全生产中的先进经验。
(7)参与伤亡事故、交通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统计上报事故资料,并对其准确性负责。
(8)努力推行创新技术、降低工人劳动强度,提出劳动保护用品和防寒、防暑用品、保健食品的发放标准,报上级批准后,监督有关单位、部门执行。
8、工程部部长安全职责
(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作业计划时,必须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2)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项目和高空作业、深基坑、起重吊装施工以及重难点复杂工程等,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并检查验证实施的有效性。
(3)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施工方法、生产机具设备、安全防护措施等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
(4)参与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9、物资部部长安全职责
(1)根据施工生产(技术)要求和物资设备供应计划,供应符合设计和质量标准的合格材料和设备。
(2)负责危险物品的安全运输,并建立、健全收发、登记、保管、退库、防火、防爆、看守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安全规则,搞好易燃易爆物品仓库位置的选点和建筑。对不符合领取危险物品手续的,拒绝发放。
(3)供应施工生产使用的一切机具和附件等,在购入时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明,采购劳保用品必须符合规格标准。
(4)负责防护、防寒物品的采购、保管和发放。按时提供良好的劳动保护用品。对因采购不合格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负安全责任。
10、工经部部长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1)参与经济合同、经济协议及其他经济文件的研究、审查。通过工程预算,协助项目经理或常务副经理搞好内部经济指标核算和各类经济技术指标考核。协助财务部做好经济活动分析。
(3)根据有关规定,拟定、修订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办法,测算和制订内部材料消耗定额和费用开支标准,并贯彻执行。
(4)努力做到按国家规定要求,合理控制安全生产经费。
(5)做好施工队伍的选定、合同洽谈和劳务结算工作,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时,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款。
(6)深入现场,及时掌握生产及经费投入情况并与项目经理部供给情况及时进行核对。
(7)工程竣工后,及时编写工程决算,做到竣工一个、验收一个、决算一个、移交一个,切实发挥投资效益。
11、财务部部长安全职责
(1)按已批准的计划,保证安全生产经费的开支款源,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2)负责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费用使用的监督检查。
(3)负责对事故罚款的催收,并对事故罚款用途按规定监督检查。
12、办公室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文件、资料、认真做好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管理方面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并打印下发。
(2)负责把安全生产管理效果与项目经理部领导的政绩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考核。
(3)负责项目经理部各类人员培训、计划的制定、组织实施、人员资格考核、验证资料收集整理等日常管理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对劳务工以及新分配大中专学生进行上岗前的安全知识岗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4)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选择业务能力强,有责任心并具备专业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技术干部充实到安质部队伍中,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
(5)组织、检查、落实员工值班、值宿管理制度。发挥各级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党员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6)经常深入生产一线,掌握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范于未然,发生事故后要做好稳定职工情绪及时恢复生产的各项思想工作。
13、技术主管安全职责
(1)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因素提出技术改进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2)参与编制安保计划,做好本项目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和控制。
(3)贯彻“管施工技术,同时也要管施工安全”的原则,在指导、检查施工技术作业中,发现有安全隐患,有责任发出书面或口头指令要求整改。
(4)积极开展“安全指令标准工地”建设活动,参加项目经理部组织的安全检查,参加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脚手架、设备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发生事故及时上报并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负责轻伤事故,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参加重伤、死亡施工的调查分析。
(6)制定本工程分部(分项)安全技术措施并向班组进行逐项交底,交底签字手续应完备。
14、安全员安全职责
对所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在当班工地上代表项目经理或常务副经理行使安全管理职权。
(1)贯彻执行国家、政府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有关法律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管理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书,正确指导班组按照技术交底、操作规程作业。
(2)深入每道工序,把关安全重点部位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各部位施工机械、生产机具、道路、安全防护设施等的完好情况,纠正“三违”现象。
(3)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的安全检查和验收;负责检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设备,组织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负责检查临边、洞口安全防护;负责检查脚手架的搭、拆和使用安全;负责职工违章作业查处。
(4)参与制定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帐,随时了解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并即时汇报分管领导,对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和实际指导。及时纠正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教育工人正确使用机具、施工机械和防护用品。
(5)参加项目经理部组织的定期安全检查。查出的问题,督促其限期整改并验证。发现危险及危害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有权制止作业,组织职工撤离危险区域。
(6)负责组织正确使用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并随时检查其领发、运送、使用和退库情况。
(7)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和报告,并保护现场,参加事故现场调查分析。
15、领工员安全职责
(1)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领导施工班组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安全作业。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随时注意检查工作环境,安全设施、生产机具、防护设备等安全情况和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情况,保证工人在安全环境中操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
(3)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地、施工机械,有权拒绝施工或使用。坚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4)对领导违章指挥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汇报。
(5)搞好现场文明施工,保持良好的生产秩序。
16、材料员安全职责
(1)对工程实现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材料,保证供应。
(2)对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等安全用品要定期检查,不合格的要报废更新。
(3)所采购劳动保护用品和有关的工具材料,必须是合格产品,不能是残次品和伪劣品。
17、机械技术员安全职责
(1)对施工用的各类机电设备,必须配齐安全防护保险装置。
(2)加强对机电设备和压力容器的经常检查、维修、保养、保证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转。
(3)协助项目经理组织机电设备的验收挂牌。
(4)督促操作人员做好机械例保记录。
18、质检员安全职责
(1)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程、规范标准、检查验收工程质量,防止由于工程质量问题造成安全事故。
(2)严格督促施工人员按照工程设计规定使用爆炸物品,防止由于使用爆炸物品不当造成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
(3)对施工中支模、砌筑、浇捣混凝土等施工质量进行检查,防止由于支模、砌筑、浇捣混凝土等质量问题引起各类不安全因素。
19、电工安全职责
(1)现场所有绝缘、检测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2)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设计及当地电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并必须达到建设部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器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干粉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5)对龙门吊、台车、钢管脚手架、钢管排架、碰焊机及在潮湿环境工作的固定机械接好接地并作好接地电阻测验及记录。
(6)对移动及手持电动工具定期进行绝缘电阻测验并作好记录。
(7)对施工现场用电线路、用电设备、各种接地保护等,每天做好巡视维修工作并有记录,对隐患必须认真整改,当天发现当天消除。
(8)电器设备及照明设施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载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片)。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隧道洞内施工临时照明线路及灯具,必须使用低压照明,即36V以下。火工品、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
(9)夜间施工值班必须有监护电工。
20、炊事员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坚守工作岗位,做好本职工作。
(2)搞好食堂的卫生工作,确保餐具、炉灶符合卫生要求,保持食堂的干净、整洁。
(3)对燃具等易燃易爆物品应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报修。
(4)不得采购变质的生菜、熟菜,对违反规定而引起的食物中毒的应负直接责任。
(5)按规定时间开放食堂,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
(6)注意个人卫生,养成良好习惯。
21、库管员安全职责
(1)按照国家和上级关于爆炸物品管理的法规,做好仓库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被盗、火灾、爆炸等危及仓库安全的事件发生,确保库房万无一失,严格执行领发制度,保管好库内的爆炸物品。具体任务是:
①、负责爆破器材的入库检验、保管、发放和统计工作;
②、负责按照领导审批的品名、数量发放爆炸物品;
③、负责建立和填写收发爆炸物品的工作台帐,并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
④、负责库区内的安全防范工作,落实防盗、防火、防爆、防鼠等措施;
⑤、负责库房内发生的紧急事件的前期处置工作,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和领导;
⑥、对进入库区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防止闲杂人员进入库区,防止将火具、火种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入库区;
⑦、定时对库房和周边的防护网、围墙、报警设备进行巡视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清除隐患;
⑧、对发生的火灾、雷击、漏雨等灾害事故积极抢救,减少损失;对发现的盗窃、破坏案件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⑨、接受上级领导和公安机关的检查、指导,整改不安全隐患。
2.必须严格执行的出入库审批、检查、登记等工作制度,火工品必须设专人设专人领取。收存、发放应按制度进行登记、签字。库房管理要做到帐目清楚,手续齐备,帐物相符。
22、测量员安全责任
(1)测量员要认真遵守本企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2)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
(3)准确及时地提供测量资料,做好原始记录。定期对测量仪器、仪表进行校正、保养,确保其精度要求。
(4)认真维护好测量的设备、工具,不得擅自拆卸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保证测量工具的完好。
(5)工作时严格按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洞内测量时佩戴反光背心、安全帽等防护工具,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6)随时检查作业环境安全情况和生产机具、安全设施等完好情况,保证测量人员在安全状态下操作。
(7)遇有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施工,组织人员撤离险区,并进行处理,不能处理时应立即向队领导报告。
23、预算员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劳动保护条例,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
(2)贯彻执行国家(省)预算定额、施工定额、地方补充定额和有关暂时规定。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为工程质量创优安全生产无事故提供可靠的依据保证。
(3)参加图纸会审,及时提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
(4)了解工程的施工条件、方法及前后分工的情况,根据施工图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施工预算,包括工程量、工料物件、劳动保护、数量分析表及汇总表、工程预算书,力求达到预算的准确性。
(5)审核工程经营部编报的工程预、结算书、设计变更,以便同建设单位办理竣工结算。
(6)积累工程概、预算和施工预算的定额资料。
(7)经常深入工地了解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情况及安全物资的使用情况。
(8)严格遵守项目经理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24、门卫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热爱公司,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努力为公司服务,严格把守门卫,确保公司的安全。
(2)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听从指挥服从管理,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擅离岗位和随意调班。上班不准会客、闲谈、喝酒、不打瞌睡、不干私活、不准睡觉、不做与执勤无关的事情、集中精力、坚守岗位。
(3)值班时注意岗位形象,着装要整洁,仪表端正,精神状况良好。文明值勤,以理服人,不借故刁难,不以职谋私。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4)认真履行职责,保证畅通有序。在上,下班进出高峰期,做好站岗值勤工作,按时开关大门。车辆进出,开启正大门,完毕后及时关闭。准时开关路灯。
(5)不准让无关人员进入值班室,不准在值班室内喝酒、接待亲友等妨碍值班的事。值班室内禁止未经公司办同意寄放任何物品。
(6)认真记录《门卫工作日志》,严格交接班制度、接班者应提前十分钟到岗,搞好交接班登记,交班人员须将当班情况及未处理完毕的事项交接清楚。
(7)夜间值班必须加强巡查,做到勤巡逻,勤了望,勤观察,勤检查、对重要部位要严格细致的检查,及时填写巡查记录。严防盗窃、破坏及烟火,一旦发现应及时汇报、必要时须报警。发现厂区内电、水、门窗、消防设施等不关闭或不安全情况,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于次日报告办公室查处。
(8)严格执行接待和会客制度,非本公司人员和车辆未经同意,一律不准入内。
情况特殊须上报办公室或部门主管,经同意后并按规定登记方可在门口外会面。
(9)加强公司物资进出的管理。凡公司的一切物资财产(含成品、半成品、设备、工具、材料、资料等)进出需按有关规定凭有效凭证,校对无误后才能放行。正常上班时间以外原则上禁止进出,特殊情况下经请示分管副总后方可放行。
(10)严格执行车辆停放管理规定,规范各类车辆停放,保证整齐有序。
(11)搞好值班室周围之环境卫生,认真做好门卫内外的卫生保洁工作。
(12)完成综合办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图(附件1)
四、安全管理保证措施
(一)施工现场安全用电保证措施
1.电工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专业及安全技术培训,经过考试合格,发给特殊工种操作证,持证上岗。
2.电工必须掌握电气安全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的性能。
3.安装、拆除或维修临时用电,必须由电工完成。
4.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5.上岗操作前按要求必须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和用具。
6.电工必须懂得触电急救常识和电气灭火常识。
7.按规定定期每月一次对用电线路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和维修巡视记录。
供电线路:
1.架空线路必须架设在专用的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上,广告牌或脚手架上等不稳固的地方。
2.架空线路最小截面应满足机械强度要求,铝线》16m ㎡,铜线》10m ㎡。(均为塑料绝缘线),电线架设高度为4m,跨越公路过往车辆为5 米以上,以线低垂线为准。
3.电杆间距最大不超过35m(可视电线截面的大小而缩小其间距),线间距不小于0.3m,上下横担间距为0.6m。
4.电杆及埋设,电杆应选用钢筋砼杆或木杆,其尾径不小于13cm,埋设深度为杆长的1/10 加0.6m。
5.起止杆,中转杆必须采用8#铁丝双股或Φ6 钢筋做拉线,拉线与电杆的夹角应在45 度与60 度之间,地锚深度采用钢管打入地下不少于1.5m。
6.室内照明配线采用PVC 管穿管,距地面不低于2.5m,宜使用拉线开关,(距地面大于1.8m),盒式开关距地面高度为1.3m。
电缆线路:
1.电缆干线分支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当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摩擦,跨压损坏和腐烂性物品,明火烧伤。
2.电缆线穿越建筑物,道路,容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以1.8 高度至地下0.2m 处时,必须加设护套管。
3.橡胶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不得使用金属裸线作绑扎,架空最大低垂线距地面不得小于4m.
4.垂直敷设的位置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预留井、洞、电梯井、电缆井等,固定点每层不少于一处,并应靠近用电负荷中心。
配电柜(盘)配电箱及末级电箱设置要求:
1.总配电柜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室内配电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 配电柜与操作面通道宽度不小于1.5m。
② 配电室的灭火棚距地面不低于3m。
③ 配电室的门应向外开,做到“五防一通”:防雨,防火,防浸泡,防潮,防小动物进入,通风良
(二)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为了提高机械设备综合效益和寿命,保证机械设备的施工安全,更好地为工程施工服务,机械的使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⑴必须按规定的性能指标范围使用,严禁不合理使用机械。
⑵使用时要保证人身及机械安全,严禁超负荷运转。
⑶机械使用的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必须符合规定,电压等级必须符合规定。
⑷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施工人员的正确指挥,保证作业质量,与施工密切配合,及时完成任务。
⑸充分利用现有设备,提高其经济效益,以满足生产任务的需要。
2、使用的基本制度:
⑴使用机械必须实行“两定三包”制度(即定人、定机、包保养、包保管、包使用),操作人员相对稳定,调整操作人员应征得设备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办理。
⑵凡使用机械均应专人负责保管,多人操作的大型机械实行司机长负责制,小型机械可设专人兼管数台。
⑶机械操作人员要做到三懂四会(懂构造、懂原理、懂性能、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要正确的使用机械,按规定进行保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⑷机械操作人员中必须坚守岗位,确保机械正常运行。
3、防护措施:
⑴易发生危险场所,应设立警告标志及建立场所安全制度。
⑵油库等易发生火灾场所,应设立防火标志,采取严格有效的防火措施,并严禁吸烟,专人值班。
⑶暴露于机体外部的运动机构,部件或高温、高压带电等有可能伤人的部分应装防护罩等安全设施。
⑷所有电器设备都应按《电力设备接地设计技术规程》作好接地、接零,或加漏电保护器。
⑸机械集中场所,要有防火及防盗措施。
⑹注意防寒、防冻工作,严格换季保养,进入寒冬季节前备好防冻、防滑设备,机械采取防冻措施后要悬挂标志。
⑺注意机械防雨、防洪及防风工作,要采取措施防止机电设备及输电线路因洪水、风灾及石方爆破造成的损失。
4、特种设备管理:
1、使用涉及生命安全和施工生产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由具有专业资质的安装、检验单位进行安装和检定,按规定的周期及时送检,取得安全使用证或检验合格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检验合格发证或超过检定周期的设备严禁使用。
2、特种设备应建立档案,台帐,检验报告、校验报告及使用证、说明书等资料必须齐全,设备铭牌、自编号码应清晰准确,设置在设备明显部位,且不得涂漆。
3、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应齐全有效,实行定期校验制度,保证灵活、好用,严禁超期使用。
4、特种设备要定人,定期检查,定期维护保养,要严格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按规定周期进行安全检验,确保其正常运转,认真做好相关记录。
5、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熟知本岗位的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能够积极、稳妥地处理一般突发性事件。
6、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工作前应详细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安全可靠并佩带防护用品。
7、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证件到期时,应提前向发证部门申请换证。
8、本制度主管部门为安质环保部,协管部门为工程管理部、物资设备部和综合办公室。
(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30号)、项目经理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特种作业人员工种如下:
电工、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工、架子工、起重信号司索工、起重机械司机、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锅炉工、压力容器操作工、机动车辆司机、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等。
第三条 项目经理部安质环保部是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主责部门,其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国家、行业有关特种作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标准和上级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二)制定并落实本经理部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三)负责按规定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四)按规定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继续教育及申请复审前安全培训。
(五)负责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审查,负责对本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作业操作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负责监督整改落实。
(六)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并实施动态管理:
1.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帐(见附件1)。
2.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交底资料。
3.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资料。
4. 收集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身份证)扫描件(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最好是原件)。
5. 检查及整改记录。
第四条 物设部职责
(一)向特种作业人员提供齐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
(二)参与定期(每月一次)、不定期对本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检查,主要对安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 综合部职责
(一)负责组织本部特种作业人员送培取证。
(二)定期(每年至少一次)组织特种人员健康体检,建立本分部特种作业人健康管理档案及台帐。
(三)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工作卡的制作、发放、监督。
(四)建立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
(五)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第六条 特种作业人员数量应满足施工现场的要求。
第三章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要求
第七条 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与本种作业相应的身体条件和相应的文化程度,并且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并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相应特种作业。
第八条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第九条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第十一条 特种作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上岗工作:
(一)未按规定进行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
(二)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3次以上的。
(三)弄虚作假骗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
(四)经确认健康状况已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的。
第十二条 特种作业人员有权对作业现场的条件、危害作业人员生命和健康安全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建议、检举权,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应接受采纳特种作业人员有关安全产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第十三条 在作业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等。
第十四条 特种作业人员须坚持上下班检查及交接班制度。班前班后必须仔细检查安全防护品(设施)是否齐全有效;班前仔细检查机械设备开关、离合器、制动器、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下班后将机械置于安全停止状态后方可离开。
第十五条 特种作业人员采取实名制管理,进入现场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工作卡。
第十六条 项目经理部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统一计划,统一标准,统一采购,统一发放。
第十七条 安质环保部应不定期组织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和应急能力培训、考核,及时进行知识更新。
第十八条 特种作业人员保持相对稳定,不准随便调离,如需要调离,应经项目经理部主管领导同意,并重新接受新的岗位操作规程交底、安全注意事项交底。
第十九条 项目经理部对下列行为给予相应处罚:
(一)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事特种作业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500元/每人.次。
(二)伪造、假冒或证件过期仍从事特种作业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300元/每人.次。
(三)涂改、转借或转让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200元/每人.次。
(四)责任部门监督不力,对部门责任人员按上述条款同等处罚。
(五) 对“三违”责任人员,按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施工现场消防措施
1、 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规定。
4.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5.施工现场应配备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7.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8.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9.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10.焊、割作业点,氧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1.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2、施工现场的防火检查制度:
1.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检查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
2.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检查时如有发现,除没收器物外并经济处罚。
3.检查以宿舍、仓库、木工间、食堂、脚手架等为重点区域,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4.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检查,发现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及时跟换,以保证灭火器材处于正常可用使用状态。
5.木工间不得吸烟,现场如有堆积物要及时清理
(五)车站安全保证措施
1、车站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由于车站的特殊性,其施工过程可分为围护结构、深基坑开挖、土建结构施工等阶段,工序搭接较为紧凑,给施工各阶段带来一定高风险作业区域。经我局以往工程施工经验证明,施工中的危险源为围护桩钢筋笼吊装、基坑开挖及支撑安装。针对施工危险源的特殊性,落实专人监控,确定监控管理措施,加强施工人员的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2、车站施工一般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1)严格执行国家、重庆市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特别是在施工区域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则。
(2)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对所有参加施工生产的人员进行入场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同时结合工程进度及不同施工工艺,进行针对性的安全知识与遵章守纪教育。
(3)做到无施工方案不施工,有方案没交底不施工,班组上岗前没安全交底不施工。施工班组认真做好安全上岗交底活动记录,每周一上午组织不少于1h的安全教育活动。
(4)严格执行起重机械三限位、两保险、十不吊规定。
(5)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执行工程多机多监护制度(操作证、动火证、灭火证、监护人)和1~3级动火界限审批手续。
(6)夜间施工必须配备足够的照明灯光以保安全。
(7)现场机电维修人员应该经常检查设备触电漏电保护是否完好有效。
(8)现场用电机具较多,电线不得乱拖、乱拉。材料运输、堆放时,注意保护好电线,防止碰砸电线,造成电线包皮破碎剥落,一经发现有电线露芯或电线包皮破损要及时修调。
(9)现场施工用的机电设备均应有良好的二级防护装置。
(10)电动机械及工具应严格按一机一闸制接线,并设安全漏电开关。
(11)起重机械必须配备专业指挥人员,无指挥人员不得作业,指挥人员必须有醒目的安全帽标志。
(12)小件材料(如扣件、紧固件、拉结螺杆)吊运采用集装箱或料斗,钢筋、钢管等细长物件必须两端捆扎牢固后方能起吊。
(13)所有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操作合格证,否则不准上岗作业。
(14)操作使用的脚手,在施工范围及高度均应铺设好海底笆和栏杆。
(15)上下基坑必须搭设方便牢靠的爬梯,并必须经常维修、整理。
(16)施工人员不得用抛运方式传送小件材料,杜绝高空坠落事故发生。
(17)长钢筋运送中要有统一指挥,搬运工人动作要一致,防止砸伤事故发生。
(18)预留的孔洞四周应设置临边防护栏杆和明显醒目的安全标志。
(19)支架拆除前,须由技术人员全面检查砼养护时间并视现场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还需要留设一部分临时支撑排架,然后由技术负责人签署拆除命令。支架拆除前编制支架拆除方案,不得擅作主张改动拆除方案,整个拆除排架的过程中必须有专人负责监控。
(20)灭火机由专人维修、保养,定期调换药剂,标明换药时间,确保灭火机效能正常。
(21)施工中的易燃易爆物(如汽油、油漆、氧气瓶、乙炔瓶等)都必须按规定设置,妥善保管。
(22)工地严禁用灯泡和明火取暖;严禁用煤油炉、电炉烧煮;如有发现严加处理。
(23)对施工现场四周道路旁侧城市专用消防龙头调查清楚。进入工地道路保持畅通,宽度不小于3.5m。
(24)加强警卫人员上岗责职,每天下班后对工地临时设施进行一次防火巡查,消灭事故隐患。
3、钻孔灌注桩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钻机安装必须稳,开机前对钻机进行全面检查,保证机械处于良好的状况。
对钢丝绳、卡环、输电线进行认真检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严禁站立于重锤下或提吊钢绳近旁。
钢筋笼的吊装时,吊点位置要适当,刚度不够时采用增设纵向钢筋桁架式主筋平面上的斜接条等措施。
4、基坑开挖的安全技术措施
基坑开挖前,在基坑顶面边坡以外的四周开挖排水井,并保持通畅,防止积水灌入基坑引起坍塌。
基坑顶面安设机械、堆放料具和弃土,均在安全距离(1~1.5m)之外,引起地面振动的机械,安全距离控制在1.5~2m之外。
开挖基坑时,要按照规定的坡度,分层下挖到符合基坑承载力要求的设计标高为止,严禁采用局部开挖深坑,再由底层向四周掏土的方法施工。
使用机械开挖基坑,要按照有关机械操作规程和规定信号,专人指挥操作,吊机扒杆和土斗下面严禁站人。
遇到涌水、涌沙、边缘坍塌等异常情况时,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方可继续施工。
当基坑开挖接近设计标高时,应注意预留10~30cm,待下一道工序准备就绪,在灌注混凝土之前挖除,挖除后立即灌注混凝土。
在开挖阶段,如果出现地面疏松时,应视情况夯实。对于粘性土地基,要在基坑底面夯填一层厚10~15cm的碎石,以提高地基承载力;抵御地下水浸泡。
5、钢支撑的安全技术措施
钢支撑安装需要进行检算和测试。满足围护桩刚度要求,钢支撑连接要稳固;对安装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操作要符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规程》。
钢支撑必须在开挖到设计位置后立即安装。并按设计要求对侧壁施加预应力。且在端头安装轴力检测仪,以观测预应力的衰减情况。
设专人对基坑支护结构和钢支撑的变形、位移、受力变化等进行周期性的检测控制,以便采取措施,确保结构和人员安全。
钢支撑安装时,应先挖出钢管槽,在围护墙上标出支撑点位置并进行清理、平整,使支撑端点和围护墙面垂直密贴,使之受力均匀,并在端部采取固定支托措施,防止支撑滑落;钢支撑与中立柱要正交,且连接要稳固。
钢支撑的吊装必须使用与之长度、重量与安装作业半径相匹配的履带式起重机,并配置与起吊吨位相适应的钢索吊具。在吊运过程中进行监控。
在挖土或吊装下一道钢支撑时,严禁撞击己安装完毕的钢支撑,禁止吊臂下站人或从事其他工作。
钢支撑拆除时,应经技术安全管理人员同意,由专人组织拆除,采取可靠措施,并经安全员检查。
6、钢筋工程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工程所用的钢筋全部在加工场集中加工,钢筋加工前由负责钢筋加工的工长对加工机械(切断机、弯曲机、对焊机、调直机等)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进行交底,并由机械技师所有机械性能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多人搬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倾角和塌落。
绑扎框架梁必须有外防护架的条架下进行,外防护架高度必须高出作业面1.2m,无临边防护不系安全带不得从事临边钢筋绑扎作业。
7、模板工程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支设柱模和梁模板时,不准站在梁柱模板操作和梁底板上行走,更不允许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高空临边作业时,有高外坠落和掉下材料的危险,支模人员上下应走通道,严禁利用模板、栏杆、支撑上下。站在活动平台上支模,要系安全带,工具要随手放入工具袋内,禁止抛掷任何物体。
模板拆除应经工班长统一安排,操作时应按先外后里分段进行,严禁硬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模板拆除要等到混凝土达到一定强度后才能进行。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到指定地点,清理刷隔离剂,按规格堆放整齐备用。高空作业严禁投掷材料。
8、混凝土工程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振动器作业人员,穿胶鞋,戴绝缘手套,使用带有漏电保护的开关箱。
严禁用振动棒拨钢筋和模板,或将振动棒当作锤使用,操作时使振捣棒头到钢筋里或其硬物而受到损坏。
用绳拉平板振动器时,拉绳要求干燥绝缘,振捣器与平板保持紧固,电源线固定在平板上。
混凝土泵输出的混凝土在浇捣面处不要堆积过量,以免引起过载。
9、交叉作业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支模、砌墙、粉刷等各工种,在交叉作中,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下同时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此条件,中间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拆除脚手架与模板时,下方不得有其它操作人员;
拆下的模板、脚手架等部件,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应不小于l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lm,楼梯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拆下物件;
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层建筑施中对超过24m以上的防护棚的顶部,应设双层结构;
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体,以及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盖或防护棚。
10、现场监控手段及措施
根据招标文件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确定检测项目,制订检测程序,培训检测人员,配齐检测仪器,根据有关规范、规则,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检测监控。对重点工序和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工序进行严格的检测。
对导线点、中桩、水准点进行定期复核,严格执行测量复核制。固定量测项目人员,保证数据资料的连续性;量测数据均要经现场检查,室内两级复核。
建立完善的试验检测机构,建立工地试验室,按规定对进场材料进行抽检取样、委托当地具有试验资质的检测部门检测,确保未经复验或复验不合格的材料不投入使用。按要求制作混凝土试件,作为质量评定的依据。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派技术人员现场监督,控制混凝土的坍落度、振捣质量,并确定养护和拆模时间,确保混凝土质量。
11、起重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起重作业人员系特殊工种,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在作业前了解、熟悉起重机械性能,掌握使用的起重信号,并在操作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的规定。
现场施工指挥人员在起重机械和起重工相互通视的地方,按规定的起重信号指挥作业,吊装作业由经过体检合格的人员担任。起重机械在位于电力线下时,其最高处离电力线的垂直距离满足安全距离的要求。若遇大风、大雨、大雾、大雪等恶劣天气条件时停止起重吊装作业。
12、夜间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的照明设施。施工场地要做好保洁工作,不乱堆乱放物品,保持工作面整洁。
现场配备手电筒若干,以备检查使用。
夜间严禁进行搭、拆支架等危险作业,确保安全。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工地负责人批准,并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进行。
13、降水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降水运行阶段保证电源供给,如遇电网停电,提前两个小时通知降水施工人员,以便及时采取措施,保证降水效果,对围护结构外的降压井开始工作前采取设双电源方法确保电源正常供电,保证施工安全。
14、主体结构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⑴支模应采用钢支撑做立柱,不得使用竹木做立柱,不得使用严重锈蚀变形、断裂、脱焊、螺栓松动的钢支撑材料搭设支撑。
⑵支模技术方案的编制应根据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结合工程和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
⑶施工单位应明确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负责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施工现场安全责任人在支撑搭设、拆除和混凝土浇筑前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⑷支模立柱基础必须坚固,按设计计算要求严格控制支架沉降量。支模分段或整体搭设安装完毕,经企业技术和安全负责人或其书面委托人主持分段或整体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钢筋安装。
⑸支模搭设、拆除和混凝土浇筑期间,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并有安全员在现场监护。
⑹混凝土浇筑时,应派安全员专职观察模板及其支撑系统的变形情况,发现异常现象时应立即暂停施工,迅速疏散人员,待排除险情并经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检查同意后方可复工。
⑺施工时严禁撞击已安装好的支撑,待混凝土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后方可拆除模板及连接件。支撑逐层传下或吊下,不得向下直接抛掷,防止伤人,且禁用推倒或拉倒的办法拆除。木模板、杆件上的铁钉及时拔出或打平。
15、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措施
严格按照三分四定制度。即应急物资储备分为携带物资、前运物资、留守物资三类,要定人、定位、定车、定量进行管理。
坚持“预防为主、有备无患”的工作原则,结合所承担的应急任务,建立科学、经济、有效的应急物资储备和运行机制,确保应急物资计划、采购、储备、调用、补充等工作科学、有序开展。
做好本级应急物资的储备,结合物资特性和应急需求,统一规划,实行实物储备、计划储备、资金储备和信息储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储备,实施动态管理,及时调整、补充。
较为稀缺的卫生应急物资和经常使用的卫生应急物资,以个人防护用品、食物和职业中毒特效解毒药品、疾病特异性诊断试剂为主,以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可以立即调用。
对不便保管、效期短或不能及时从市场上购买的物资,与企业签订储备合同,随时调用。如含氯的消毒药品。
完善网络平台,建立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库,在需要的时候能够迅速的检索出所需物资的生产、供应信息。
加强对应急储备物资的科学购置、严格管理和及时发放,做到迅捷,保障有力。
(六)隧道区间安全施工保证措施
1、开挖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针对本标段工程地质特点,不同围岩级别采用不同的开挖技术,开挖断面采用激光断面仪及时修正钻爆设计,严格控制超欠挖。
(1). 隧道洞身钻爆法开挖作业,严格控制超挖,软弱围岩段实施微震爆破。周边眼装药结构是实现光面爆破的重要条件,严格控制周边眼装药量。有水地段周边眼选用乳化炸药,其余用2号岩石硝铵炸药。施工时,须编制爆破设计,按爆破图表和说明书严格施工,并根据爆破效果,及时修正有关参数。
软弱围岩施工先护后挖,采取早预报、先治水、弱爆破、短开挖、强支护、紧衬砌、勤量测、多循环的施工方法,提前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安全措施,并有应急预案。开挖中密切注意围岩及地下水等的变化情况,当施工方法或支护结构不适应于实际围岩状态时,采取应急措施。
(2).隧道拱、墙背超挖回填质量保证措施
隧道拱、墙背后的局部坍塌或塌落,必须回填密实,必要时回填注浆。拱部范围与墙脚以上1m范围内的超挖,选用与衬砌同级混凝土回填;隧底超挖部分采用与隧底结构同级的混凝土回填;其余部位的超挖、坍塌或塌落,可视围岩稳定情况、空隙大小,采用混凝土、片石混凝土回填;所有超挖部分不得用浆砌片石进行回填。
(3).喷射混凝土
喷混凝土采用湿喷工艺,施工中设置喷射混凝土厚度的标志。喷射作业分段、分片、分层,由下而上交错进行,当岩面有较大凹洼时,应先填平。当受喷面有滴水、淋水、集中出水点时,应进行处理。
(4).衬砌混凝土施工措施
当围岩和初期支护变形基本稳定,量测监控数据表明位移率明显减缓、收敛值拱脚附近小于0.2mm/d和拱顶相对下沉小于0.15mm/d时,方可施作二次混凝土衬砌。衬砌台车:采用穿行式全断面液压钢模衬砌台车,衬砌台车长7m。
混凝土衬砌施工:采用两台输送泵左右同时对称灌注,既缩短衬砌时间,又防止钢模台车偏移。混凝土衬砌泵送灌注施工中辅以插入式振动棒捣固。挡头模板采用钢模,确保施工缝处混凝土质量。
混凝土生产:采用商品混凝土。
拆模时间:当衬砌混凝土强度达到拆模设计强度时,方可拆模。
(5).防衬砌开裂的技术措施
开挖后,衬砌前,严格按设计和规范要求,对围岩和支护结构进行监控量测,及时反馈量测信息,不断优化支护和衬砌结构参数,确保支护和衬砌结构的受力条件与该地段的地质条件相适应,并根据量测信息,指导二次模筑砼衬砌的施作时间。
复合式衬砌地段,喷、锚、网为主的初期支护体系是主要承载结构。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设计要求做好初期支护,必须保证初期支护的施工质量,避免模筑混凝土衬砌承受过大松驰压力而开裂。
隧道衬砌前采用隧道限界检测仪检测隧道断面,确保支护结构和混凝土衬砌具有设计所需的断面厚度及受力性能。
隧道衬砌前,必须将隧道底部和墙脚的虚碴、浮碴清除干净,确保仰拱、铺底以及隧道的拱墙衬砌置于坚实的基础上,避免衬砌不均匀下沉开裂。
衬砌前要对防水层的铺设质量进行检查,确认防水层与初期支护基面密贴,拱部防水层有一定的富余量,避免混凝土灌注到拱部时,因防水层张紧形成外模,导致衬砌与基面不密贴,影响结构受力性能。
加强混凝土品质的过程控制,确保混凝土各项性能指标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
(6).防排水施工措施
隧道结构防排水采用以堵为主,以控制排水为辅,综合治理的措施,即通过注浆和锚喷作业,使初期支护达到设计防水标准,然后在边墙安设纵向和横向排水盲管,并将防水板铺设到电缆槽顶面以上,把有限的边墙水汇集到墙脚纵向排水盲管中,经泄水管排到边墙水沟中,形成一个完整的防水体系,达到衬砌结构不渗、不漏的目的。
(7).火工品运输、保管、使用管理措施
1、项目部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现场应建立安全员、保管员、押运员和库区看守员岗位职责,其中安全员、保管员、押运员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经当地公安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发放、退库手续必须完整齐全,无证人员不得从事爆破作业。
2.单据填写须规范,不得涂改;爆破员、押运员、安全员须按要求各自妥善保管单据,以备核查。
3.火工品自交货方交货后即运输、储存、使用、退库等全过程必须有正式员工值守。
4.入库实行入库双人双锁制度(使用爆品专用保险箱的也必须实行入库双人双锁制度)。
1)、建库
1.储存库区四周应设密实围墙,围墙到存库墙脚的距离不小于5m,围墙高度不低于2m。
2.工业炸药及制品、工业导爆索地面储存库之间距不小于20m,储存库与雷管储存库必须分别建造,距离不小于30m(总公司要求是30m,国家标准是12m);值班室距雷管库房的距离不小于20m。
3.储存库门宽度不小于1m;门口8m范围内不得有枯草等易燃物,储存库区内以及围墙外15m范围内不得有针叶树和竹林等易燃油性植物。储存库区内不得堆放易燃物和种植高棵植物,草原和森林地区的储存库周围必须修筑防火沟渠。
4.储存库技防无盲区,必须设高位水池,或设消防水池并配备消防水泵,水池储水量不少于15m3;储存库区内单个储存库必须配备至少两个5公斤及以上的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静电释放桩等必须设置齐全。
5.储存库电气照明应采用防爆灯具、防爆手电筒或手提式防爆灯。禁止电气线路跨越储存库。地面库的防雷设施应按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规定设防。
6.进入雷管储存库操作的人员应穿符合相关要求的防静电鞋、防静电服或纯棉工作服;雷管储存库和发放间地面和台面应铺设导静电橡胶板,且应接地;进入发放间的作业人员,应经泄放静电后才能进行操作。
7.防雷设施必须定期检测(其接地电阻不小于10欧姆)。
8.火工品自入库到装药的全过程都要在项目部的监控之下。
2)、管库
1.储存库最大储存量不得超过一个月的使用量,工业雷管最多只能暂存1000发雷管,且符合当地公安机关的相关规定。
2.堆垛之间必须留有检查、清点爆破物品的通道,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6m,堆垛边缘与墙的距离不得小于0.2m,底部垫高0.2~0.3m。
3.各种爆破物品整箱堆放高度,工业雷管、黑火药不得超过1.6m,硝铵炸药、索类不超过1.8m,胶质炸药不超过1.5m。
3)、领料
爆破作业应当如实记载领取、发放的品种、数量、编号以及领取、发放人员姓名。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作业后剩余的民用爆破物品必须当班清退回库。
4)、发料
1.发放爆破物品时要轻拿轻放,严禁拖拉、撞击、抛掷、脚踩、翻滚、侧置危险品;严格执行爆破物品同库存放规定,不应超高、超宽、超载;来源不清和性质不明的爆破物品不应入库或装车;如包装损坏需更换时,应在指定的安全地点操作;雷管等起爆器材,不得与炸药在同时同地进行装卸。
2.应按规定建立爆破物品流向管理制度。对爆破物品的出入库记录要有台账,流向信息记录应完整,并按规定及时传递;储存库内账物相符、日清月结。
5)、运输
1.运输爆破物品时,不得使用农用车、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自行车、摩托车、电瓶车和畜力车。雷管、炸药分车运输(雷管配备专用储存箱),同时关闭电子设备及手机等等通信工具。车速保持在20Km/h以内,前后车距离大于50米,上下坡大于300米。
2.人工搬运时(持有安全作业证人员),不准一人同时携带雷管和炸药;雷管和炸药应分别放在专用背包(木箱)内,不准放在衣袋内。雷管专用保险箱或木箱内壁需用不产生静电的柔软材料做褥垫。两人运输携带雷管炸药时,需保持3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3.在夜间或隧道内,应随身携带完好的矿用蓄电池灯、安全灯或绝缘手电筒;领取爆破物品后,应直接送到爆破地点,不得乱丢乱放;不准提前班次领取爆破物品。
6)、使用
1.爆破作业全过程须在本单位正式员工监督、管理下进行。
2.洞内爆破时,必须统一指挥。爆破前发预警信号,待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后再发爆破信号。爆破作业中出现哑炮必须严格按规定操作,不准擅自草率处理。
3.在残孔附近钻孔时应避免凿穿残留炮孔,在任何情况不得打钻残孔。
4.装药时必须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装药作业完成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清点火工品数量,剩余的炸药和雷管必须由领取炸药、雷管的人员退回库房。
5、雷雨季节宜采用非电起爆法;导火索起爆应采用一次点火法点火。同一区段的二次爆破,应采用一次点火或远距离起爆。
6.导爆索搭接长度不小于15cm;起爆导爆索的雷管与导爆索捆扎端端头距离不得小于15cm。导爆索要用锋利刀具在木板上切断。
7.爆破作业结束后必须经充分通风排烟,必须在15分钟后安全检查人员进行检查、并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排除未引爆的爆破物品,确认安全后解除警戒。
8.现场使用监控:火工品现场加工、装填必须在安全员、押运员监控下,在指定地点进行。
9.现场的临时存放:现场必须配有临时雷管存放箱 (防爆箱)、炸药存放箱 (防爆箱),监控、报警故障按要求48小时内恢复,并做好安全应急措施。由爆破员和押运员看管、取用并直到退库。
7)、退库
1.施工现场每天剩余的爆破物品,必须当日清点登记退库。严禁私藏、私用、补炮或做下一班使用以及其它处理。
2.爆炸物品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火工品使用追踪卡”制度,循环作业,每一环节责任人必须签认,否则,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积压的爆炸物品应按以下方式处理并记录:按原供应渠道返回供应单位;按规定进行销毁;按当地公安机关要求处理。
(8).竣工阶段质量保证措施
工程完工后竣工验收前要做好成品的保护工作,完工后首先自检 是否满足如下要求:批准的设计文件,国家和业主批准的有关本工程建设的文件;设计时采用的规程、规范。自检合格后确认工程达到竣工验收交接程度时,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说明本工程完成情况,请求组织初验。
本工程正式验收15天前,编制好包括正式竣工图、有关规定的图表、已完工程数量报告、已完工程技术资料等。竣工时各项竣工资料要完备,包括原始记录、图表、图象等;资料的提供要准确、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