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1:
浙江省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主管部门
评价类型 事前评价□ 事中评价□ 事后评价□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财政部门组织评价□
评价机构:中介机构□ 部门(单位)评价组□ 财政评价组□
年 月 日
浙江省财政厅(制)
五、评价报告文字部分(报告综述)
(一)项目基本概况
(二)项目绩效及评价结论
(三)评价发现的问题
(四)相关意见与建议
(五)附件
填 报 说 明
一、本评价报告由评价机构填写,所有内容必须真实、准确。
二、封面填写
1.项目名称:须与项目批复文件一致。
2.项目单位:填写全称,不得省略。
3.主管部门:填写全称,不得省略。
4.评价类型:分为预算申报(事前)评价、实施过程(事中)评价和完成结果(事后)评价三种。属于预算申报情况评价的在“事前评价”后打√;属于跨年度支出项目中期评价的在“事中评价”后打√;属于项目完成后评价的在“事后评价”后打√。
5.评价方式:即指评价组织方式。属于部门(单位)自评的在“部门(单位)绩效自评”后打√;属于财政部门评价的在“财政部门组织评价”后打√。
6.评价机构:以部门(单位)内部人员为主实施评价的在“部门(单位)评价组”后打√;以财政部门内部人员为主实施评价的在“财政评价组”后打√;委托中介机构实施评价的在“中介机构”后打√。
三、评价报告表格内容填写
1.项目负责人:当项目负责人有多个时,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地址和邮编等栏目,可调整格式,逐个填写。
2.项目起止时间:按照项目预算批复至项目完工(竣工验收)的实际时间填写。
3.项目支出明细情况:按照实际支出内容(经济科目)不同,对照项目申报书中的项目支出明细和实际支出情况对应填写。
4.项目绩效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预期”栏按部门预算项目申报书的有关内容直接填写,“实际”栏主要填写项目绩效目标及实施计划的实际完成情况,应与“预期”栏相关内容逐条对应。
5.基本指标:按照“浙江省项目支出评价指标一览表”(附2)中的“二级指标”填列,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有所增减。
6.具体指标:由部门(单位)或受托中介机构设置并商财政部门研究确定,设置时可参照“浙江省项目支出评价指标一览表”(附2)。
7.评价等次:按照综合得分(S)的分值填写相应的评价等次。评价等次分为优秀(S≥95)、良好(95>S≥85)、合格(85>S≥60)、不合格(S<60)4个评价等次。
8.评价人员:填写参与项目评价的所有成员名单,并由各成员签字确认。
四、评价报告文字部分(报告综述)
评价机构应根据下列提纲对各项内容进行详细说明: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立项:项目的实施依据、涉及范围、主要内容、用途、绩效目标以及预期主要经济、社会、生态环境效益等。
2.项目执行:项目的进展及目标、计划调整情况;绩效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项目总投入,财政拨款、自筹资金落实、实际支出情况;主要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及可持续影响等;财务管理情况;项目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等。
(二)项目绩效及评价结论
对项目实施后所取得的实际绩效进行认真梳理与总结,并根据评价得分给出相应评价等次。
(三)评价发现的问题
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有关问题进行总结与归纳。
(四)相关意见与建议
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与说明,并针对有关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与建议。
(五)附件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作为评价报告附件的有关文件、资料等,以进一步解释和证明报告所反映的相关内容。
五、其他要求
评价报告统一使用A4纸打印、装订。提交评价报告时,需同时报送书面和电子文本,两者内容必须一致。书面文本提交一式2份。
具体指标说明
按照财政支出的功能,项目评价对象可分为农林水、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一般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等项目,考虑各类项目评价既有共同点,又有不同点:一方面,针对项目评价的共同点,在“浙江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浙政办发〔2005〕91号之附件2)中对基本指标设定的基础上,对其中的共性指标进行了细化和分设,形成了“浙江省项目支出评价指标一览表”;另一方面,由于各类支出项目的功能和目标又存在较大差异,仍需对基本指标中的项目实施效益个性指标进行分设。在对项目具体评价时,根据项目特点,可对三级共性指标进一步细化或选择,并与个性指标相结合,共同构成某一项目评价的具体指标。
一、共性指标
“浙江省项目支出评价指标一览表”将基本指标中的目标设定情况、目标完成程度、组织管理水平、资金落实情况、实际支出情况、财务管理状况和资产配置与使用等二级指标细化和分设为23个三级指标,具体指标解释如下:
(一)目标设定情况。指对预定目标的设定、规划情况是否科学、合理,能否体现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等。可细化为以下几个具体指标:
1.依据的充分性:项目资金设立依据是否充分;
2.目标的明确度:项目资金使用的预定目标是否明确;
3.目标的合理性:项目资金使用的预定目标设置是否客观、科学,能否体现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等;
4.完成的可能性: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预测项目预定目标实现的可能性(适用于项目实施过程评价)。
(二)目标完成程度。指项目总体目标或阶段目标的完成情况。可细化为以下几个具体指标:
1.目标完成率=目标完成数/预定目标数×100%;
2.目标完成质量=实际达到的效果/预定目标×100%;
3.完成的及时性:项目资金使用的预定目标是否如期完成,未完成的理由是否充分;
4.验收的有效性:项目验收方式的合理性、验收机构的权威性和验收结果的公正性等。
(三)组织管理水平。指按照国家政策法规和实际情况,逐步形成和运用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基础管理制度、激励与约束机制、信息支持系统以及由此形成的组织、协调和管理措施等。可细化为以下几个具体指标:
1.管理制度保障:项目的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以及落实到位情况;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2.支撑条件保障:项目承担单位的人员、设备、场地、信息等支撑条件的保障情况;
3.质量管理水平:项目的技术指标和质量管理,达到国家、部委或行业等技术和质量管理标准的情况。
(四)资金落实情况。主要反映项目的计划投入、资金到位等情况。可细化为以下几个具体指标:
1.资金到位率=实际拨付金额/计划投入资金×100%;
2.资金到位及时性:各项资金是否按项目进度及时到位;
3.财政投入乘数=财政投入后带动其他资金投入总额/财政投入金额。
(五)实际支出情况。主要反映实际支出结构的合理性、超支或结余情况、资金利用效率等。可细化为以下几个具体指标:
1.资金使用率=实际使用金额/实际拨付金额×100%;
2.支出的相符性:项目的实际支出与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是否相符,项目经费收支的平衡情况以及支出调整的合理性(只计算财政拨款部分);
3.支出的合规性:项目的实际支出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情况。
(六)财务管理状况。主要反映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财务管理有效性及会计信息质量等。可细化为以下几个具体指标:
1.制度的健全性:项目单位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的完整性和合法性;是否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并符合有关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的规定;
2.管理的有效性: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论证,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财务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有效执行;
3.会计信息质量:主要反映会计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等。
(七)资产配置与使用。主要反映资产配置的合理性和资产使用情况等。可细化为以下几个具体指标:
1.制度的健全性:项目单位的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和合法;
2.制度的有效性: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固定资产是否有专人妥善保管;
3.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二、个性指标-项目实施效益
1.经济效益:指项目对国民经济和区域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效益等;
2.社会效益:指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的影响;
3.生态环境效益:指项目实施对综合开发利用和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
4.可持续性影响:指项目实施对社会经济和资源环境的持续影响程度等。在该指标分设时,可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指标的分设一并考虑;
5.公众满意度:指社会公众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第二篇:浙江省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格式
附2
浙江省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评价类型 完成结果(事后)评价
项目名称 苍南县农村能源生态建设
项目单位 苍南县农村能源办公室
主管部门 苍南县农业局
评价机构: 评价组□ 中介机构□
20##年 4 月 28 日
浙江省财政厅(制)
填报说明
一、本报告由评价机构填写,所有内容必须客观真实。
二、封面填写
1.评价类型:分为预算申报(事前)评价、实施过程(事中)评价和完成结果(事后)评价三种。属于预算申报情况评价的填“预算申报(事前)评价”;属于跨年度支出项目中期评价的填“实施过程(事中)评价”;属于项目完成后评价的填“完成结果(事后)评价”。
2.项目名称:须与项目批复文件的项目名称一致。
3.项目单位:填写全称,不得省略。
4.主管部门:填写全称,不得省略。
三、报告表格内容填写
1.项目负责人:当项目负责人有多个时,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地址和邮编等栏目,可调整格式,逐个填写。
2.项目起止时间:按照项目预算批复至项目完工(竣工验收)的实际时间填写。
3.项目实际支出明细情况:按照经济科目不同,对照部门预算项目申报书中的项目支出明细和实际支出情况对应填写。
4.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预期情况按部门预算项目申报书的有关内容直接填写;自评情况主要对照计划情况填列绩效目标的实际完成情况。
5.实施计划完成情况:预期情况按部门预算项目申报书的有关内容直接填写;自评情况主要对照计划情况填列实施计划的实际完成情况。
6.评价等次:按照综合得分的分值填写相应的评价等次。评价等次分为优秀(S≥95)、良好(95>S≥85)、合格(85>S≥60)、不合格(S<60)4个评价等次。
7.评价发现的问题: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有关问题进行总结与归纳。
8.评价人员:填写参与项目评价的所有成员名单,并由各成员签字确认。
四、评价报告文字部分(报告综述)
评价机构应根据下列提纲对各项内容进行详细说明: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立项:项目的实施依据、涉及范围、主要内容、用途、绩效目标以及预期主要经济、社会、生态环境效益等。
2.项目执行:项目的进展及目标、计划调整情况;绩效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项目总投入,财政拨款、自筹资金落实、实际支出情况;主要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及可持续影响等;财务管理情况;项目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等。
(二)项目绩效及评价结论
对项目实施后所取得的实际绩效进行认真梳理与总结,并根据评价得分给出相应评价等次。
(三)评价发现的问题
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有关问题进行总结与归纳。
(四)相关意见与建议
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与说明,并针对有关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与建议。
(五)附件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作为评价报告附件的有关文件、资料等,以进一步解释和证明报告所反映的相关内容
五、随同自评报告还应提供的有关资料有:项目立项依据、预算批复文件、预决算报告、验收报告、审计报告和有关项目管理的具体规定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备注:根据《浙江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绩效自评书面报告经单位评价人员和组长签字后,统一使用A4纸打印、装订、存档;同时向财政部门报送电子文本,电子文本与存档纸质文本的内容必须一致,仅留签字处,财政部门复评时进行核对考核;上报主管部门的份数由主管部门自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