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法治工商建设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制中国,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切政府机关都要必须依法行政。
对于工商部门来说,要努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推进法治工商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保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参与者都处于平等的位置,从市场主体到商品交换,都可以依靠法律加以保障,维护市场秩序稳定,使各项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保证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保障社会稳定,为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政治环境。
1、进一步推广“学”、“考”结合制度建设,统一思想推进法治工商建设。“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要求领导干部在对法治的认识上,更加注重法治的本体性价值;在行为模式上,更加注重法治的基础性作用。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干部法治思维的学习,努力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想,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植根于领导干部心中;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把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纳入对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坚决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对于那些在决策、执法和其他行使公权力过程中有法不依,要依法问责、追责,促使我们领导干部不断自觉培养和提高运用法治方式的能力。
2、进一步推进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增强法治工商建设的内在动力。一是坚持学法用法制度,增强工商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推行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健全工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知识培训长效机制。二是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为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提供基础保障。要继续完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体系,努力增强规章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加强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备案工作。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进一步完善工商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在执法中做到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市场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过罚相当、不枉不纵
3、进一步完善“阳光执法”各项制度建设,改善法治工商的建设氛围。法治思维增强了,会自然促进法律手段的运用;法律手段运用多了和运用有效了,自然会改善法治环境,而法治环境改善了,又会反过来影响和促进执法者的法治思维。一方面,要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既包括进一步完善推进行政管理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的各项立法,也包括健全保障法律执行、运作、实施的各种具体制度。另一方面,要强化执法监督和问责,切实增强执法监督效能。主动开展经常性行政执法监督,扩展监督范围,加强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防患于未然。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争议和矛盾的协调,明确执法权限和责任,化解执法矛盾,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和执法打架情况的发生。第三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健全信息公开发布机制,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工商行政管理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努力做到“阳光执法”。最后,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注重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建立多元化的解决社会矛盾、争议、纠纷的机制,包括健全和完善调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各项相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