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xx年度稽查工作总结的报告

时间:2024.5.2

关于20xx年度稽查工作总结的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xx年,我省国税系统各级稽查局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积极开 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完善稽查制度,加强稽查基础工作,不断提高稽查效能。全年全省共实现查补收入总额10.09亿元,查补收入再创历史新高,其中税款7.62亿元,罚款1.44亿元,滞纳金1.03亿元,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理清思路,明确工作重点

年初,我们在认真总结20xx年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总局对稽查工作的总体要求,经过多次讨论和研究,确定了20xx年全省国税稽查工作的总体工作要求,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国税稽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税务稽查工作会议和全省国税工作会议精神,着力做好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专项整治工作;着力打击以煤焦铁为主营业务的流通企业和制售假#5@p和非法代开#5@p等涉税违法活动;着力创新稽查工作方法,规范重点税源企业的纳税行为;着力加强稽查基础管理,建立整合完善稽查制度体系;着力培养一批稽查骨干,带动提高稽查队伍整体素质,充分发挥稽查职能作用,为圆满完成全省国税工作任务作出积极贡献。

全国税务稽查工作会议结束后,根据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们提出了具体的贯彻意见,并将会议的内容、会议精神

和贯彻意见向省局局长办公会议进行了专题汇报。按照局长办公会议的安排,我省于3月25日至26日召开了全省国税稽查工作会议,对贯彻落实全国稽查工作会议精神作了具体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了20xx年我省国税系统稽查工作的主要任务。

第一、切实抓好税收专项检查和重点区域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税收专项检查。按照总局稽查工作的总体安排,结合实际,我省确定全省税收专项检查项目为房地产及建筑安装业、烟草行业、品牌营销的总代理商(总经销商)、以煤焦铁为主的商贸流通企业等行业。另外,省局按照总局统一部署,组织对金融业、保险业(平安保险)等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开展了重点专项检查。各地在完成上述检查项目的基础上,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继续开展煤炭行业税收检查工作,同时对税收秩序相对混乱、征管基础比较薄弱、涉税问题较多的行业有选择的安排专项检查项目。二是集中力量进行专项整治。省局确定朔州市平鲁区的煤炭生产和流通企业为省级重点区域税收专项整治对象,具体整治工作由省局直接组织实施。各市可根据本地区税收征管实际,把利用“四#4@p”,特别是海关完税凭证进行偷骗税以及制售假#5@p、非法代开#5@p等税收违法行为比较突出的地区作为区域税收专项整治的重点,集中力量开展整治工作。各市的整治工作要求由市级国税局直接组织实施。

第二、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5@p和非法代开#5@p等涉税违法专项行动以及以煤焦铁为主营业务的商贸流通企业专项整

治行动

一是严历打击制售假#5@p和非法代开#5@p活动。按照总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与公安机关、地税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从3月至9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对制售假#5@p、非法代开#5@p行为的专项打击整治活动。二是以打击煤焦铁为主营业务的商贸流通企业违法行为为突破口,加大对涉税大要案件的查处力度。在查处“边城税案”、“原平宏达虚开#5@p案”等涉税案件的基础上,用半年时间集中力量在全省范围内对以煤焦铁为主营业务的流通企业开展一次专项整治工作。三是做好协查案件的查处工作。四是重视和强化典型大要案件的曝光工作。

第三、加强稽查基础管理,完善稽查制度体系

目前,我省现行的稽查制度办法共有38个,一些制度办法有的已经不适用需要修改,有的需要补充完善,还有的需要新建。对此,省局拟通过广泛调研、系统分析、认真讨论修改,对现行的稽查制度进行全面整合,建立我省规范的稽查制度体系。重点是先行抓好全省稽查工作考核制度的修改完善和建立分级分类稽查办法。

第四、大力提高稽查信息化手段应用水平

一是积极推行应用查帐软件。20xx年上半年,省局组织各市人员对金睛税务查帐系统软件进行培训,并在全省11个市进行安装推广运行。二是保证现有稽查软件的日常管理和顺畅运行。要求各级稽查部门在确保协查系统、案件管理系统、CTAIS

稽查模块、稽查报表软件等现有稽查应用软件的正常运行的基础上,加强稽查工作的日常管理,对软件积累数据进行分类、整理、分析,积极查找涉税违法活动的发展规律和趋势,为检查工作的组织开展提供决策依据。

第五、切实把“以查促管”和“以查促查”工作抓出成效 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制定的“四位一体”良性互动机制实施意见和稽查信息反馈制度,充分利用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及重点税源监控等信息,提高稽查选案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集中力量对长期零负申报及久亏不倒、恶意走逃等纳税人开展重点检查。同时注重做好稽查信息的反馈工作,切实通过互动机制,发挥稽查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促进税收管理的作用。

第六、提升稽查干部队伍素质,着重培养一批稽查骨干 一是做好各级稽查局领导班子的配备工作。按照总局部署,完成稽查机构的升格工作,要求市县两级要注重把优秀的干部充实到稽查局班子中,并处理好干部交流与保持相对稳定的关系。二是充实完善省级稽查人才库。待总局批复的稽查机构调整方案实施到位后,重新选拔调整省级稽查人才库人员。三是加强稽查人员教育培训工作。为进一步提高稽查人员素质,适应稽查工作需要,在年内进行三次稽查干部的培训教育。

二、狠抓落实,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全面开展

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是税务稽查部门的主要工作。20xx年,我们从税收专项检查、重点区域税收专项整治、打击

制售假#5@p非法代开#5@p、煤焦铁专项行动等多方位、多角度全面开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一)继续深入开展20xx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20xx年我们按照“查问题、找漏洞、促管理”的工作思路,积极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2月份,根据总局《关于开展20xx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及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对平安保险、工商银行、房地产及建筑安装业、烟草行业、品牌营销的总代理商(总经销商)、以煤焦铁为主的商贸流通企业的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和对朔州市平鲁区煤炭生产加工企业省级重点区域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共检查各类纳税人4246户,实现查补收入62799.04万元。其工作开展情况及特点主要有:

1.专项检查取得的成果。

20xx年,我省税收专项检查共检查企业4246户,发现有问题企业3149户,查补总额62799.04万元(其中:税款51988.32万元,罚款7998.06万元,滞纳金2812.66万元),冲减增值税留抵税金432.56万元,调减亏损企业亏损额1185.53万元。其中:房地产及建筑安装业检查413户,查补总额8017.94万元;烟草行业检查32户,查补总额7055.37万元;品牌营销的总代理商(总经销商)检查225户,查补总额1050.5万元;平安保险检查21户,查补总额4485.69万元;以煤焦铁为主的商贸流通企业检查1574户,查补总额9603.34万元;各地自选行业检

查1560户,查补总额14215.71万元;平鲁区区域税收专项整治(省级重点)检查53户,查补总额10577.19万元;各地区域税收专项整治检查368户,查补总额7793.3万元。

2.专项检查组织实施情况及工作特点。

(1)加强领导,周密组织,保证税收专项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总局《关于开展20xx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下发我省后,省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省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张有乾同志亲自挂帅,成立了由稽查局牵头,征管、法规、税政等部门组成的税收专项检查领导组,负责全省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同时全省各地也相应成立专项检查领导机构,对专项检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采取省、市两级联动联查工作模式,为全省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领导保证。3月份,为使专项检查工作进展有序,确保完成专项检查任务,我们在全省国税系统稽查工作会议上又对全年的税收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安排,要求各地按照总局和省局的工作要求,抓紧时间保证顺利完成年内既定的各类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2)认真研究,确定主查项目,及时制定下发检查方案。 根据总局对20xx年税收专项检查行业的指令性检查项目和指导性检查项目的要求,我们选择了房地产及建筑安装业、烟草行业、品牌营销的总代理商(总经销商)、平安保险、工商银

行作为全省专项检查必查行业。在此基础上,结合我省是能源大省的实际情况,以及目前虚开增值税专用#5@p和虚开运费#5@p犯罪活动又有所抬头的新动向,将以煤焦铁为主的商贸流通企业也一并纳入了专项检查的范围。在重点区域税收专项整治项目的选择上,我们从CTAIS征管系统中全省煤炭生产加工企业的分布情况、企业实际税负等数据入手,通过认真筛选分析,专人实地调查,最终将煤炭生产加工企业相对集中且税负相对偏低的朔州市平鲁区确定为省级重点税收专项整治区域对象,省局直接组织实施检查。同时,为配合省委、省政府对全省煤炭行业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实现整治一个地区行业、规范一个地区行业税收的目的,要求各地以煤炭行业为重点,分别选择一个县区开展区域专项整治。

为提高开展专项检查的针对性,根据总局的有关指示精神,我省及时制定下发了《20xx年全省税收专项检查方案》,明确了检查内容、检查要求、检查时间、检查实施步骤、工作纪律和检查注意事项,并要求各地在加强专项检查工作领导的同时,对照省局专项检查方案,制定具体的检查办法和实施步骤,广泛开展查前培训,认真学习相关业务法律知识,做好被查企业征管资料和涉税信息的分析工作,找准突破口,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确保专项检查的效率和质量。

(3)注重检查成效,实施省、市联动联查。

按照检查方案的要求,我们明确规定了分级分类实施的

原则。一是对列入专项检查的重点税源户原则上由市级以上的稽查局进行检查,省局稽查局对其中部分大型企业组织重点检查;重点税源户以外的其他企业由县(市、区)局稽查局进行检查。对平安保险、工商银行、烟草企业的省一级公司以及部分房地产公司由省局直接组织检查,其余各市分公司的检查工作由各市稽查局负责完成。通过集中优势,重点突破,切实提高检查效率。二是积极推行阳光稽查,告知被查企业在税务检查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积极创造和谐稽查环境。三是认真开展对被查企业的排查工作,努力抓好重点税源户检查,对在专项检查和区域专项整治中发现的严重偷税问题以及利用“四#4@p”违法抵扣税款问题一查到底,查深查透。四是主动做好国地税联合检查工作,积极与地税部门联系沟通,对涉及国地税共同检查的企业,要求联合进户检查,实现各税统查、资源共享、互通信息、分别入库,避免多头重复检查。

为更好地完成好20xx年税收专项检查任务,省局分别于3月上旬、5月下旬、8月中旬,先后抽调省局稽查人才库稽查骨干与省局稽查局人员共计58人组成重点检查组,对平安保险、工商银行的省一级公司、太原卷烟厂、省烟草公司、太原市烟草公司和部分房地产及建筑安装企业开展检查工作。并要求各市对平安保险、工商银行、烟草、房地产等行业的其他企业的检查工作同时开始,与省局的检查工作同步实施。在检查中,省局建立了省、市两级由专人负责的检查信息上下联动汇报交换制度,同

时还采取了每月报送检查进展情况、定期召开检查汇报会、省局定期巡视督办等具体工作措施,实现了省、市两级联动联查的工作模式,保证了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3.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果。

根据总局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我省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确定了朔州市平鲁区煤炭生产加工企业为省级的区域专项整治重点,明确了“以查现金交易、两套帐和打击虚开代开增值税专用#5@p行为”的工作思路,抽调29人进驻朔州市平鲁区,展开了对该地区煤炭生产加工企业的全面检查和涉税问题的剖析工作。这次整治共检查企业53户,实现查补总额10577.19万元,有效地打击了涉税违法行为,规范了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行为,净化了纳税环境,促进了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整治工作效果比较明显。

与此同时,各地按照省局检查方案的工作要求,以煤炭行业为重点,都选择了一个县(市、区)作为本地的重点区域税收专项整治对象,积极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共检查企业368户,实现查补总额7793.3万元。

4.积极总结办案经验,认真撰写税收专项检查指南。 根据总局关于专项检查结束后整理行业检查指南的要求,我们在组织安排税收专项检查的同时就进行了部署,要求各地在检查中注意归纳总结被查行业的经营特点及容易发生的涉税问题,对行业检查指南素材及时进行整理归纳。8月份,省局又对

税收专项检查指南的撰写工作进行了再部署,组织各地稽查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进行讨论整理,汇总编辑出了山西省行业检查指南(20xx年),及时总结了房地产及建筑安装业、焦炭商贸流通企业的办案经验和查帐技巧,为今后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从#5@p源头入手,打击制假、售假和非法代开#5@p行为

按照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开展打击制售假#5@p和非法代开#5@p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省局积极与省公安厅、省地税局取得联系,制定了“破大案、打团伙、捣窝点、破网络”的工作方针,并于3月10日成立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在全省范围内安排部署了打击制售假#5@p和非法代开#5@p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全省各地积极行动,周密部署,认真安排,都相应成立了由公安机关、国税局、地税局及相关单位组成的联合领导小组,指派专人负责,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部署,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工作重点及工作的方法步骤,确保了联合整治工作的有序开展。

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省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5月20日省局专门召开了部分地市打击制售假#5@p和非法代开#5@p专项整治行动专题汇报会议,听取了各地自整治行动开展以来的工作进展、采取的工作措施以及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会议期间省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专项整治行动联

合领导小组副组长张有乾同志对各地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至20xx年10月底,经过7个月的查处工作,专项行动圆满结束,共捣毁特大制贩假#5@p、假印章、假证件窝点1个,打掉出售非法制造假#5@p犯罪团伙5个,缴获各种假#5@p6812份,抓获犯罪嫌疑人24人,总涉案金额达8.09亿元。

(三)树立“协查地就是案发地”的工作思想,全面做好“边城税案”的查处工作

20xx年1月,按照总局的工作部署,省局联合公安部门,于1月9日在太原、阳泉、临汾、运城等地,对“边城税案”涉及我省的6户涉案企业实施了突击调帐检查。随着案件查处工作的逐步深入,案件线索不断扩大,隐藏的涉案企业也逐渐浮出水面,“边城税案”涉案企业增加到了11户。经检查,证实山西晶璐商贸有限公司等7户企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5@p企业,抓获犯罪嫌疑人10人,挽回国家税款损失790.77万元。

(四)重点打击煤焦铁领域虚开增值税专用#5@p活动 从近几年的税收专项检查、涉税协查的查处情况以及虚开增值税专用#5@p案件的发展态势分析,我们发现,部分煤焦铁企业经不起高额利润的诱惑,铤而走险,勾结省内外的不法分子,采取虚开增值税专用#5@p违法手段想方设法偷逃税款牟取暴利,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税收秩序。对此,省局党组高度重视,要求稽查局迅速行动,从煤焦铁流通领域入手,严厉打击利用增值税专

用#5@p进行涉税违法犯罪的行为。

为使煤焦铁领域开展打击利用增值税专用#5@p进行涉税违法行为的活动更有针对性,我们采取了突出重点、集中打击的工作方式。在CTAIS征管系统中选取了147户煤焦铁重点企业,对其相关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并结合对这些企业稽核、认证系统中报税、认证数据的逻辑判断,最终确定了11户疑点较大的企业作为重点整治对象。4月17日,省局组织太原、长治、吕梁、临汾、运城市国税局稽查局联合公安机关,抽调70余名税务干部和公安干警组成专案行动组,对这11户企业进行了突击调帐检查。经过专案组一个多月的检查、取证、协查工作,有3户企业被定性为虚开增值税专用#5@p企业,其余8户企业全部存在接受虚开#5@p行为,直接挽回国家税款损失1292.77万元。在案件查处中,涉案地市积极分析案情,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从中发现新的案源线索,举一反三,展开查处工作。临汾市国税局查处并向公安机关移送了“金宝峰煤焦”虚开#5@p案。运城市国税局根据检查发现涉案的进项#5@p主要来源是棉花加工企业的情况,在全市范围内安排开展了对农产品收购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实现查补总额970万元。通过煤焦铁领域整治工作的开展,重点打击了煤焦铁领域的虚开增值税专用#5@p涉税违法行为,加强了税务机关的内部征收管理,提高了税务干部防范煤焦铁领域虚开#5@p行为的警惕性。

三、加强考核,促进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1月份,我们按照《山西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工作考核办法》的要求,采取从CTIAS系统数据提取和日常报送资料案头审阅及单项工作综合考评记分相结合的方式,对全省11个市的稽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考核。省局依据在CTIAS系统中提取的相关数据,对各地的人均检查率、查补率、入库率、处罚率、查实率、查结率等完成情况进行了统计评分;在日常报送资料的案头审阅工作中,省局依据各市在日常工作中上报的各种报告、报表等有关资料的时限和质量进行了评比;在单项工作考评中,对专项检查、协查管理、案件管理、综合管理等8个具体工作项目对应考核办法中规定的考核评分标准进行了认真审核。

通过考核,省局对在工作中注重探索研究、勇于创新,工作成绩较为突出的太原、长治、吕梁市进行了全省表扬。对部分市稽查工作中存在的CTIAS系统指标数据与手工上报的指标数据存在差异、报表资料数据逻辑关系错误、分析类资料报送质量不高、大要案件存在延误上报现象等问题,进行了通报,对存在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有效地推动了全省稽查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开拓创新,信息化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1.用科技手段武装稽查队伍。

创新是发展的不竭动力。为适应形势发展,符合现代化稽查工作的需求,彻底转变传统的税务稽查工作模式,提升税务稽查工作信息化的应用水平,真正将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运用于稽

查工作中,20xx年6月,我们将历时近三年开发出的税务稽查查帐软件——“金睛税务查帐系统”决定在全省推广应用,于6月初组织全省11个市级国税稽查局的有关人员对该软件的操作和安装进行了专门培训,并于7月正式开始使用。同时,为搞好金睛税务查帐软件的推广应用工作,我们制定了《金睛税务查帐系统使用规程》,从系统选案、数据采集分析、实施检查、数据资料管理等四个方面系统的规范了软件的使用操作程序。金睛税务查帐系统的推广应用将为我省国税系统转变税务稽查工作模式,提升税务稽查工作信息化应用水平迈出崭新的一步。

2.圆满完成总局协查系统V3.1版的测试、试运行和培训工作。

20xx年4月中旬,总局稽查局协查处来我省进行协查系统V3.1版测试,省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我局与信息中心密切配合,保证做好测试工作。按照总局指示和省局领导要求,我们选择了省局和太原、长治等7个协查节点,利用12天的时间完成了系统V3.1版的测试工作。5月初按照总局的要求,在组织全省协查操作人员对协查系统V3.1版有关操作培训的基础上,用26天的时间在全省119个节点对协查系统V3.1版进行了试运行工作。通过试运行工作的开展,我们发现并向总局共提出协查信息在系统各环节流转过程中缺乏交互提示信息等5项问题。12月上旬,我们又组织全省协查操作人员对协查系统V3.1版进行了专业培训,为保证20xx年1月1日起协查系统V3.1版全面使

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扎实工作,日常工作开展井然有序

1.举报案件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20xx年,我省的税务违法案件举报管理工作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下,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关于税务违法案件举报工作的指示精神,对举报案件及时转办、不拖不压,坚持督办、认真查处、及时反馈查处结果,使全省的举报管理工作纳入了规范化、系统化、自动化的正常运行轨道。全年全省共接受总局转办案件32件,各级直接受理公民举报77件,其中省局直接受理48件;全年共查处举报案件101件,实现查补收入1018.88万元;各地上报公告案件132则,按期向总局上报12则。

2.协查系统运行顺畅。

20xx年,我们按照“认识到位、管理到位、职责到位、处罚到位”四到位工作要求,积极采取适时监控、紧急排障、分析通报等有效措施,确保协查工作顺畅运行。全年全省协查系统共委托发出协查#5@p19008份,委托收到协查结果#5@p19408份,委托收到有问题#5@p3548份。受托协查#5@p15607份,受托回复#5@p15617份,其中回复有问题#5@p3563份,查补收入总额3487.51万元,受托协查累计按期回复率连续90个月达到了100%。另外,我省还接受外省发来的“四川临江”、“常州特裕”、“北京4.09”、“张家口安顺”等46起手工协查案件,全部按规定进行了及时回复,保证了协查案件查处工作的顺利进行。

3.不断推进稽查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是我们做好稽查工作的基础和保证。20xx年,我们用考核促管理,用制度促规范。一是在对各地稽查工作考核的过程中,发现部分考核指标已不能全面反映各地稽查工作的实际成效,随即对全省稽查考核制度办法进行研讨,修改下发了《山西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工作考核暂行办法》。二是为进一步整合稽查工作资源,强化重点税源管理,避免重复稽查,制定出台了《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分级分类稽查试行办法》。该办法的实施为我省分级分类检查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有效地提高了稽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4.加强培训工作,提升稽查人员素质。

针对目前全省国税稽查干部整体查帐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的现状,我们分别于2月份、5月份和7月份,组织全省150名稽查业务骨干,参加了各为期两个月的全省稽查业务骨干培训班。培训主要包括会计准则、财务通则、会计与税法差异分析、所得税查帐技能、电子查帐、稽查案例分析等内容,较全面地充实提高了基层稽查干部的业务素质,为提高全省国税系统稽查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培养了中坚力量。

六、20xx年工作计划

20xx年,我们将按照总局对稽查工作的总体要求,在省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努力做好以下主要工作:

第一、继续抓好20xx年税收专项检查和重点区域税收专项整治工作。一是根据总局20xx年全国税收专项检查的指令性和指导性计划,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分级分类的检查方式,以检查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为目的,全面做好20xx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二是通过调查分析,选择涉税违法行为多发、征管基础相对薄弱、税收秩序相对混乱的重点区域,集中力量开展地区行业税收专项整治工作。

第二、根据省委、省政府对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行动安排,继续抓好对煤焦领域涉税案件的查处工作,严厉打击利用增值税专用#5@p和其他抵扣凭证进行的各种涉税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继续抓好内部管理,完善稽查制度体系。一是针对现行的稽查制度和办法,开展调查研究,征求基层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建立较为统一的稽查制度体系。二是加强工作考核,重点突出实地检查,切实提高稽查工作质量。

第四、强化稽查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教育工作。一是继续做好对全省稽查业务骨干的培训工作,通过查帐技巧、调查取证和预防职务犯罪等多方面的业务培训,提高稽查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和防腐倡廉的能力。二是针对现阶段省级稽查人才库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对省级稽查人才库进行调整充实。

二○○九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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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烟草专卖局20xx年上半年专卖管理工作总结

靖江市烟草专卖局20xx年上半年专卖管理工作总结20xx年上半年我市专卖管理工作紧紧围绕打假打私内部监管队伍建设三项重点深刻领会市局深化一体运作的要求内涵在重在落实成于创新工作理念的引领下扎实开展各项工作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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