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健康体检方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日期:20##-5-3 版本号:V2
随着现今社会群体工作压力的增长、生活节奏的加快,“亚健康”已经引起大家越来越多的重视。为了确保员工有个健康的身体,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享受生活,同时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爱,完善企业福利,拟安排GY员工进行一次体检。
一、体检对象:
主管级及以上人员(36人)、年满40周岁以上且GY工龄满1年的员工(7人),合计43人。
二、费用承担:
此43人免费参与公司拟定的体检项目,在拟定的体检项目范围内,费用由公司支付。
三、体检时间:
(1)计划于20##年5月中旬(具体再与医院另行约定)。
(2)根据医院的排班要求,团体体检时间均安排在周末。
四、体检参考医院:
经过优劣对比,建议选择中医一附院(南宁市园湖路2号)定为体检医院。
五、体检项目:(详见附件二)
六、费用预算:
综上,本次体检费用预算约为1.3万元,人均293元。
附件一:体检员工名单
附件二:员工体检项目一览表
附件三:常用体检项目收费标准
人力资源部
20##年5月3日
附件一: 体检员工名单(略)
附件二: GY员工体检项目一览表
附件三: 常用体检项目收费标准
(20##年3月22日更新)
价格仅供参考,实际价格以收费处划价为准
第二篇:健康体检方案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健康体检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健康体检工作,建立和完善干部职工健康体检制度,以确保干部职工医疗保健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缓解工作压力,促进我州干部职工健康水平的提高,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管理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健康体检工作具体由州、县委组织部、人事局、卫生局、财政局负责实施,并确定健康体检标准和定点医疗机构,制定体检工作要求。
二、参加健康体检范围
全州享受公务员医疗保险补助待遇的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
三、健康体检费用标准
(一)州(厅)级干部(含教授级相当者)和享受副厅级以上待遇的离退休人员每人每年700元。
(二)县(处)级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干部、副教授级及相当者)和享受副县级以上待遇的离退休人员每人每年500元。
(三)科级及以下人员(含讲师及相当者、工勤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每人每年300元。
上述标准中另增加女职工妇科检查费用每人30元
四、健康体检项目
包括物理体检(测血压、心率、眼科及妇科检查)、血常规、尿液分析、胸部透视、心电图、腹部B超、肝功能检
测、乙肝检测、血脂检测和空腹血糖检测等。
五、健康体检时间
全州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于每年11月1日至翌年2月30日,具体由各县、各单位按工作情况上报进行健康体检时间。
六、组织健康体检的形式
(一)为方便广大干部职工,由州机关事业单位健康体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联系协调青海省心血管病专科医院(省高原心脏病研究所)派作风好,工作认真负责,业务技术熟练的医务人员组成医疗队,分赴我州及六县对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人员进行全面健康体检。
(二)全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可在年底利用休假期间在西宁进行健康体检。
七、其它有关事项
(一)为了保证全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健康体检工作的有序进行,专门成立州级领导为体检组组长和由州委组织部、州人事局、州卫生局、州财政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州机关事业单位健康体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为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维护广大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州财政部门应建立干部职工医疗保健专项资金,在《青海省干部健康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确定的健康体检费用标准基础上积极筹措差额资金,每年将这笔资金列入财政预算。
(三)州县组织、人事、卫生、财政部门按照干部职工的职级制定不同标准金额的医疗保健卡,指定医院进行身体
健康体检。各机关、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参保人员体检卡的领取、发放工作。州县组织、人事、卫生、财政部门及时安排各单位参保人员有序进行体检。
(四)健康体检实行一人一卡制度,体检费用仅限本人体检使用,不得挪做他用或转借使用。年度健康体检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安排补检。
(五)全州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上(含讲师及相当者)、西宁安置的离退休人员及驻宁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医疗保险证及体检卡到青海省心血管病专科医院(省高原心脏病研究所)进行体检;科级以下(含助理职称、工勤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医疗保险证及体检卡到州医院进行体检;省外居住的离退休人员在自已选定的定点医院按规定标准进行体检,并将体检#5@p寄回本人工资发放单位,由单位经办人员统一到州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报销。
(六)负责体检工作的定点医疗机构应成立健康体检组,由院长或分管副院长任组长,承担体检的具体工作。抽调作风好,工作认真负责,业务技术熟练的医务人员参加健康体检工作,按照州健康体检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合理设制体检项目操作流程,设置明显的标志,设立、公布预约咨询电话、专门导医和预约登记人员;开辟专门通道,尽量做到与日常门诊分离;提供人性化服务,保证体检质量及工作有效进行。
(七)负责体检的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承担能力,严格控制日检数,对进行体检的参保人员须核实身份,及时体检,不得降低体检标准或自行减少体检项目。
(八)负责体检的定点医疗机构应及时反馈体检结论,
按时上报体检统计报表,完成健康体检总结工作。
(九)负责体检的定点医疗机构为参加体检的参保人员建立健康档案,真实准确的记录参保人员健康状况,并对发现的重要健康问题提出保健和治疗建议。
(十)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具体由州委组织部、州人事局、州卫生局、州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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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人员
健康体检的预算费用说明
全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共有10381人 ,其中:州级2297人,六县8084人。按照我州方案所定的标准预算,财政共负担378.9万元(包括省财政转移支付),其中:州级92万元,六县286.7万元;按照省定的标准省财政转移支付158.48万元(其中:州级43.05万元,六县115.43万元),我州自筹资金67.9万元,(其中:州级18.45万元,六县49.47万元),按照我州标准预算所得应自筹资金220.2万元(220.2万元=我州自筹30%的资金67.9万元+省定标准与州定标准的差152.5万元;其中:州级48.95万元,六县171.27万元)。
附:全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健康体检预算费 用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