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办发?2012? 号
中共临潭县委办公室 临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门、各单位:
为夯实机构编制工作基础,盘活机构编制资源,提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根据州委办公室《关于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甘南办发电?2012?61号)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查目的和原则
(一)核查目的
通过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全面检查机构编制管理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研究解决机构编制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加快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实现实际设置机构与审批的机构相一致、实有人员与核定的编制和领导职数相对应;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工作的基础建设,改善和规范
机构编制管理,管住管好机构编制,推动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二)核查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全县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在县编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县编委办牵头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2、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按照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总体要求,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处理好核查与其他工作的关系,在核查层级上突出县、乡两级,在核查机构上突出事业单位,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3、规范管理、注重实效。加强对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督促指导,严格审核、查漏补缺,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妥善解决机构编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水平。
二、核查范围和内容
(一)核查范围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以及纳入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机关事业单位)。政法系统暂不纳入核查范围(包括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森林公安局)。
(二)核查内容
1、职能职责履行情况。主要检查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以及省、州、县编委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情况。履行职能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和执行机构编制工作纪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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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机构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主要检查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数量、规格、编制、实有人员情况,以及机关工勤人员情况。
3、领导职数配备情况。主要检查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职数核定和实际配备情况。
4、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情况。主要检查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包括信息采集、审核、上报等情况。
5、事业单位改革情况。主要检查各事业单位清理规范任务完成和落实情况,为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奠定基础。
6、编外用人情况。主要检查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核定编制外部分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就业人员和聘用人员情
况,主要包括服务就业去向、聘用岗位、批准单位、经费来源、进入单位时间等。
三、核查时间和方法步骤
全县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于20xx年10月底前完成,分三个步骤进行:
(一)安排部署(5月)
县机构编制部门要按照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总体要求,研究制定核查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核查工作。
(二)组织实施(6-7月)
1、自查。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对本单位的机构名称、规格、编制、实有人数、领导职数、非领导职数以及实际配备情况、编外用人情况等信息逐项进行认真核实,以适当方式公示后, 3
将核查信息纸质表册(一式三份)、电子版及有关文件依据报有关部门核实确认。
2、确认。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将本单位领导干部信息、在职人员信息和其他人员基本信息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核实确认;将财政供养人员信息报县财政局核实确认。
3、审核。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将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核实确认的本单位核查信息纸质表册、电子版,报县编委办审核(下属单位由其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上报)后,及时录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
4、整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对核查中发现的擅自设立机构、超编进人、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以及职能弱化或消失的事业单位、“空壳”机构、自定编制等问题,研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实施整改。
(三)评估复核(8-10月)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机构编制核查工作进行评估,于8月10日前将机构编制核查信息纸质表册、电子版及工作总结报县编委办。届时,州、县机构编制部门将组织人员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机构编制核查评估工作情况进行复核,并反馈复核结果。对复核和整改不合格的,限期改正。县编委办要认真总结,形成全县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报告,上报州编委办。
四、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 4
把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落实责任,明确进度,保证质量,确保核查工作顺利进行。县委组织部、县编委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部门要在县编委的统一领导下,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机构编制部门牵头抓总,切实做好核查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监督检查。
二要创新工作机制。要积极探索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做好基础工作、实现管住管好现有机构编制资源的有效途径。要将核查工作与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结合起来,与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结合起来,健全完善机构编制、人员与财政预算管理的相互配合制约机制。要着眼于机构编制的长远建设,通过机构编制核查,建立机构编制管理的长效机制,巩固核查成果。
三要严肃工作纪律。要严格遵守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纪律,坚持边核查、边清理、边整改,对超编进人等违规违纪问题,对边核查边违纪的行为,要严格按照《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 产 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纪发?2009?15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各级机关机构编制核查表
2、各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核查表
3、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实有人员核查表
4、编制外部分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就业人员
核查表
5、编制外聘用人员核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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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各级事业单位职责履行情况核查表
7、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核查对照表
中共临潭县委办公室 临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主题词:机构编制 核查 通知 中共临潭县委办公室 20xx年4月16日印发 (共印70份) 6
第二篇:编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
临编办〔2012〕25号
临朐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我县机构编制核查工作部署以来,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扎实推进,整个核查工作进展顺利。根据《临朐县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临编〔2012〕1号)要求,全县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将进入集中核查和整改规范阶段。为了确保核查的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经研究,县编办拟于5月开始,利用半个月左右的时间,组织对各镇(街道)、各部门机构编制情况进行集中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核查
根据工作需要,县编办成立2个核查工作小组,分别负责全县各镇(街道)、各部门机构编制核查的指导、调度、现场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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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整改规范等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明确任务分工,责任到人,积极搞好配合,按要求准备有关材料,切实落实好核查的有关事项。
(一)核查内容
1、机构设置、编制核定和领导职数等信息,是否与批准的文件内容相一致,有无擅自设立机构或挂牌等问题。
2、编制及领导和中层干部职数使用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无编制使用许可违规进人,无职数使用核准调整领导和中层干部等现象。
3、是否存在超领导职数配备干部、超规格配备干部等问题,存在问题的原因。
4、实有人数是否与机构编制管理数据库、台帐、财政统发工资人数相一致。是否存在超编情况,超编的具体原因和数量;是否存在在编不在岗(混编混岗、借调、停薪留职、离职学习、长期请病事假、自动离职、内部退养、其他)等情况,具体原因和数量。
5、机构编制管理台帐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现象。
6、是否存在擅自借调人员、未经审核办理统发工资或减人下册手续现象。
7、自查报告内容是否真实,整改措施是否可行,相关表格填写是否规范准确,是否需修改后重新上报等。
8、其他需要核查的事项。
(二)需准备的材料
1、最近一次“三定”规定及近年来调整变动的批准文件等证明材料,单位的历史沿革情况,填写《机构编制沿革情况表》。
2、20xx年6月以来的编制使用通知单、列编审批表、减人 - 2 -
通知单等证明材料。
3、使用领导及中层干部职数核准表、相关任免文件等证明材料。
4、需单位公示的所有表格等材料(从临朐县机构编制网“资料下载”中下载)及最近一个月的工资发放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公示表格等材料和工资发放表由核查小组带回一份)。
5、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台账。
(三)核查方式
核查采取事前审核与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事前审核。由单位工作人员将公示材料报核查小组审核确认,同时确定现场核查时间。
2、现场核查。(1)听取汇报。听取各单位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情况汇报。(2)查阅资料。查阅机构设置、编制核定、领导职数等有关批准文件,人员的进出编手续,填报的所有核查表格,工资发放表等资料,比对有关信息。(3)实地查看。实地查看单位及内设机构名称、标牌是否与批准的名称相一致;对照人员信息表,随机抽查有关人员,核对岗位信息和个人信息是否一致。
(4)座谈了解。召开座谈会,了解单位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职责履行等情况。
二、整改规范
在集中核查的基础上,核查小组就发现的问题与被核查单位进行沟通协调,提出初步解决办法和意见。核查小组汇总有关情况,提交会议研究后,统一向被核查单位下达整改规范通知书。单位核查信息要按照要求,在单位公开栏醒目位置进行书面公示或网上公示。
公示内容:机构编制情况、实有人员情况、离退休人员情况、 - 3 -
编外聘用人员情况、监督电话等。
公示程序:1、核查小组再次审核确认公示内容。2、现场核查后即进行公示,核查小组可进行现场指导。3、在公示期内,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收集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公示完成后,向核查小组汇报有关情况。其中,部门所属的独立核算单位也要在本单位公示核查信息,具体由主管部门另作安排。
公示时限:5个工作日。
三、相关要求
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是上级机构编制部门今年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上级提出,将20xx年作为“机构编制核查年”。因此,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核查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同时,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决定将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完成情况,列入各单位机构编制年度综合考核。工作中,各单位要按照要求提供有关材料,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对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相关信息,以及阻碍核查工作正常开展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联系人:周涛 联系电话:3166787
附件:1.机构编制核查信息公示榜(式样)
2.机构编制核查事前审核时间安排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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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单位)机构编制核查信息公示榜(式样)
根据县编委印发的《临朐县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临编〔2012〕1号)和全县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要求,现将我单位机构编制核查信息予以公示,接受大家监督。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名称为××(全称),规格为×级,与××合署办公,加挂××牌子,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内设机构×个,分别为??,均为×级(特殊提高规格的单独说明),其中××加挂××牌子。
所属事业单位×个:
1、××(单位),规格为×级,财政全额拨款。内设机构×个,分别为??,均为×级。
2、??
二、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
我单位核定行政(事业)编制×名,实有行政(事业)人员×人,其中离岗×人,超编×人。
所属事业单位:1、××(单位)定编×人,实有×人,其中离岗×人,超编×人;2、??
在编不在岗×人,其中混编混岗×人、借调(出)×人、停薪留职×人、离职学习×人、长期请病事假×人、自动离职×人、内部退养×人、其他×人;发放工资×人、停发工资×人。
借调(入)、编外聘用等不占编人员×人,其中借调(入)×人、编外聘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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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岗×人,其中组织部门批准×人、政府机构改革批准×人、机构编制部门批准×人。
三、领导职数及实际配备情况
我单位核定领导职数×正×副(×总师),实际配备领导职数×正×副(×总师),超职数×名。内设机构核定职数×正×副,实际配备×正×副,超职数×名。
四、实有人员信息及有关批准文件
实有人员信息,包括党政群机关实有人员、事业单位实有人员、离退休人员、编外聘用人员4种表(具体见附页),以及最近一次“三定”规定和其他机构编制文件,这次一并公示。
如发现上述机构编制核查信息存在问题或有异议,可通过书面、电话等方式,向主管部门或机构编制部门反映。为收集好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我单位开设了意见箱和征求意见簿,所有人员均可发表意见。
公示期: 20xx年5月×日至5月×日
主管部门监督电话:×××
机构编制部门监督电话:3166787 邮箱:lqxbzk@126.com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二〇一二年五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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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机构编制核查事前审核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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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机构编制 核查 通知
临朐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xx年5月6日印发 (共印150份) -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