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文化建设实践与探讨
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是高速公路运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维护路产路权完好的重要力量。路政对外执法、服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高速公路运营管理的大局,其作用举足轻重。随着高速公路路网建设的迅猛发展,对高速公路路政管理能力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提高高速路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服务高速公路事业发展需求的关键在于全面推进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文化建设,大力创建学习型文明和谐的执法队伍。先进的路政管理文化是增强队伍凝聚力、执行力、学习力、创新力,确保高速公路路政建设和发展的根本战略,是全面提高队伍和职工整体素质的力量源泉。
从当前高速路政管理文化建设实践的经验来看,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文化建设主要途径和模式可以量化为十个层面:
1、驻地环境建设。所谓驻地环境建设,就是指路政大队生活和工作的综合环境建设。它又可分解成物质文化环境建设、区域执法环境建设两大部分。①物质文化环境建设。队部环境包括了驻地的生活环境、工作学习环境、整体视觉环境。高速公路通常远离市区,生活不便。因此,在生活环境的建设上就要注重实际,结合路政队伍准军事化管理的特性,尽可能地为职工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和成长空间。使职工工作生活既严肃又活泼,既便捷又舒适,既现代又和谐。整洁的办公宿舍环境、优良的办公设施、先进的信息通讯平台、浓郁的人文气息都是不可或缺的。②区域执法环境建设。区域执法环境建设是指在高速公路通行沿线社会中营造理解、支持路政执法的舆论基础和
执法基础。这是路政执法顺利进行所必不可少的。良好的区域执法环境,会给路政执法带来强大的社会合力和执法成效。
2、规章制度建设。规章制度建设是组织管理的根本,它包括了队伍制定的各中队和全体职工必须严格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队伍通过实施各项规章制度来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来协调上下级、各职能部门以及对外的关系。作为现代复合型的管理模式,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绩效考评机制和厂务公开机制,形成以人为本、注重实效的科学管理体系。明确首问负责制,制定政策、落实责任,做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避免遇事推逶扯皮、含混不清,培养职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自觉性,促进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效能化。真正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
3、团队精神建设。团队精神是路政管理文化最为核心的部分,是路政管理文化的源泉,是路政管理文化结构中的稳定因素。就像大树根须吸收土壤养分一样,以决定树的生长,一旦扎下了根,树根就会将营养源源不断的补充到大树的各个部分,并使其不断成长壮大,并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团队精神正是路政管理文化的决定因素,所谓有什么样的结构基础,就会有什么样的结构主体和结构的外部存在。团队理念精神强不强,直接影响队伍的凝聚力和可持续发展。团队理念不强的队伍最容易产生?窝斗?,这比外部执法环境恶劣更可怕。我们要重视团队协作,强调团体精神。在日常管理中,要注重去引导、凝聚和总结队伍在长期的工作、生活中逐渐形成、建立起来的一种共同的价值取向、心理趋向和人文思想,并在日常管理中加以扶持和提倡,形成制度保障和行为惯性,从而成为健康向上的思想行为合力。
4、战略发展目标建设。队伍战略的制定要从战略方向、战略目标、实现战略的手段三大方面着手,结合实际,有点有面,层层深入。首
先是战略方向,从高速路政所处的现实背景和发展情况来说,构建有明确执法地位和职能、统一模式规范化的现代复合型高速公路路政执法队伍,形成文明执法、知本服务的能动创新发展能力是发展的大方向。其次是战略目标,战略目标要从高速公路路政发展的实际出发,分为长期、中期和近期三个层次制定的。最高战略目标就是孜孜以求的愿景目标,从高速公路现实发展的情况来看,建立适应高速公路运营管理需求的、规范化的垂直管理体系是长期目标;中期目标是加快构建科学的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文化体系,不断壮大路政执法队伍,不断提升现代化执法能力和知本服务水平,增强创新发展意识,保持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维护路产路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近期目标则是年度目标,是队伍根据自身状况和发展需求制定的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目标是实现中长期目标的基础,必须脚踏实地完成,一步一个脚印去实现的目标。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就是实现战略的手段,再好的战略目标如果无法成功落实也是徒劳无功的。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和量化保障各项战略目标实现的策略和制度,一切工作围绕阶段中心目标展开。这样队伍才能得到真正的发展。
5、作风纪律建设。作风纪律是指队伍在一定价值观的引领下,在实现发展目标的过程中培养并坚持的工作态度以及规范化的行为样式,它充分体现了队伍的精神风貌。高速公路路政是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的执法队伍,高速公路的运营特性也要求其必须出警迅速、保障有力。为此,在作风建设方面,就必须加强队伍的执行力建设,形成规范标准,培养队员养成令行禁止、服从命令听指挥的作风,养成?出警迅速、上班准时、保障有力、执法必严?的纪律,成为?召之即来,
来之能战,战则能胜?的准军事化执法队伍。开展不定期的作风纪律整顿和比武练兵活动是培养良好作风纪律的好途径。
6、主观能动性建设。本文所指的主观能动性,主要是指应变能力和能动创新能力。应变力和能动创新能力是职工综合执法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高速公路不同于一般公路,突发事件较多,开展路面执法、施救的难度和风险也较大。因此,培养职工的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十分重要。用现代流行的观点,可称为?反危机理念?。通过日常的模拟演练、事故处置和预案学习来提高职工的应变能力,继而提升保畅通、保安全的管控能力。能动创新能力建设就是指队伍内部主动地去创新,而不是被动地创新,有一种?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理念。从海尔到华为,从戴尔到联想,国内外不少成功的组织都说明了这个道理。江泽民同志曾经说过:?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歇动力。?创新是发展的根本,队伍创新的内容包括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体制创新、经营创新、组织结构创新等。随着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对路政管理的创新要求也愈加迫切。高速路政要发展,就要进行全方位的创新。
7、礼俗文化建设。礼俗文化是队伍在长期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为广大职工所接受和认同的风俗习惯和行为样式。健康向上的礼俗文化,不仅能促进团队精神的凝聚,还能带动和谐社会的形成。从当前福建高速的情况来看,高速公路路政工作较为封闭、单调,在位时间长,在家时间短,而且职工构成多元化,来自不同地域,文化礼俗各有不同;同时高速公路系统普遍存在年青同志多,社交活动多的特性,所以要本着引导健康向上的礼俗文化的精神,认真结合地域文化特色,努力整合文化礼俗共性,积极建立健康的人际关系;要推行
和倡导符合实际的礼尚往来、红白喜事习俗,使职工充分感受集体的温暖,努力形成健康向上的礼俗文化。
8、学习型队伍建设。学习型组织理念,是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专家学者和企业家合作研究后提出来的一种管理理念。纵观20世纪90年代国内外成功的企业,无不是那些学习型的企业。所以路政管理文化的塑造,尤其要注重学习型组织的打造。只有对职工的科学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和法律知识进行不断的提高和培训,才能满足现代高速公路管理的要求,塑造出复合型的执法队伍。简言之,就是要培养职工的学习力。要让职工认识到学习力是知识经济时代持久的竞争力,是?组织赋予员工最好的福利?。以笔者所在单位的学习型组织建设经验,在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的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学教为先,结合岗位练兵和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大力推进队伍素质建设,促进职工学习力的提升。要坚持?以业务学习为主,以兴趣学习为辅;以组织学习为主,以个人自学为辅;以专业学习为主,以相关技能学习为辅?的学习方针,坚持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为重点的继续教育和群众性学科学、学技术、学文化活动的两条学习主线,和以?实现从组织学习、自觉学习到学习型组织的转变,形成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局面,树立‘学习立队、知识强队、创新兴队’的意识,建立科学健康的学习型队伍管理机制,深化‘团队学习、全员学习、全程学习’的理念?。
9、职业道德建设。职业道德是职工在履行本职工作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准则的总和。是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建立一支具有先进路政管理文化的学习型路政大队,就必须加强队伍的职业道德教育,勤抓队伍的学习教育,服从党的领导,依托先进文化,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学习观,建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笔者认为要建设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就必须做到:1、要加强党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领导,帮助职工认识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把正确的思想价值观灌输给职工,贯彻到工作管理的每一道环节中去。2、要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队伍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政治优势和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开展保持共 产 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建立长效机制,与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指导队伍的职业道德教育工作。
10、品牌形象建设。品牌形象是社会和职工对团队整体形象的综合评价。是企业文化建设成效最直接的体现。其实质就是队伍的声誉度和形象感。作为基层窗口行业,品牌形象建设与路政队伍的成长息息相关。?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沿线单位、群众、过往车户的评价直接影响到执法队伍的形象和效力。加强高速公路路政品牌建设。
综上所述,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全球经济一体化步伐的加快,社会对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所提出的要求也将越来越高。作为高速公路管理的重要力量,高速路政责任重大,任重道远。如何创新发展、与时俱进是摆在所有高速路政管理工作者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笔者
认为:扎实推进上述十个层面的建设,进而全面推进高速路政管理文化建设,大力创建学习型文明和谐的执法队伍正是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有效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的根本所在。只要我们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动,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与时俱进、争先创优,认真深化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文化建设实践与创新,大力提升高速路政管理水平,就一定能服务好蓬勃发展的高速公路建设运营管理大局。为国家的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二篇:高速公路路政管理
关于路政管理中的几个法律问题
(讲课提纲)
一、路政管理的概念
公路路政管理,是指交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公路管理机构依据《公路法》和国家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保护公路路产、维护公路路权以及为发展公路事业所进行的以公路为对象实施的行政管理。
路政管理通常借助行政、经济、法律和技术等四种手段来付诸实施。
公路路产:是指公路财产。主要包括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
公路路权:是指公路路产的所有权、经营权和管理权,也表现为交通主管部门为排除非法侵占公路路产而拥有的行政管理权和民事权益。
路政管理的主要任务有以下四点:
(1)保护路产。路政管理基本内容是保证路产完好,以保障车辆完好畅通。
(2维护路权。包括:控制公路两侧建筑红线、审理跨越、穿越公路的各种管线和渠道,审理各种与公路交叉及其它涉及公路的路权问题。
(3)维持秩序。维持公路工作秩序,保障车辆安全通行。
(4)保护权益。运用路政管理法规,依法检查处理各种侵害公路 1
用地、破坏公路和设施的行为。从业人员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从事生产、执行公务时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
路政管理的特点
(1)社会性。公路作为国民经济基础设施,如果不加以有效的保护与管理,就不能发挥其应有社会经济效益;公路的社会性还表现在它的公用性和开放性方面,其使用及维护不仅涉及广大群众的利益,还要与沿线单位发生联系。
(2)法制性。公路路政管理是代表国家履行管理职能的一种执法活动,是国家行政管理的一部分,属于行政执法的范畴。
(3)特定性。公路是一个实行全面的多维管理和昼夜开放连续运营的系统,管理工作主要在系统内部,范围主要集中在建筑控制区内。
(4)服务性。路政管理的根本在于实现公路的安全、完好、畅通。为使用者提供良好的交通服务。
(5)复杂性。一方面,公路本身具有的公用性、开放性和基础性,决定了它与千家万户有密切联系。另一方面,公路本身技术含量高、交通工程设施复杂、筹资多渠道、经营方式多样,使公路路政工作在管理执行和协调上具有复杂性。
二、路政外业管理
(一) 路政巡逻
路政巡逻的主要任务是:
管界内路产及标志、标线巡查;
公路建筑红线内的状况巡查;
2
通报路产、故障车辆及事故情况;
记录并向值班室汇报公路及其相关设施现状;
向公路用户提供及时帮助;
发现、处理临时发生事宜和其他紧急事宜;
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
案例1
轿车行驶遇坑槽酿成事故 高速公司被判赔偿1万元
发布时间: 2008-08-15 14:15:41
中国法院网讯 8月14日,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法院作出判决,被告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安新分公司一次性赔偿原告谷志林车辆损失20625元的50%即10312.5元,被告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赔偿负连带责任。 20xx年9月5日7时,安阳市的孙一民驾驶谷志林的红旗轿车由北向南行至京珠高速公路516公里+300米西半幅时,轿车的左前轮轧到行车道偏东侧一坑槽后撞向路边护栏板上,坑槽东西宽90cm,南北宽50cm,深度为15cm,坑槽前后无警示标志,事故造成车辆受损及部分路产损失。车损经安阳县价格认证中心评估为20625元,路产损失经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总队安新路政支队认定为2500元。事故发生后,高速交警支队安阳大队于20xx年9月16日作出20060369号事故认定书,认定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南高速公路公司)负事故主要责任,驾驶员孙一民负次要责任。
河南高速公路公司不服提出申诉,高速交警支队执法监督委员会于20xx年11月8日作出豫公交高执监(2006)第010号执法监督决定书,认为事故认定书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安阳大队20060369号交通事故认定。高速交警支队安阳大队 3
于20xx年11月10日重新作出了事故认定,认定书未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20xx年3月,车主谷志林以高速公路公司安新分公司、河南高速公路公司为共同被告,起诉至安阳市文峰区法院,要求二被告赔偿车辆损失21200元。
文峰区法院认审理为,被告安新分公司作为京珠高速公路安新段的管理单位,应保障车辆能够安全、畅通使用高速公路,由于安新分公司疏于巡查未及时发现高速公路上的坑槽并清除,同时也未在坑槽来东方向设置警示标志,造成事故发生,故安新分公司应承担事故50%的责任。原告谷志林车辆驾驶员孙一民在行驶过程中,未注意观察路面,采取刹车措施不及时,应承担50%的责任。被告高速公路公司作为安新分公司的设立法人,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案例2
京津塘高速路上撞石块 车主起诉管理方获赔2万
发布时间: 2008-12-08 11:34:17
中国法院网讯 因在京津塘高速公路行驶过程中,碰到一块足球大小的石头,造成了郑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自己七万余元损失,于是,郑某将高速公路管理方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诉至法院。12月5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判决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补偿原告郑某车辆损失和施救费损失二万元。
原告郑某起诉称,20xx年2月7日,我驾驶东风标志车正常行驶至京津塘高速公路出京方向27.5公里处,突遇一块足球大小的石头,经采取紧急措施后,仍然无法避免,造成郑某车辆损坏,损失达到7万元,并造成施救费1100元。被告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高速公路的管理者,在其管理范围内,出现了足以使正常行驶车辆产生毁损的大石头,且未设置任何警示标志,对造成郑某车辆受损应负有赔偿责任。故郑某要求被告赔偿我车辆损失7万元及施救费1100元。
4
法院审理后认为,当事人得因自己的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本案中,在高速公路视线良好情况下,郑某驾驶小汽车在高速公路行驶与足球大小的石头相撞,显然郑某没有尽到驾驶员应尽必要注意义务存在过错,虽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京津塘高速公路的运营者和管理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高速公路进行日常清扫并保证高速公路清洁是其公司的义务,但我们不能也不可能强求也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随时将遗落在高速公路上的杂物予以清除,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交通事故的发生没有过错,因此交通部门认定郑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并无不当,郑某应对此次事故造成其财产损害自行承担责任;但本次事故的发生又有一定特殊性,京津塘高速公路确实非普通公路,该高速公路是收费公路,对于一般汽车司机来说均难以预料在高速公路会有足球大小的石头,从公平角度出发,郑某要求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对其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一定补偿并无不合理,最后,法院判决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补偿原告郑某车辆损失和施救费损失二万元。
(二)突发事故(件)中的路政管理
(1)救援。在现场摆放标志以防连锁反应,撤离、救护司乘人员、伤员、清除隐患和排除道路侵害,抢救贵重物和司乘人员财产,保护路产。
(2)勘察。有路产损害的,要做好现场勘察,做询问笔录,计算路产损失。
(3)拖带故障车辆
(4)排除路障
5
(三)路上作业及恶劣气候条件下的路政管理
(1)作业现场的秩序维护。发生事故或清障、养护作业时,路政人员应维持好现场作业秩序,引导车流安全通过。
(2)在恶劣气候条件下,加大巡查密度,疏导车辆,通报路况信息,必要时协助公路管理部门和经营部门采取控制车辆通行措施,并处理相关的事宜。
(四)核发许可证
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直接表现形式之一就是核发许可证。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出现需占用、利用公路用地及设施,开挖沟渠,修建上跨、下跨的桥涵、管线和其它设施,设臵广告、标志牌,修建临时设施等等。公路路政管理部门要审查和发放许可证,并对其施工过程监督检查,维护公路安全和权益。超限车辆要从公路上行驶,必须经路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并在限定的时间和线路上行驶。公路的花草树木的砍伐也必须经路政管理部门的许可。
(五)路政索赔与处罚
路政处罚是路政管理活动中应用较广的具体行为,它是交通主管部门及其确定的公路管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对违反路政管理法的当事人给予法律制裁的行政行为。属于行政执法的范畴。 路政处罚形式:警告、恢复原状、返还原物、赔偿损失、罚款、暂扣行车执照、扣留营运证、治安管理处罚等,对于构成犯罪 6
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路政处罚贯彻处罚与教育并重、预防为主的方针。
路政处罚和索赔的法定程序:立案、调查取证、处罚决定、处罚执行、结果归档。
在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而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路政案件中,路政机关还要参与路政复议,进行路政诉讼。
三、公路路产、路权管理
(一)地方政府的路产保护职责
《公路法》第43条规定:“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公路的保护。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该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做好公路保护工作,并努力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公路管理水平,逐步完善公路服务设施,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
3.2 占用、挖掘公路的管理
《公路法》第44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讯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有关交通主管部门的同意。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该段公路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改建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公路法》第76条规定:擅自挖掘、占用公路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3.2 占用、挖掘公路的管理(续)
7
对挖掘、占用公路的审批,按如下步骤进行:
(1)申请;
(2)审核;
(3)颁发许可证。
对于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承担的义务是:对于占用、挖掘公路的,要予以修复,并且不低于该段公路原有的技术标准;对于公路改线的,要按照不低于原有技术标准的要求,对公路予以改建。
3.3 影响公路畅通和安全行为的管理
? 3.3.1 对跨越、穿越公路及在公路用地内进行修建、架设或埋设设施行为的管理
? 3.3.2 对损坏、污染公路、影响公路畅通、危及公路安全行为的管理
? 3.3.3 对危及公路、桥梁、隧道、渡口安全行为的管理
3.3.1 对跨越、穿越公路及在公路用地内进行修建、架设或埋设设施行为的管理
《公路法》规定:“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的,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需征得公安机关的同意;所修建、架设或者埋设的设施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
据此,对跨越、穿越公路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进行修建、架设或埋设设施行为的管理,要做好以下工作:
8
3.3.2 对损坏、污染公路、影响公路畅通、危及公路安全行为的管理
《公路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或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臵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 。
对损坏、污染公路、影响公路畅通、危及公路安全行为的管理,要做好以下工作:
???3.3.3 对危及公路、桥梁、隧道、渡口安全行为的管理
《公路法》规定:“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200m、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m范围内,以及在公路两侧一定距离内,不得挖砂、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不得进行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在前款范围内因抢险、防汛需要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的,应当事先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有关的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措施” 。
3.4 公路附属设施管理
9
?公路附属设施分为:公路安全设施、公路交通管理设施、公路防护设施、公路服务设施等。
?《公路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 。
?《公路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臵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
3.5 公路平面交叉道口管理
? 公路的平面交叉指:公路与公路的交叉、公路与铁路的交叉、公路与乡村道路的交叉、公路与沿线单位进出道口的交叉等。 ? 《公路法》规定:“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建设”。
3.6 管线与公路交叉管理
? 管线与公路交叉或接近,会影响公路的安全和畅通。因此,路《公路法》规定:“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政管理机构要加强对管线与公路交叉或接近的管理。 ?
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
?《公路路线设计规范》规定:各种管线不得侵入公路建筑限界,也不得妨碍公路交通安全和损害公路设施。规定管线与公路之间的净空高度不少于5m。
10
四、公路超限运输管理
? 4.1 超限运输的概念
? 4.2 超限运输产生的原因
? 4.3 超限运输的危害性
? 4.4 对超限运输车辆的管理
? 4.5 特定车辆行驶公路管理
4.1 超限运输的概念
? 超限运输是指公路上行驶的车辆,其总质量、轴载质量超出了公路设计的承重能力,或车辆长、宽、高外形尺寸等指标超过了规定的范围。包括:
(1)质量限值;(2)车货总质量限值;
(3)车货外形尺寸限值。
? 车辆超限和超载是两个既有区别又有密切联系的概念。超载是指当运输车辆所装载的货物重量超过有关部门对该车辆的核定载质量。一辆车可以处于超限但不超载的状态,也可以处于超载但不超限的状态,还可以处于既超载又超限的状态。
4.2 超限运输产生的原因
?公路超限运输的产生,有特殊的需要,也有不合理的因素,主要原因是:
?(1)汽车运输企业为了降低运输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发展大吨位货车。
?(2)大件运输的需要。工业设备向大型、重型方向发展。经过批 11
准可特许这类超限运输车辆上路行驶。或经过对路、桥进行必要的加固以后上路行驶。
?(3)恶意超限。一些运输企业、个体车主和汽车制造厂家,为追求自身的经济效益,忽视现有路网的技术状况,片面发展重型货车。这类超限运输是公路管理机构治理的重点对象。
4.3 超限运输的危害性
?(1)对公路造成毁损,缩短公路路面使用寿命,导致桥梁涵洞跨塌。
?(2)影响交通安全,导致交通事故。超限车辆重心不稳,发动机
长时间超负荷运转,制动性能严重衰减,容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3)影响公路的利用率。严重超限车辆的行驶速度远远低于公路的正常运行速度,加之长、宽、高超限的运输车辆的体积庞大,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造成公路拥挤和阻塞。
4.4 对超限运输车辆的管理
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分为两个层次:
?一是对于运输特大件或不可解体货物的超限运输车辆,属于特许超限运输,要求车主应按规定办理申请与审批手续,公路管理机构为承运人勘选路线,加固桥涵,提供服务,确保安全通行; ?二是对非法追求经济利益的恶意超限运输车辆,属于不合理的超限,要严格禁止。公路管理机构要对其依法查处,严格制止,力求将这种现象减少到最小程度。
12
4.5 特定车辆行驶公路管理
? ?《公路法》规定:“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不得在公路上行驶。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按照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 。
?特殊情况下,特定车辆确需在公路上行驶的:
?首先,须经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
?其次,要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再次,要按照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
?第四,因通行给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给予补偿。
五、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
? 5.1 公路建筑控制区的概念
? 5.2 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
? 5.3 公路建筑控制区的法律规定
5.1 公路建筑控制区的概念
?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是指由公路沿线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在公路两侧划定一定的区域,在该区域内禁止修建永久性工程设施,包括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
?《公路法》规定:“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 13
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前款规定的建筑控制区的范围,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依照国务院的规定划定” 。
5.2 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
?5.2.1 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违法建筑形成特点
(1)违法建筑形成快,范围广;
(2)违法行为成份复杂;
(3)违法建筑拆除难度大;
(4)违法建筑造成的经济损失大。
?5.2.2 公路建筑控制区的管理工作
(1)根据规定,确定建筑控制区范围。
(2)要做好公路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3)参与规划,提前介入,超前控制。
(4)通过对违法建筑的清除,树立执行权威。
5.3 公路建筑控制区的法律规定
《公路法》的规定:
?“建筑控制区经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定划定后,由县级以上政府交通“规划和新建村镇、开发区,应当与公路保持规定的距离并避免在主管部门设臵标桩、界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挪动。” ?
公路两侧对应进行,防止造成公路街道化,影响公路的运行安全和畅通。”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 14
线、电缆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可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建筑者、构筑者承担。”
《行政诉讼法》的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行政机关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六、高速公路清障工作
7.1 清障管理职责
7.1.1 高速公路公司的主要管理职责:
(1)贯彻有关清障工作管理的法规和办法;
(2)制定清障工作管理制度和各项标准;
(3) 对清障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考核;
(4)对各级管理骨干进行业务培训;
7.1.2 分公司(控股、参股公司)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清障工作管理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2)对清障工作的管理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做好重大清障任务的协调工作。
(3)负责清障工作管理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15
(4)检查清障管理的安全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7.1 清障管理职责(续)
7.1. 3.管理处的主要管理职责:
(1)贯彻上级机关有关清障的法规和办法,制定具体的各类清障工作操作规程。
(2)建立健全清障工作责任制,做好经常性的考核、考评。
(3)及时做好管理范围内的清障协调工作。
(4)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安全检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5)负责清障队的骨干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7.1 清障管理职责(续)
7.1.4 清障队的主要职责:
(1)收集、分析、处理各种信息,随时做好执行任务的各项准备工作。
(2)制订和落实各种排障与清理处理方案、作业程序和应急措施。
(3)加强各种机械、设备的保养维修,使之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并足量储备各种所需器材。
(4)清障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不得擅离岗位。
(5)接到清障通知后迅速出动,排除路障,清理现场,保持畅通。
(6)按规定标准收取清障费。
(7)负责清障工作中及清障作业现场的自身作业安全。
7.2 清障工作的实施
16
?清障工作应遵循:
1.作业人员佩带安全反光标志,清障机械设备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2.接到通知后,清理人员、设备立即赶往现场,实施排障与清理。
3.事故车辆须经公安机关、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司资产安全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取证后方可排障、清理,并按指定地点停放。
4.清障作业现场严格规定摆放安全标志。
5.车辆因故障停在行车道或匝道上时,清障人员立即将故障车辆按规定拖至服务区修理厂;特殊情况可牵引至收费站出站口。
6.做好清障原始资料的记录工作,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确认。
7.清障收费根据实际发生的清障工作量按规定标准进行收费。
8.先清障、后收费,依照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接到清障通知后,10~40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及时清障,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7.3 清障作业规程
7.3.1 作业前的准
(1)汽车:按汽车操作规程进行检查与准备。
(2)检查各部件及连接件是否牢固、可靠,液压系统有无渗漏,液压油是否充足。
(3)检查各种托具、拖具和锁具是否齐全、有效。
(4)绞盘、吊机和拖板部分:分别按卷扬机、吊车、拖车部分的操作规程进行检查与准备。
(5)检查照明设备及各种警告标志是否齐全、有效。
(6)作业现场应按规定摆放安全标志设施。
17
7.3 清障作业规程
7.3.2 行驶与作业中的要求
(1)清障车行驶时,驾驶室以外的任何地方严禁载人。
(2)根据交通肇事或发生机械故障车辆的损坏程度及损坏部位的不同,选用合适的托具、拖具及锁具。
(3)使用吊机、绞盘和拖板作业时,分别按吊车、卷扬机和拖车操作规程进行。
(4)作业时,清障车应停靠在平整、坚实的地面上,装有液压支腿的应放下支腿,并保护路面。
(5)在坡上进行清障作业时,用楔块将车轮塞牢,防滑。
(6)夜间作业有良好的灯光照明,并设明显的警告标志。
(7)清障作业时,只能有一人指挥。
7.3 清障作业规程(续)
? 7.3.3编作业后的要求
(1)作业后,将各种托具、锁具卸下保存好。
(2)按规定对清障车进行保养。
? 7.3.4.清障应注意的事项:
(1)清障时在作业现场按规定摆放有关标志、设施。
(2)遇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3)吊装车辆时,必须切断车辆电源。
(4)清障完毕后,要清扫作业区,将残留物品清出现场,及时撤除有关标志。
7.3 清障作业规程(续)
18
7.3.5 自然因素造成障碍的排除与清理
?洪水、台风、地震、冰雪等自然灾害发生后,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应迅速组织人力、物力、机械设备,清理现场,排除路障,恢复交通。
?7.3.6 清障值班人员应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8时,要交清、接明车辆、机械及安全设施等,?交接班为每日上午
值班人员应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并签字确认,同时向接班人员做好情况介绍与未完事务交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7.4 内业管理与技术培训
7.4.1 路产赔偿费及清障费专用票据管理制度
(1)清障费专用票据要明确专人加强管理。
(2)票据统一由公司财务部门核发。
(3)票据使用前,认真清点,当出现空号、跳号、缺页等错误时,整本票据全部停止使用。
(4)专用票据由专职人员负责开票收款并写明收费类别,票据报管理处财务科统一保管备查。
(5)收取的清障费应于当天上交管理处财务科;管理处财务科按月全额上解公司财务账户。
(6)票据如有丢失,应及时登记声明作废。
(7)管理处定期对清障票据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7.4 内业管理与技术培训(续)
7.4.2.清障档案
(1)清障档案主要记录清障工作内容、工作量、清障费收取等情况。
(2) 清障工作台帐内容包括清障时间、地点、具体内容、工作量、 19
收费标准、收费金额等。
7.4.3 人员培训
培训内容为:交通安全与法制教育;各种机械设备的驾驶及各种专业工具的使用;交通控制设施的设臵;消防、医疗急救;各种危险品的排除等与其业务相关的技术。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