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农贸市场安全生产整治工作
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发生,针对农贸市场用电安全的问题,宁陕县工商局近日开展了农贸市场安全生产整治工作。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向市场业主、个体户宣传火灾危害和预防措施,提醒广大群众做好用电安全及消防工作。
二、部门联合,强化监管。工商局特邀电力局专业人员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市场内的电气设备、线路等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发现市场内主线线路老化及部分商户未安装漏电保护器,给市场业主及部分经营户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4份。
三、跟踪督办,严厉整改。为确保此次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不打折扣,该局工作人员自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次日起,不畏酷暑,现场督办落实整改,目前市场内的老旧线路已全部更换,漏电保护器也全部安装到位。
第二篇:辽源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整治实施方案
辽源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培训行为,提高安全培训的质量和效果,市局决定,在去年安全培训专项整治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在全市深入开展安全培训集中整治工作。为了使安全培训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为契机,切实落实安全培训责任,不断强化对安全培训工作的监督和管理,通过这次整治,有针对性地解决安全培训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安全培训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安全培训行为进一步规范,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安全培训质量和效果进一步提高,真正实现教学正规化、管理规范化、运作法制化的培训工作目标,充分发挥安全培训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整治范围
全市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各级安全培训机构。
三、整治内容
今年整治的重点是去年整治过程中各地、各部门发现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重监管、轻培训。各地普遍注重对企业的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没有把安全培
训情况、持证上岗情况等列为检查内容,忽视了对安全培训的监管;培训情况底数不清。没有建立起应培、已培、未培人员数据库,对培训情况不清楚。重收费、轻培训。将组织开展培训作为一种创收的手段,乱办班、乱收费,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只是走过场,为培训而培训,为了收费而培训,降低培训标准,放松考核条件,忽视教学质量,甚至是交钱就发证、找人就过关等。二是培训质量不高的问题。培训机构不具备安全培训资质就从事培训工作;授课教师素质不高,不注重业务的学习和知识的更新,不能适应当前培训工作的需要,理论和实践结合的不紧,授课内容缺乏针对性和实用性;培训内容和课时不符合大纲要求,教材不规范、教学手段落后;师资力量不足,缺少专职教师或者有专职教师但讲不了课;讲课教师没有经过正规部门培训,没有教师资质;题库建设不完善,题库内试卷的套数太少,甚至有的只有一套试卷反复使用;试题过于简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缺少实际操作环节培训等。三是培训管理不严的问题。对教师业务学习抓的不紧,不严格审查教师的教案,对教师的教学质量缺乏考核;不对学员进行考勤,即使进行考勤也是流于形式,代签替签现象严重,学员来不来根本不知道,也根本不管;考核把关不严,学时不够也允许参加考试,考场外答卷,甚至代考替考;对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缺少实际操作考核;安全培训制度不完
善,有制度也不执行;档案管理不规范,学员档案不健全,没有做到一班一档、一人一档,存档内容不符合要求等。四是监督检查力度不大的问题。对培训机构缺乏有效的监督检查,有的甚至不进行监督检查,对培训机构的培训、管理等情况不了解不掌握,监管不到位;安全监管局与培训机构成为利益共同体,达成默契,放任培训机构违规操作;对负责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监督检查不够,发现问题处罚不严等。
三、整治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组织学习阶段(5月10日-5月20日)。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培训机构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组织局机关负责培训工作的人员和培训机构的全体干部认真学习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省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中有关安全培训的内容,以及《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局20号令)、《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局30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3号令)、《吉林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暂行)》(吉安监管人字
[2005]168号)和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
(二)自查整改阶段(5月21日-6月16日)。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培训机构在学习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培
训机构资质、培训计划、教师资质和教师教案、考勤记录、学员档案等培训管理情况;教学情况和按照规定的培训范围和大纲规定的内容、学时开展培训情况;执行考核标准,以及收费标准和经费收支两条线管理情况等。针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查找问题出现的原因,并对存在问题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局,以及各类培训大纲的要求进行全面整改。
(三)集中检查阶段(6月17日-7月17日)。
各县(区)安全监管局负责对本级安全培训机构和各县(市、区)安全培训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各县(区)安全监管局负责对本级安全培训机构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主要查有没有没有安全培训资质从事安全培训工作的行为;不按照各类人员培训大纲规定确定培训内容的行为;使用盗版教材的行为;不具备安全培训教师资格的人员从事教学活动的行为;将安全培训资质租借其他单位使用的行为。乱办班、乱收费和不按规定标准收费行为;不按照培训大纲规定学时组织教学的行为;不参加培训或培训学时不够人员和考核不合格人员发证的行为;只收费不培训就发证的行为;不执行培训收费和支出两条线制度的行为等。在检查的基础上,各县(区)安全监管局对本地区安全培训整治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20xx年7月10日前报市局培训科。
(四)总结验收阶段(7月18日-8月18日)。
市局组织专门人员,对各级安全监管局和培训机构的安全培训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安全培训工作中好的做法与经验及时进行总结推广。对工作认真负责、成效显著的进行通报表彰;对不认真开展整治、存在问题整改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限期进行整改,对经过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培训机构取消培训资格。对违法违规开展培训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要取消培训资质,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四、整治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安全培训是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影响力大。安全培训工作开展的好坏,培训水平和质量高低,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将产生重要影响。各级安全监管局和培训机构要统一思想,提高对安全培训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培训整治工作不走过场。
(二)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分级属地管理的原则,分解落实责任,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整治。在整治过程中要注意征求培训对象的意见建议,不断完善安全培训的制度和工作措施。要加强对本级安全培训机构和下级安全监管局的工作指导,帮助他们制定整改措施,并对整治和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达到进一步规范培训工作,防止失职、渎职问题发生的目的。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安全培训整治要紧紧围绕转变
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安全发展这一要务,正确把握我市工业化进程中安全生产的规律和特点,认真分析本地、本单位安全培训存在的主要问题,突出整治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深入开展整治。通过整治,积极转变工作作风,树立为基层和企业服务的思想,不断提高安全培训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