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街道区域化共建委员会
工作通报机制
一、通报对象
区域化团建工作通报对象一般包括街道社区全体团员、居民代表、居民小组长,社区其他组织班子成员,具体对象由街道社区团组织根据通报内容和实际需要确定,并可邀请新闻媒体参加。
二、通报形式
街道团组织通报团建工作每半年不少于一次。重要工作一事一通报,临时性、突击性工作等,根据工作情况随时通报。区域化团建工作通报主要以会议形式进行。同时,街道团组织也可以采取书面通报、团务公开栏通报、网站通报等形式进行。
三、通报内容
工作通报的主要内容:一是中央、省、市、县关于基层团建工作重要文件、精神及部署;二是街道社区团组织组织开展的重点工作及基层组织、团员干部队伍建设等具体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三是基层团建工作中采取的新举措、新办法,取得的新经验、新成绩等情况;四是团员群众普遍关注的基层团建工作热点、难点问题解决情况;五是基层团建中的团组织设置,团员发展、教育、管理、服务,团建经费使用等日常工作情况;六是街道社区团组织自身建设情况。
四、通报要求
通报结束后,委员会应对前段团建工作进行总结讲评,及时收集团员群众的反映,并对相关工作进行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