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检查小结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校园安全更是教育工作的“生命线”。根据《西安市教育局实行校园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月报告制度的通知》以及《户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户县教育系统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要求,按照县局的统一部署,我们一行六人,由祖庵镇中心学校牵头,于6月20日至21日对祖庵镇辖区内的八中高中部、八中初中部、祖庵镇中心学校等10所小学以及11所幼儿园,从人防、物防、技防的落实、校园设施隐患排查、宿舍管理、幼儿园校车管理、食品卫生安全、校园消防安全、矛盾排查、节假期值班等八个方面的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
检查组通过深入各校(园)进行认真细致的督查,对祖庵镇辖区所有学校(园)的安全工作的有了全面的了解,总体感觉是:各校(园)安全防范意识强,能够按照县局的统一要求,人防、物防、技防基本都能落实到位;定期开展校园设施隐患排查,并建立安全排查台账,记录详实;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基本规范,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相关证件基本齐全,食品采买、物品出入记录具体,并能索证,蛋奶存储及加工符合要求;各校都能积极开展消防演练,多数学校按照要求配备灭火器,并每年定期更新;对于曾经在
民办教师岗位工作过的人员,多数学校(主要是小学)都能认真登记造册;每周定期对学生进行刀具排查,并重点对有严重不良行为和暴力倾向的学生进行排查,及时化解学生之间的矛盾,努力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大部分学校假期都能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并将值班安排及时上报给中心学校或县局。
虽然各学校(园)的安全防范意识已经逐步增强,校(园)领导高度重视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在安全工作上也下足了功夫,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但工作难免有疏漏之处,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个别学校(园)因种种客观和主观方面的原因,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具体表现在:
1.中心学校以下学校(园)因资金问题,均未安装校园视频监控设备,八中、中心学校都已安装监控设备,监控室均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八中视频监控设备布点不足)。
2.部分学校(园)配备的警用器械未按照要求放臵,发挥不了防范作用。
3.部分幼儿园尚未建立安全工作制度或安保制度不健全
4.多数学校(园)配备的灭火器材配备不足,现有灭火器已过期失效,未及时更新。
5.多数小学节假日值班记录不完善。
本次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对于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给予了现场指导,学校(园)领导积极配合,承诺对于可以即时整改的问题当即整改,对于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的问题,将会积极协调村队或上级部门,限期内整改。
第二篇: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安全工作专项检查督导的通知
仙综治委[2010]22号
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安全工作专项检查督导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各中小学、幼儿园,县直有关单位:
为了全面了解掌握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和各中小学、幼儿园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近期综治维稳一系列部署和迅速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安全工作情况,进一步促进综治维稳责任意识持续增强,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全面落实、持续运作,有效保障校园及师生安全,确保全县安定稳定。按照县委林书记和省市检查督导要求,经研究决定,县综治委将组织开展以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贯彻落实情况为主题内容的专项检查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督导时间
从现在开始至5月28日。具体日程安排由各检查督导组长确定并召集检查督导组成员开展工作。
二、检查督导对象
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二项排查”、“八个整治”牵头责任单位。
1
三、检查督导组组成
共分五个组,具体名单和检查单位安排如下: 第一组:
组 长:郑 重(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成 员:郑武进(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张玉新(县未保办主任)
王金标(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魏兴庆(县效能办)
检查单位:鲤城街道、书峰乡、社硎乡、菜溪乡 第二组:
组 长:连向红(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教工委书记) 成 员:陈建熙(县教育局副局长)
林金辉(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林炫斌(县卫生局)
检查单位:赖店镇、郊尾镇、枫亭镇、园庄镇 第三组:
组 长:唐辉煌(县委常委、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黄志雄(县综治办副主任)
郑秋洪(县教育局副局长)
郑开设(县司法局)
检查单位:鲤南镇、大济镇
第四组:
组 长:黄一敏(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林加彪(县公安局副局长)
黄福炳(县教育局纪检组长)
2
林桂贵(县安监局)
李国林(县消防大队)
检查单位:龙华镇、榜头镇、度尾镇、西苑乡
第五组:
组 长:王建煌(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郑宁凡(县教育局局长)
朱 雄(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副教导员)
林 峰(县教育局督导室副主任)
检查单位:盖尾镇、钟山镇、游洋镇、石苍乡
四、检查督导形式与内容
检查督导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内容按照县综治办等五部门转发省五部门《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和治安防范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有关“排查重点”的内容逐一进行(检查督导内容附表一、二)。
五、要求
1、各乡镇(街道)要向县检查督导组提供书面汇报材料。
2、县检查督导组到学校、幼儿园检查督导,要向受检学校、幼儿园下发《检查督导情况反馈通知书(一)》、向县直有关单位下发《检查督导情况反馈通知书(二)》,载明检查督导学校、幼儿园时间、形式、内容、发现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检查督导组成员等内容。
3、各检查督导组于5月31日要形成检查督导情况汇总材料通报县综治委。
4、各乡镇(街道)、各学校、幼儿园、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把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安全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持续抓紧 3
抓好,主要领导亲自抓,采取超常规举措落实校园内外各项安全工作。
附:
1、仙游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检查重点内容(一)
2、仙游县中小学、幼儿园治安安全防范检查重点内容(二) 3、仙游县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检查督导情况反馈通知书(一) 4、仙游县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检查督导情况反馈通知书(二)
仙游县综治委
20xx年5月17日
抄送:市综治办、市平安办,陈兆文同志,县委常委,县综治委
正、副主任,王建煌同志。 4
仙游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管理检查重点内容(一)
填报学校(幼儿园): 校(园)长:
5
仙游县中小学、幼儿园治安安全防范检查重点内容(二)
填报单位: 第一责任人:
6
仙游县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检查督导情况反馈
通 知 书(一)
学校、幼儿园责任人签字: 县检查组成员:
7
仙游县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检查督导情况反馈
通 知 书(二)
县直机关责任人签字: 县检查组成员: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