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考勤制度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全体员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一、工作时间:
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工作日为星期一至星期五,六日为休息日,工作日上班时间为:早9:00-晚18:00;中午12:00-13:30为用餐,午休时间。
二、考勤办法:
1、员工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非工作日加班和节假日加班均需打卡。
2、特殊情况下未能打卡或忘记打卡的,次日应向行政部说明情况并由行政主管在考勤系统补签。忘记打卡的在3天内申请补签方有效,超过3天未申请补签而无正当理由的作为旷工处理。
3、上班时间后10分钟到达视为迟到,下班时间10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迟到6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4、如遇到恶劣天气、城市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到班的,应电话通知部门负责人或行政主管人员,可不按迟到处理,但每月不超过三次,超过三次以上的按事假处理。
4、以月为计算单位,每次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0元。
5、每月无故迟到早退累计三次以上的给予口头警告,超过五次以上的给予书面警告,迟到早退情节特别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记过、扣除职能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三、加班:
1、为了鼓励员工进行良好的时间管理,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
2、加班分为因工作进度和工期的需要由公司或部门负责人安排的加班、增加工作或因工作需提前完成的临时加班和员工自由加班等三种。
3、加班时间规定:员工一天内在公司的停留时间超过12小时,即可视为加班。(例如,某员工早上9:00到公司上班如果晚上加班超过21:00,那么这个时间就将被认为是该员工当天加班的起始时间,加班时间以不低于2个小时以上为准。
4、工作日夜间加班或周日加班的,在正常上下班打卡后,还需进行加班打卡,以此记录加班的时间。加班前或加班后给行政人事部留加班单交代事由,提出推迟次日上班的时间或者安排合适的时间调休。
5、加班给予餐补,标准为20元/人/次,如加班时间至深夜公交停运后而需乘坐出租车的费用采用实报实销。
6、非公司安排或处于计划内的工作加班视为自行加班,不享受加班餐补和交通费报销。
7、国家法定假日以外的加班,由项目部门人采用一对一调休方式作为补休。如果不能补休的,工作日加班的按1.5倍薪金支付加班费用;双休日加班的按2倍薪金支付加班费用,在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加班费可享受基本日工资3倍的薪金待遇。
四、公务外出和公务出差:
1、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员工如需外出办公的应填写《公出申请表》,报项部门责人批准后,送行政人事部存档,或者在留言板上留言交代外出事宜。
2、员工接受公司安排公务出差的,应填写《出差申请表》送行政人事部备案。
3、临时外出公务或公务出差未能事先填写申请表的,返回公司后应补回申请表送行政人事部备案。
五、请假和销假:
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表》送相关负责人审批,经审批的《请假申请表》送行政人事部备案;
(一)、事假:
1、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以请事假;
2、请事假原则上应提前一天书面申请,请事假一天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请假一天以上(含一天)的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审批;
3、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口头或电话请示公司负责人如实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4、员工请事假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电话通知公司,请事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5、请事假扣除事假期间的工资,扣除工资的标准=工资总额/21.75工作天数/8小时。相关负责人并申请延长假期,同时通知行政人事部备案;假期结束返回公司后应立即往行政人事部销假,未及时销假的以考勤记录为准;
(二)病假:
1、员工本人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可以请病假;
2、病假一天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超过一天的报公司负责人审批;
3、员工请病假两天以上的须凭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病假当天如本人不能当面向公司负责人请假的,可委托亲友在上午十时前电话通知公司相关负责人。
4、急诊者事后应提交有关医院签发的急诊病假单,在工作时间内外出就诊,作病假处理。
5、员工请病假后未能提供医院病假证明单的以事假处理,年假可冲抵病假。
6、员工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国家人保部相关规定及员工手册相关条款执行。
(三)年假: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享受年休假;
2、年休假原则上安排在非繁忙季节,员工必须提前十天书面申请,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公司负责人审批,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休假的具体办法按员工手册相关条款执行。
(四)婚假:
1、员工在领取结婚证书1年内可申请婚假,婚假需一次性休完逾期不补;
2、婚假为有薪假期共3天,晚婚享受晚婚婚假,员工请婚假需在《请假申请表》后附上《结婚证》复印件,报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审批。
(五)、产假:
1、实行计划生育的女员工应在预产期的六个月前向公司相关负责人报告,以便公司做出工作安排;
2、女员工休产假应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报公司负责人审批;
3、男员工的妻子生产的可申请带薪护理假,按国家人保部相关条款执行;
4、产假为有薪假期,具体休假办法按员工手册及国家人保部相关条款执行。
(六)丧假:
1、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或旁系亲属(包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子女和兄妹等)去世,可申请带薪丧假;
2、丧假的执行办法根据员工手册及国家人保部相关条款执行,如因路程较远工可提出书面申请增加假期报公司负责人审批。
六、旷工: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旷工:
1、未按规定执行上下班打卡的;
2、未经请假不上班的;
3、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4、离职申请未获批准私自离开工作岗位或未履行工作交接的;
5、违法公司制度被视为旷工的其他行为的。
(二)旷工一天以上的扣发旷工当日3倍的工资,同时给予书面警告一次,连续旷工3天以上的视为自动离职;
(三)自动离职的按员工手册相关条款执行。
七、奖惩办法:
(一)奖励:
1、工资结构中设立全勤奖,全勤奖每月奖励500元;
2、全勤奖的标准为:一个月内无迟到、早退、请假、休假;
3、员工考勤情况与年终奖挂钩。
(二)处罚:
1、处罚种类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小过和记大过处分;
2、两次口头警告等于一次书面警告,两次书面警告等于一次小过,两次小过等于一次大过;
3、处罚标准如下:
书面警告 罚款100元
记小过 罚款200元
记大过 罚款600元
4、上述罚款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罚款所得用于公司的活动资金。
八、附则:
本制度与公司《员工手册》及相关规定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本制度自20##年3月1日起执行!
总经理_____________
XX有限公司
总经办
20##年2月28日
制度阅读签名表
xx有限公司20##年2月28日颁布并于 20##年3月1日执行的《考勤管理制度实细则》,本人已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制度的所有内容,现签名确认且承诺遵守执行。
第二篇:最新公司考勤制度
公司考勤制度
(20xx年8月修订)
修订本制度目的
(一)公司在工作管理方面致力于达成以下目标:
1.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构筑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进而引导和培养员工,促使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
2.保证公司各项人事规章制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
3.保证人事管理制度与公司管理要求的一致性。
4.规范公司员工工作出勤,严明纪律,严格管理。
(二)为达到上述目标,公司人力资源部编制本制度,以此规范和指导有关人力资源考勤方面的政策和程序。公司人力资源部是负责制订及实施有关人力资源政策和程序的部门。本制度将根据实践的发展不断充实和修订,欢迎各位同事提出修改意见。
制度内容
一 、工作时间
(一)工作时间:周一 至 周五
上 午:8:30——12:00
下 午:13:30——17:30
午休时间:12:00——13:30
法定节假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国家规定或因特殊情况,公司可对作息时间进行适当调整。
(二)考勤打卡制度
1.员工每天应在上午8:30以前,下午17:30以后进行指纹打卡。
2.员工于规定上班时间后30分钟内打卡者为迟到,于规定下班时间前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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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钟内打卡者为早退。迟到、早退按10元/次处罚。上班时间后半小时到岗者视为事假,未履行请假手续者视为旷工。员工每月允许3次10分钟以内迟到。(如果设置全勤奖,则可扣除全部奖金)
3.员工上下班或加班必须按规定打卡。因个人原因忘打卡、漏打卡者,填写《未打卡记录表》,并提供证明人,按10元/次处罚。
4.公事外出:上班到岗后外出,需填写《外出登记表》,写明外出时间、地点等,预计当日工作时间内可返回的,在《外出登记表》上标明实际返回时间;若预计当日不可返回,需在《外出登记表》上标明不返回并进行指纹打卡。公事外出需经二级部门负责人批准,并通知人力资源部。
5.加班
1)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员工需提前半天按管理权限由上一级领导审批,后到人力资源部填写加班申请单或发邮件,经二级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未进行事前报批的,一律不计加班。紧急加班情况下,第二天必须补办加班手续,否则人力资源部不予计算加班时间。
2)实行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在17:30以后、节假日或公休日的工作时间计为加班时间。加班时间不低于2小时。
3)加班时间一般以倒休形式予以补偿,因工作需要不能以倒休形式补偿的,经申请批准后可予以加班费补偿。申请加班费用补偿,需向二级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说明情况,后经一级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审批,报总经理批准同意即可获取加班费补偿。
二、法定节假日种类
(一)国家公休日
员工可以享受中国政府规定的法定周末公休日。
(二)国家法定假
员工享受中国的合法节日休息。中国法定节假日合计有11天,分别是:
1. 元旦:规定在1月1日放假1天;
2. 春节:规定在阴历除夕(阴历十二月二十九日或三十日)至阴历正月初二放假3天;
3. 清明节:规定在清明当日放假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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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劳动节:规定在5月1日当日放假1天。
5. 端午节:规定在农历五月初五当日放假1天;
6. 中秋节:规定在农历八月十五当日放假1天;
7. 国庆节:规定在10月1日至3日放假3天。
三、其他假期规定
(一)年假:
1. 连续工龄满一年的本公司正式员工可享有5个工作日的带薪年假。连续工作年限每增加一年,带薪假期增加1个工作日,但最长假期不超过15个工作日。
2. 员工应在享有年假的当年(公历年度)内休完假期,因工作原因无法休完的,可顺延至次年3月31日之前,年假若在顺延期满时未休完,当年年假作废。顺延期满后因个人原因未休年假不予补发年假津贴;顺延期满后由于特殊工作原因仍不能休假的,经申请领导批准后可续延三个月。
(二)婚假:
1. 一般婚假为3个工作日,但符合晚婚条件者(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初婚)可以申请10天。
2. 再婚人员享受3天法定婚假,不享受晚婚假。
3. 员工凭结婚证明办理婚假手续,婚假必须提前5个工作日申请。并在结婚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一次性休完。
4. 员工享受婚假,其薪资福利将不受影响。
(三)丧假:
1. 属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配偶)死亡的,员工可请丧假3天(含路程)。
2. 员工丧假期间享有基本工资。
(四)产假:
1. 员工申请产假必须在其预产期前至少3个月通知公司
2. 女员工生育前后给予产假98个自然日,包括产前休假15天。
3. 女员工怀孕流产的,怀孕不满4个月的,产假不超过30天;怀孕满4个月的,产假不超过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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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增加产假15天。
5. 男员工遇配偶生育可获3天的假期(只适用于晚婚)。
6. 女员工育婴,婴儿一周岁以内的,每天给予哺乳时间1小时,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增加1小时。
(五)产检假:
1. 女员工怀孕后,可凭妇幼保健院或其他县级以上妇产机构提供的孕检时间卡或其他类似凭证到公司请产检假。
2. 女员工进行产检视作正常出勤。
(六)病假:
1.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必须持区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的病历卡、病假证明单或公立医院门诊费用凭证,办理病假手续后,可按病假考勤。病假按照实际天数扣除标准日工资的30%以及当日通勤费、餐补。
2. 如不能提供病假证明的员工,将视作事假按照实际天数扣发基本日工资、当日通勤费及餐补。
3. 连续病假超过三个月者,视为自动辞职或按北京市相关政策执行。
(七)事假:
1. 员工在工作时间因处理私事需要离开工作岗位的,按事假处理。
2. 在上班时间内,员工请事假1小时以上4小时以内按半天处理;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按一天处理。
3. 员工每月事假按实际天数扣发基本工资以及相应事假天数通勤费及餐补。
四、请假程序
1. 员工申请所有假期,均须按规定事先填写“假期申请单”,附上相关证明,并经过以下程序方可享用相关假期:
本人申请→二级部门负责人签审→一级部门负责人签审→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
2. 若员工因突发事件不能事先请假,则应在当日上班后2小时内电话通知所属二级部门负责人,由其通知公司人力资源部,并于假期后上班1-3日补齐请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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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病假员工须在病愈上班1-3日内将病假单以及病假证明主动交到人力资源部核查登记,月末汇总后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3. 员工加班后可以申请补休(请假单注明休假方式为调休,以及剩余调休天数),员工应在享有年假的当年(公历年度)内休完,其薪资福利将不受影响。因工作原因无法休完的,可顺延至次年3月31日之前,若在顺延期满时未休完,当年串休作废。顺延期满后由于特殊工作原因仍不能休假的,经申请领导批准后可续延三个月。
五、缺勤处理
1. 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缺勤的,事后无正当理由补假的,视为旷工。
2. 连续旷工5天或年度累计旷工10天,将视为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单位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
3. 旷工期间不计发工资,并处予本人日工资3倍扣罚,同时可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等纪律处分。
4. 被处以纪律处分的员工,当月绩效、业绩考核分对应扣减。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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