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所得税
所得税会计是针对会计与税收的不同,解决如何确认资产负债表中递延所得税和利润表中所得税费用的规定。
一、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指从资产负债表出发,比较资产负债表上资产、负债按照会计准则确定的账面价值和按照税法确定的计税基础,将两者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进而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递延所得税资产,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1.确认时点
(1)一般业务:资产负债表日分析比较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差异时确认递延所得税;
(2)合并业务:企业合并等特殊交易或事项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于购买日比较其入账价值与计税基础并计算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3)政策变更业务:变更时点确认递延所得税影响。 2.一般业务的所得税会计程序
(1)确定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2)确定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
(3)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末余额,以及本期递延所得税的变动金额(即期末-期初);
(4)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当期所得税(即应交所得税); (5)计算所得税费用。 3.基本计算
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
当期所得税即按照税法规定的当期应交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是指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期末应有的金额相对于原已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
二.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与暂时性差异 (一)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
(计税基础实际上关键要掌握一个税前可以扣除的金额,不管是资产的计税基础还是负债的计税基础,都强调税前扣除这个概念) 1. 资产的计税基础
=未来期间按税法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
=取得成本-本期及以前期间按税法规定已税前扣除的金额; 部分资产项目计税基础的确定: (1)固定资产
会计账面价值:固定资产原价-会计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税收计税基础:固定资产原价-税收累计折旧 (2)无形资产
通常情况下,在初始确认时账面价值等于计税基础
特殊情况下: 对于内部研究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可能存在差异(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会计:研究阶段费用化,
开发阶段符合条件可以资本化。
税收:会计上费用化的研发支出可以加计扣除50%(形成永久性差异),
会计上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形成暂时性差异)。 (如该无形资产的确认不是产生于合并交易、同时在确认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则按照所得税会计准则的规定,不确认有关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
账面价值=实际成本-累计摊销(会计)-减值准备
计税基础=实际成本-累计摊销(税收)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会计:账面价值=期末公允价值,价值变动进损益
税收:计税基础=历史成本(企业各项资产持有期间产生资产增值或损失,除税收规定可以确认损益的外,不得调整有关资产的计税基础)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会计:账面价值=期末公允价值,价值变动进权益 税收:计税基础=历史成本 (4)其他资产 成本模式下: 账面价值=成本-会计累计折旧(或摊销)-减值准备 计税基础=成本-税收累计折旧(或摊销) 公允价值模式下: 账面价值=期末公允价值
计税基础=成本-税收累计折旧(或摊销)
会计:账面价值=成本-减值准备 税收:计税基础=取得成本 2. 负债的计税基础
=负债的账面价值(A)-未来期间可税前抵扣的金额(B) =负债的账面价值中未来期间不得税前抵扣的金额 部分负债项目计税基础的确定
1) 一般负债的确认和清偿不影响所得税的计算,如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负债项目,未来期
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为0,即其账面价值等于计税基础;
2)某些负债项目,如计提的对关联方债务担保损失、违法罚款支出、职工薪酬超过税法准予扣除限额等,系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永久性差异,计提当期税法不予扣除,未来期间支付时仍不予扣除,即其账面价值等于计税基础;
3)某些负债项目,从费用中预提确认时税法并不允许扣除,而在实际发生时准予扣除,即其账面价值等于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故其计税基础为0。如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售后服务等原因确认的预计负债、因合同赔偿涉及未决诉讼而确认的预计负债、应付职工薪酬中的辞退福利。 4)预收账款
会计:确认预收账款(负债),不确认收入
税收:可能需要纳税(即当期计税时作为收入反映,不确认为负债) 【例】企业收到客户预付的款项100万元 (1)若预收当期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会计:账面价值=100 万元
税收:计税基础=100-0 =100万元(这100万元当期未纳税,未来偿债时才纳税,即未来不可税前扣除) 不产生暂时性差异
(2)若预收当期已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如房地产企业开发产品的预售收入)
会计:账面价值=100
税收:计税基础=100- 100 =0(这100万元当期已计入应税所得交纳所得税,未来期间可全额税前扣除,则计税基础=0) 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5)应付职工薪酬
一般不形成暂时性差异,但可能存在永久性差异:税法中对于合理的职工薪酬基本允许税前扣除,但税法中如果规定了税前扣除标准的,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计入成本费用的金额超过规定标准部分,应进行纳税调整。因超过部分在发生当期不允许税前扣除,在以后期间也不允许税前扣除,即该部分差额对
未来期间计税不产生影响(永欠性差异),应付职工薪酬计税基础=账面价值-0。 6)其他负债
一般情况下,计税基础=账面价值,不产生暂时性差异,但计税时可能需要做纳税调整((永久性差异)。
如企业当期应交纳的违反有关规定的罚款和滞纳金为10万元
会计:支付之前确认为费用,同时作为负债(其他应付款)反映,账面价值=10 税收:罚款和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
计税基础 = 账面价值10-未来期间计税时可予税前扣除的金额0 = 账面价值10 (二)暂时性差异概念
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包括: 1.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导致未来期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并由此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差异称作应税暂时性差异。(今天少交税,将来多交税) 2.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导致未来期间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并由此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差异称作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今天多交税,将来少交税)
(1)资产的账面价值>其计税基础 →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2)负债的账面价值<其计税基础 →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3)资产的账面价值<其计税基础 →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4)负债的账面价值>其计税基础 →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比较的时候,负债和资产的比较方法相反) (三)常见暂时性差异归纳
第一类,资产、负债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的差异 1.资产减值准备;
2.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销售;
3.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和使用寿命不确定;
4.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投资收益不作为暂时性差异); 5.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6.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7.售后服务(预计负债)、预计退货;
8.某些预收账款(例如房地产企业,税法要求按照预收账款确认收入) 9.某些应付职工薪酬,例如辞退福利。
第二类,不属于资产、负债的特殊项目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1. 某些交易或事项发生以后,因为不符合资产、负债的确认条件账面价值为0,但按照税法规定能够确定其计税基础的,例如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会计:发生计入当期损益,不体现为资产(即账面价值=0)
税收: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含)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可视同确认一项长期待摊费用资产,计税基础=结转在以后年度扣除的金额)。 2.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
举例
1.同一控制企业合并中取得有关资产、负债一般维持原账面价值不变,合并中不产生新的资产和负债,不考虑差异;
2.非同一控制吸收合并,合并中取得的有关资产、负债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确认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被合并方原股东视为资产处置,如果被合并方原股东享受了免税条件,合并资产计税基础为原账面价值,产生暂时性差异;
3.非同一控制的控股合并,合并报表中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与作为独立纳税主体的子公司资产负债账面价值的差产生暂时性差异。
三、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和所得税费用确认计量 (一)递延所得税确认原则 1.充分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2.谨慎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只有在估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暂时性差异时,才应当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递延所得税计量
(1)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累计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未来)适用所得税率; (2)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累计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未来)适用所得税率 (3)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本期发生额=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4)递延所得税费用(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本期发生-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期发生
= (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其期初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其期初余额) 注:①计算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期末余额还有一种思路:
递延所得税的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的期初余额+递延所得税的本期发生额(根据题目条件计算递延所得税的期末余额)
②计算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本期发生额的两种方法 计算方法1: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本期发生额 =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累计应纳税差异(或可抵减差异)〓(未来)适用税率-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期初余额 计算方法2: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本期发生额
=[本期发生的应纳税差异(或可抵减差异)-本期转回的应纳税差异(或可抵减差异)] 〓(未来)适用税率; 2.税率变动
暂时性差异代表的是未来期间转回时对应税所得的影响,所以应以暂时性差异转回时的税率为基础计算递延所得税,税率变化时要按照未来税率对已经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重新计量,即:递延所得税本期发生=期末累计暂时性差异×未来适用税率-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
(1)企业合并中产生商誉(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不确认;
(2)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交易或事项存在暂时性差异,但其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则交易或事项发生时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例如无形资产加计摊销的差异; (3)准备长期持有(目的是分得利润)、以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对应投资收益的差异。 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a.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b.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三)所得税费用确认计量
1.公式 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收益)
=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本期发生-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期发生)
其中,当期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当期所得税税率
=(会计利润〒永久性差异+当期新增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期新增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当期转回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当期转回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期所得税税率
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 ④=①+③-②]
递延所得税资产[ ②,也可能在贷方]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①
递延所得税负债[ ③,也可能在借方]
2. 企业确认递延所得税一般应当计入所得税费用,但是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1)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损失导致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不影响所得税费用。 (2)企业合并日产生的递延所得税影响合并中产生的商誉或是记入合并当期损益的金额,不影响所得税费用;
四、合并财务报表中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产生的递延所得税 1.确认合并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的差额并计算递延所得税; 2.将个别报表的递延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调整为合并报表金额。 这部分内容在合并报表一章说明。 五、所得税列报(新增)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当期所得税资产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可以以抵销后的
净额列示;
2.在合并财务报表纳入合并范围的企业中,一方的当期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资产与另一方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负债一般不能予以抵销。 试题类型:客观题
【例题19-1】20xx年x月x日,甲公司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向乙公司销售A产品一台,销售价格为4000万元,合同约定发出A产品当日收取价款1170万元,余款分3次于每年l2月x日等额收取,第一次收款时间为20xx年x月x日。甲公司A产品的成本为3000万元。产品已于同日发出,并按照合同确认开具增值税专用#5@p货款1000万元,增值税款170万元,收取的价款已存入银行。该产品在现销方式下的公允价值为3673万元。甲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未实现融资收益。年实际利率为6%,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回答以下1-2题:
(1)甲公司20xx年x月x日以下会计确认和计量不正确的是(A )。 A.销售商品收入 1000万元 B.销售商品收入 3673万元 C.未实现融资收益 327万元 D.结转销售成本 3000万元
(2)甲公司20xx年x月x日以下会计确认和计量不正确的是(C ) A.摊销未实现融资收益 13.37万元
B.长期应收款的账面价值为2686.37万元
C.该项业务对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是1000万元 D.该项业务应确认递延所得税 109.09万元
【解析】 长期应收款=3000万元,未实现融资收益=4000-3673=327万元,
长期应收款本金=3000-327=2673万元,20xx年x月x日摊销=2673×6%/12=13.37万元, 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2673+13.37=2686.37万元,计税基础=0 存货账面价值=0,计税基础=3000/4×3=2250万元 递延所得税=(2686.37-2250)×25%=109.09万元
试题类型:主观题(专题五,与资产减值、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联系,下例仅说明题型) 【例题19-2】甲公司20xx年1至12月和20xx年有以下业务:
(1)20xx年末存货账款余额1000万元,可收回金额800万元,假设期初存货跌价准备为0;
(2)20xx年x月购入设备,购置成本为20xx万元,已提折旧600万元,折旧政策与税法相同。20xx年年末,甲公司对该项管理用固定资产进行的减值测试表明,其可收回金额为1200万元,甲公司计提了减值准备;
(3)20xx年x月开始自行研发无形资产,7月份研发成功非专利技术,合计支出1000万元,符合资本化条件的金额为800万元,因该非专利技术无法确定使用年限,会计核算没有进行摊销,按照税法其研发支出作费用化和资本化部分均按照150%加计扣除和加计摊销,摊销期为xx年;假如当期会计利润10000万元,要求:计算所得税、递延所得税、当期所得税。
【答案】 应税所得=(10000-200×50%-800/10/2×50%)+(1000-800存货准备)+(1400-1200固定资产准备)-(800/10/2无形资产未进行正常摊销)=9880+400-40=10240万元,当期所得税=10240×25%=2560万元
递延所得税=[(800/10/2)-(1000-800)-(1400-1200)]×25%=-360×25%=-90万元 所得税费用=2560-90=2470万元
第二篇:所得税总结
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
复等方面的专项基金准予扣除。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油气田企业或合作各方企业计提的弃置费,作为上述项目扣除)
金融企业对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后,按如下比
例计提的贷款损失专项准备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关注类 2% 2、次级类 25% 3、可疑类 50% 4、损失类 100%农户贷款,看贷款对象是否为农户;
中小企业贷款,年销售额和资产总额均小于2亿元。
金融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先冲减准备,不足冲减部分直接扣除。
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
1、准予提取贷款范围:
(1)贷款(包括抵押、质押、担保等)
(2)银行卡透支、贴现、信用垫款、进出口押汇、同业拆出、应收融资租赁款等
(3)由金融企业转贷并承担对外还款责任的国外贷款
公式:准予当年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本年末准予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贷款资产余额*1%—截至上年末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的余额
正数为可扣除,负数为应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损失应先冲减贷款损失准备金,不足部分直接扣除
已执行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政策的,不在执行上述政策。
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准备金:(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 按不超过保费收入的25%提取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
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
担保赔偿准备: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上年末计提余额转为当年收入
未到期责任准备:不超过当年担保费收入50%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