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道窜货的有效控制 窜货是渠道冲突中最常见的现象,也是困扰医药企业渠道管理的顽疾。所谓窜货,是指同一厂家的产品,在各方不同利益的驱使下,发生的有意识的跨区域、跨市场、跨渠道层级产品流向错乱的行为。窜货通常均属于恶性竞争和市场报复行为,危害巨大,对渠道结构、价格体系、市场形象带来巨大的影响。
目前业界通常将窜货从性质上划分为恶性窜货、自然窜货和良性窜货三种,笔者认为良性窜货的概念应予以取消,原因有三,一是按照上述定义凡窜货都属于非正常的产品流向错乱,虽然有些窜货对销量、区域覆盖等有利或无影响,但也属于渠道管理的缺陷;二是窜货通常是有意识或有意识不去控制而发生的,这种非正常的产品流动不是渠道管理的规范要求,不存在良性;三是良性窜货常常在实践中难以界定,会成为窜货的理由和借口,增加渠道管理的复杂性。
出现窜货现象的原因很多。虽然每一个企业窜货的表现不同,但是根源基本一致,一是供货价格和奖励政策的差异,二是对经销商的失察或失控。从厂家和供应商角度表现为给予经销商不同的供货价格,给予经销商不同的商务政策(返利、阶段性促销等),给予经销商过高的任务指标,不及时处理窜货问题、对经销商的经营行为与网络把握不准等;从经销商角度表现为:为了获取更高的销量或返利和实现销售目标,销售受阻厂家不予退货,对其他经销商窜货行为以及厂家和供应商的无效管理进行报复等。
结合目前渠道管理实践,笔者认为厂家和供应商应该从几个方面预防和治理窜货现象。 价格体系合理
价格体系是厂家、供应商与经销商博弈的主要方面,科学的价格体系可以体现出厂家和供应商渠道管理的智慧。厂家和供应商在设计供货价格体系时,最主要的是要合理地设计各级经销商的价差,过高的价差是导致窜货的根源。通常遵循的原则有以下几点:1.渠道层级从上到下,依次层级递增价差递增,即越是接近终端的经销商对差价的要求越高。2.每一层级的价差要符合行业和客户的通行标准,虽各地不同级别的经销商对毛利点的要求不甚一致,且随着近些年商业竞争的加剧,有逐年下降的趋势,但是综合分析全国的情况,还是可以找寻到其中的规律,如一级分销通常为5%~8%的毛利点,二级分销通常为8%~10%的毛利点等。3.批量差价和回款时间不同的差价不易过高。很多企业为了促进订货和快速回款,都会制定差异的价格政策,批量政策需要考虑经销商的历史销量和市场规模,需慎用;回款时间的差价可以参照略高于银行利息制定。4.医院产品、OTC产品的特点不同,价格体系要分别制定,通常OTC产品的层级要多于医院产品的层级。5.产品属性和生命周期不同,产品的价差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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