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干部、教师的法律素质,我校在全校干部、教师中开展学法活动。使广大教师具备了相应的法律知识与素质,能够依法进行教育教学活动,提高了教师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与能力,全面提高了依法治教、依法施教、依法教书育人,加快了学校教育法制的建设步伐,走上依法治教的轨道。 本学期围绕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以及教育中心工作,继续深入系统地学习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劳动法》、《工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与教育工作相关的、与本职工作中常用的法律法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校),依法教书育人。继续深入学习了宣传邓小平的民主法制理论和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学习宣传江泽民同志有关法制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实现由提高中小学教师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的转变。深入开展了教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了《宪法》及与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基本法律的教育,注重培养教师权利义务对等的现代法制观念,明确自身的权利与义务,增强了广大中小学教师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和遵守国家法律的自觉性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意识。进一步加强了学校的教育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教。通过教育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了教育执法与监督力度,完善教育执法与监督的机构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使学校教育工作走上依法治教的轨道。 本学期学法形式是领导干部结合中心组学习,带头学法、知法、懂法、用法,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真正地做到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坚持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以自学为主的形式,组织多种形式的法制学习和培训,干部自学时间每年不少于40学时,教师自学时间每年不少于20学时,做到持之以恒,注重实效;建立健全和落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每周一下午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双周一处室年级组法制学习制度,促使干部、教师学法走上制度化、经常化的轨道; 坚持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校务会研究依法治校工作; 坚持每学年请教委有关领导进行《交通法规》教育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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