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学校与家长安全责任协议书

学校与家长安全责任协议书

为了进一步增强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保障学生安全,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民法通则》、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与学生家长签订本责任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家长委托的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应依法对学生进行监护和教育,其监护关系和责任不因学生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应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和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及纪律的教育。

2、学生在自行上学、放学、离校、返校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在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学生请假、无故逃课、旷课期间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3、学校坚决杜绝学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车况不好的车辆、“三无”车辆、农用车辆、超载车辆及电动车、摩托车。家长要教育孩子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更不能带孩子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学生不遵守交通规则,乘坐非法营运车辆或车况不好的车辆及“三无车辆” 、农用车辆。骑自行车等外出,不遵守交通规则,说笑打闹,飚车拐弯、抢行、带人;骑电动车、摩托车和不安全车辆外出,由此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由家长负责。

4、在放学后、节假日、寒暑假、双休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5、学生私自玩火、电、水、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私带锐刀钝器物造成的人身伤害;在与他人发生矛盾和纠纷时,没有向老师、班主任、学校领导或其他相关部门反映,用暴力解决问题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6、学生违反法律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纪律,实施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7、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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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学校与学生家长协议书

协 议 书

各位学生家长:

学校目前还没有校车,还不能满足远道学生要接送的需要。学校也没用跟任何车辆签订接送我校学生的协议。目前有不少学生乘车上下学。各位家长,为了您孩子的健康,为了您家庭的幸福,希望你们也能跟学校一样,高度重视学生路上的安全问题。为此,学校同学生家长、学生特签订如下协议:

1、严禁您的孩子乘坐非客运车辆(货车、农用车等)和超载的车辆,严禁搭乘 “三无”(无牌、无照、无客运证)车辆。

2、严禁中、小学生骑摩托车、电动车上下学。严禁未满十二周岁孩子骑自行车上下学。

3、家长也要提高安全意识,对自己孩子的安全负责任。安全工作不可松懈、不能儿戏,也不能有侥幸心理。如你确需和私人车辆达成接送你家学生的协议,请务必和车主签订书面安全协议书,明确双方责任。否则,责任自负!

4、家长要教育孩子坚决不坐非客运车辆和超载的车辆。尤其是风雨天绝对不能乘坐超载的车辆。学校要求:如果遇上风雨天,家长要亲自接送学生上学、放学。您宁可耽误点时间,辛苦一点,亲自接送您的孩子上学,千万不能图方便一时而后悔终生。学生的安全,我们人人有责,要确保你家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5、家长要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乘车时,等车停稳后,再上下车,不争抢拥挤,同学之间要相互照顾和谦让;骑自行车的学生上学放学时,不要在途中玩耍逗留。

6、乘车学生的家长要按时到相关乘车点接送学生,如孩子在正常到校时间因故不能来校或放学回家时间未按时回家,家长要和学校及时联系,了解情况。

7、希望家长与学校密切配合,共同努力,使您的孩子在学生时期既幸福快乐,又学习进步,成为未来国家合格的人才。

冯瓴新仓学校(签章)

家长签名:___________

学生签名:____

20xx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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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学校与学生家长安全协议书

学生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学生家长

为了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预防和处理学生人生伤害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条款,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都有责任教育学生重视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2、甲方应制定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学生学习,使学生做到有章可循。甲方应利用广播等宣传工具,通过集会、班会和安全课等多种形式,教育培训学生安全常识,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3、甲乙双方都应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准学生吸烟、酗酒。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吸烟、酗酒,甲方应及时制止,学生在校外期间因吸烟、酗酒而发生伤残事故,甲方概不承担责任。

4、甲方应承担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发现学生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教育。在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甲方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并及时通知乙方。

5、学生放学后、节假日、寒暑假等不在学校学习期间而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一律不承担任何责任。

6、学生不得擅自离校,有事必须请假并经甲方批准方可离校,甲方应将学生离校情况及时通知乙方。学生请假或擅自离校后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7、学生在返校、离校途中不得骑车,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返校和离校。如果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校,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学生在返校、离校途中发生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8、甲方应掌握学生健康资料,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甲方,学生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甲方应根据学生实际情况,采取必要措施。若乙方未告知或乙方告知病情后,甲方又采取了必要措施,仍发生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责任。

9、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甲方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通知乙方。如甲方已采取措施但仍发生不良后果,甲方概不承担责任。

10、学生在校期间自杀、自残事件;在体育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甲方已采取防范措施和救助措施后,仍发生不良后果,甲方概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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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学校与学生、家长安全协议书

程集中心校家长安全目标责任书

各位家长:

为了强化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现根据国家有关条款,按照职责分明,责任落实的原则,学校与家长签订本责任书。

一、学校方面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中,学校有责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保障学生的人生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安全和用电用水安全,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学校将依法治教,严格按上级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若因学校或教师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学校或老师将根据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责任。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3、在放学后、节假日放假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或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二、学生及家长方面学生应遵守学校制度和纪律,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学生或其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的 ,应承担相应责任(学校无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2、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3、家长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5、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6、学生请假期间、自行外出或无故逃课期间所发生的意外伤害等。

7、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三、家校的配合教育工作

我校为了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做到家校合作,分工明确,以达到减少事故,减少伤亡,减少损失的目的,家长要认真贯彻我校下发的学生家长安全责任书,学生在校上课期间由学校负责安全的教育与管理,放学后由家长监护,学校一概不予负责,扎扎实实将学生(子女)的安全工作抓紧、抓细、抓实,切不可有丝毫的疏忽和懈怠。学校每学期组织师生进行安全专题讲座,着重强调学生水上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治安安全、在家用电用气用火安全、在外活动安全规定以及有关安全防范常识,不断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家长要监护子女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同时,学校还要通过开家长会等形式加强跟家长的联系,希望家长认真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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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学生家长协议书

安全协议书

为了加强学生安全工作,防止出现意外情况,希望贵家长要关心孩子的生活。为此,学校与家长达成以下几点协议:

1、家长和老师要经常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按时到校、离校,按时上课、下课,不违反安全纪律和学校规定。

2、由于个别学生 ,家长电话又联系不畅,所以请家长必须在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00至8:15;下午2:00至2:20(夏季:2:40至3:00)这两个时间段内联系学校,查询该生的到校情况。

【学校联系电话: ; 年级 班班主任的电 话: 】

【学校放学时间:上午:11:50,下午:春季5:35(夏季6:10)】 3、家长要及时监控学生上学、放学回家的时间及活动。 4、该生请假必须由家长亲自为学生办理请假手续。 5、家长有教导学生遵守学校纪律和社会公德,并协助学校管理好学生的义务。

以上几点作为家长课程的作业,请贵家长必须协助完成,否则一旦发生意外事件,由家长负责。

此协议一式两份,家长自存一份,家长签字后学校存档一份。

家长签字:

20xx年 月 日

安全协议书

为了加强学生安全工作,防止出现意外情况,希望贵家长要关心孩子的生活。为此,学校与家长达成以下几点协议:

1、家长和老师要经常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按时到校、离校,按时上课、下课,不违反安全纪律和学校规定。

2、由于个别学生 ,家长电话又联系不畅,所以请家长必须在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00至8:15;下午2:00至2:20(夏季:2:40至3:00)这两个时间段内联系学校,查询该生的到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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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学校与学生家长协议书

学校与学生家长协议书

甲方:凉州区永昌镇马珣小学

乙方: (学生姓名: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年满6周岁的儿童方可进入一年级就读。由于乙方孩子的年龄尚未达到入学标准,为了创造有利于孩子学习和成长的环境,为了孩子的前途,同时也为了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1、乙方的孩子从20xx年8月26日至20xx年7月1日期间属甲方幼儿大班学生,每学期应向甲方交纳保教费等534.80元,需要交纳两个学期的费用。

2、甲方准许乙方的孩子在甲方一年级暂时借读一年,但在协议履行期间甲方不负责给乙方的孩子办理学籍,乙方的孩子不得参加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考试,同时乙方的孩子也享受不到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生营养餐待遇,到20xx年8月25日乙方的孩子正式重新入学就读于甲方的一年级。

3、协议履行期间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共同督促其孩子认真按时地完成各类作业,尽量满足甲方提出的有利于孩子成长和发展的各类相关任务。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到20xx年7月1日终止。

甲方(单位盖章):凉州区永昌镇马珣小学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学校与学生家长协议书

甲方:凉州区永昌镇马珣小学

乙方: (学生姓名: )

由于乙方的孩子杨花在户口本上的出生日期是20xx年1 月,不符合甲方一年级学生入学条件,但乙方却强烈要求到甲方学校的一年级就读,为了孩子的前途,同时也为了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1、甲方准许乙方的孩子在甲方一年级暂时就读,但在协议履行期间若出现甲方无法解决乙方孩子的学籍问题情形时,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乙方的孩子暂时可以参加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考试,同时乙方的孩子也可以暂时享受到甲方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生营养餐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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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学校与家长安全协议书

洛阳市36中学 学校与家长安全协议书

为了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预防和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和有关条款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一、校方的责任和义务 1、教育学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以防为主”的思想意识。 2、学校定期负责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自护自救教育和普法教育。

3、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或者相关活动,应负责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可预见范围内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4、学生在校期间,如遇突发疾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一经发现,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并把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5、对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应及时告知学生的监护人。及时告知后,该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由监护人自己负责。

6、教育学生掌握安全常识,利用校会、班会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让学生掌握交通、卫生、防水、防汛、防震、用电、用药、煤气、饮食等安全常识。

7、教育学生不涉足河、水库、机井、工地、车间、录像厅、电子游戏厅、歌厅等不安全场所,不与不良人员交往,防止受骗上当,学会自我保护,避免不安全事件发生。

8、教育学生讲文明、懂礼貌、守纪、守法。同学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爱护,容忍互谅,协调解决同学间的磨擦,严禁打架、斗殴和伺机报复等不良现象发生。

9、教育学生不到建筑工地、施工场地或危险楼房、地段、桥梁等处玩耍、逗留。教育学生不攀爬电杆、树木、楼房、围墙、桥栏、高架等。

10、教育孩子在社会上要遵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严禁学生围观和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或变相赌博,严禁参与打架斗殴,严禁毁坏公物。严禁参与非法组织活动,不偷、不抢、不骗。严禁学生进入网吧、电子游戏室、录像厅等不适合未成年人的公共场所。

二、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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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学校与家长的安全协议书

学校与家长的安全协议书

为更好地调动学生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使家长与学校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共同保障和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同时为了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以及《中小学安全工作条例》精神,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与家长、学生签订如下协议:

一、学校和家长都有义务对学生进行法纪、安全、卫生知识教育,学生有义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学生家长也应经常与学校和老师保持联系,互通情况,密切配合。

二、下列情况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学校承担主要责任。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3、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4、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三、下列情况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家长及学生本人负责。

1、私自到河、湖及游泳池或其他地方游泳。

2、随意攀高、翻越围墙,摇晃体育器械,拆毁公共设施。

3、购买不合卫生安全标准的食品,吃不清洁的食物。

4、来校与回家的途中,未经学校同意,私自在外住宿的。

5、违反校纪校规,不听从安排,在校内外打架斗殴。

6、不遵守交通规则,乘坐超载和未投保的客车、无牌无证车辆,乘坐报废车、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

7、违反交通法规私自骑车上路的。

8、私自携带和玩刀具和易燃易爆物品的。

9、节假日私自进入游戏厅等娱乐场所的。

四、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依据《学生伤害处理办法》依法进行处理。家长在接到通知后,要迅速赶到学校,配合学校、老师妥善处理好有关问题。如子女发生意外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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