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 押 合 同
抵押人(甲方): ,身份证号:
抵押权人(乙方): 20 年 月 日,甲乙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即主合同,甲方借款本息共计 元,为保证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实现,甲乙双方达成如下抵押协议:
第一条 担保债权:借款本息共计(大写) 。
第二条 抵押物的品名状况: 。
第三条 抵押期限:担保主债权全部实现。
第四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担保债权项下的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等。
第五条 抵押人声明与承诺:
1、甲方是抵押物的合法所有人,且抵押物不存在权利瑕疵。
2、抵押期间,甲方不将抵押物赠与、转让、出售等或作其它处置。
3、抵押期间,发生保险事故或非保险事故造成抵押物毁损或灭失的,甲方于事故发生之日起 日内,书面通告乙方损失情况。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原状或提供替代担保。
4、目前不存在任何涉及抵押物的、并将会对抵押物的价值造成严重影响的任何查封、扣押、诉讼、仲裁或其它争议事件。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