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适用听证案件)
罚〔 〕 号
经调查,你(单位) 你(单位)违反了 依据 本机关拟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和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申请听证,逾期不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的,视为你(单位)放弃上述权利。
处罚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处罚机关地址: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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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适用听证案件)
罚〔 〕 号
经调查,你(单位) 你(单位)违反了 依据 本机关拟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和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申请听证,逾期不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的,视为你(单位)放弃上述权利。
处罚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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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安监管法规〔2006〕105号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修改《行政处罚告知书》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安全监管局: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浙安监管法规〔2005〕92号)下发后,各地积极贯彻实施,有效地规范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确保依法行政。根据各地执法实践,按照有关法规规定,为更加明确告知事项,现对其中?行政处罚告知书?文书格式进行修改。修改后分为符合听证条件和不符合听证条件的两种情况?行政处罚告知书?,现印发给你们,请正确使用。
附件:1. ?行政处罚告知书?(适用符合听证条件)
2. ?行政处罚告知书?(适用不符合听证条件)
二○○六年六月十六日
2
附件1
×××安全省生产监督管理局
行 政 处 罚 告 知 书
×安监罚告〔200×〕××号
:
经查,你单位(个人)的以下行为 违反了 规定,依据 ,拟对你单位(个人)作出 行政处罚。
如对上述处罚有异议,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规定,你单位(个人)可在收到本告知书后3日内,向我局提出要求组织听证,逾期视为放弃要求听证的权利。 本局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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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
X烟专罚〔XXXX〕XX号
当事人:陈XX
性别:男
年龄:XX岁
身份证号:32070XXXXXXXXXXXXX
住址:XXXXXXXXX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号:32070XXXXXXX
营业执照号码:XXXXXXXXXX
字号:XXXXXXXXXX
经营地址:XXX市XXX县XX路1号门面
委托代理人:无
案件来源:X年X月X日,我局在位于XXX市XX县XX路1号门面,当事人的经营场所(XX超市)内,查获下列卷烟:84`S南京(精品)5条、84`S南京(红)5条,合计10条,案值人民币1550元(市场中间价)。当事人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其证号为32070XXXXXXX。因上述卷烟均有明显假冒特征,其行为涉嫌销售非法生产卷烟,本局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于同日立案调查,对上述卷烟采取了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并存放于XXX烟草专卖局先行登记保存库,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XXXX年X月X日,我局对当事人下发了《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处理通知书》,告知其被登记保存物品已抽样送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烟草产品质量检验站鉴定。
违法事实:经过审理查明,上述卷烟均系当事人从上门推销卷烟的男烟贩处购进并全部放在经营场所销售。具体情况如下:84`S南京(精品)5条(进价150元/条,售价200元/条)、84`S南京(红)5条(进价60元/条,售价110元/条)。因均未售出即被我局查获,无违法所得,按照实际销售价格计算其销售非法生产卷烟违法销售总额为人民币1550元。 上述卷烟经检测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均属非法生产卷烟,该检测结果已告知当事人。
证据: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实:
(一)程序部分。证明我局对当事人陈XX涉嫌销售非法生产卷烟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的程序合法。
1.X烟专处立[XXXX]XX号《立案报告表》,书证,证明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立案批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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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现场会
(20xx年6月27日星期五上午)
议 程
一、先进单位经验交流:
1、市药监局政策法规处蒋永兆同志作经验介绍; 2、市政公用局政策法规处汪广丰同志作经验介绍; 3、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法制处徐勤同志作经验介绍。
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姚蕾同志作经验汇报。
与会人员观看先行单位说理式文书案卷。
三、市政府法制办执法监督处强调文书制作要点。吴涛同志讲解推行说理式文书注意的事项。
四、领导讲话:
1、市质监局陈锁良副局长作进一步做好质监系统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的讲话。
2、市政府法制办俞荣华副主任作全市推行说理式文书动员讲话。
文件资料
注意保存
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文件
宁府法[2008]17号
关于印发《全市推行说理式
行政执法文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南京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8—20xx年)》的部署,现将《全市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二〇〇八年五月三十日
全市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改善行政执法形象,根据《南京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8—20xx年)》的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行政执法机关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请各相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一、指导思想
全市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首先以行政处罚文书为起点,以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为原则,以提高行政处罚文书的合法性、合理性、逻辑性和完整性为目的,通过增强行政处罚文书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力争通过两到三年的努力,使全市行政处罚文书基本达到说理式要求;同时,在总结行政处罚说理式文书的基础上,逐步在行政许可等其他行政执法领域推进说理式文书,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说服力和公信力,从而真正实现以人为本、以理服人、以法育人的执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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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行政处罚文书示范文本13.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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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理式行政处罚告知书文书格式
××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政处罚告知书
X质技监罚告字[××] x号
××(相对人名称):
x年×月×日,本局执法人员××、××等依法在××(地点)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x×(所从事的行为),涉嫌××。 经查明:(准确交待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内容、过程、情节、后果,涉案物品的名称、规格、品牌、数量,价值、标识,当事人的主观状态等)。
证明以上事实的证据有:(列举证明存在违法事实的全部证据,简明表述所列证据的证明对象)。
本局认为:(对查明的事实进行分析、概括、定性,指明当事人违反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项;对从重、从轻、减轻处罚的,对相应的理由进行阐述,并列明相应的依据;明确告知拟予以行政处罚的依据和行政处罚的意见)
对上述决定,你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如要求公开听证,请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本局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该权利。
请陈述你对上述决定的意见(如需书面陈述、申辩,请于×日内向本局提出):
1
被告知人意见: 被告知人:(签名) 执法人员:(签名并注明执法证件叫号)记录人员:(签名) (印章)
××年××月××日
正本(副本) 本文书一式两份。正本送达当事人,副本行政部门存档。 2
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书格式
××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X质技监罚字[××]××号
(相对人基本情况)
××××(相对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地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或社团组织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号):x。
联系电话:××
×年×月×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在××(地点)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x(所从事的行为),涉嫌××。同日(或具体日期)本局予以立案。此案经调查取证,听证(或处罚)告知,公开听证(或当事人陈述、申辩,本局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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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登记(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告知书 事登罚告字【 】号 :
经我局调查、审理确认,你单位存在
上述行为已违反了《 》第 条
第 款第 项的规定,根据《 》
第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拟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
十二条和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有陈述申辩的权利、申请举行听证的权利,可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 日内向本局进行陈述申辩,如符合听证条件,于3日内提交听证申请,逾期视为你单位放弃上述相应权利。
(印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被告知单位,一份监督管理机构存档。
行政处罚告知书制作说明
一、文书概念
《行政处罚告知书》是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对于立案查处的行政案件,经审理后对被告知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告知其拟予处罚内容及其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权利时所使用的文书。
二、文书制作要求
1.写明文书字号。
2.写明被告知单位全称。
3.写明被告知单位具体违法违规行为。
4.写明适用法律法规、具体条款项目及拟给予的行政处罚。
5.写明被告知单位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被告知单位对拟处罚事项(内容)有陈述申辩意见的,可以提交陈述申辩材料;被告知单位口头陈述、申辩的,监督管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应予以记录,交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押印并加盖单位印章。
6.本文书与《送达回证》一并送达。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被告知单位,一份监督管理机构存档。
三、文书使用注意事项
1.本文书适用于以一般程序办理并决定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现场处罚和不予行政处罚的案件不需使用本文书。
2.告知的处罚内容要全面、具体。
3.当事人申请听证的法定三日期限,自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次日起计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届满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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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之十八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 ) 罚先告〔 〕 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你 (单位)
的行为,
违反了
的规定。
依据 的
规定,我局拟对你(单位)进行
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规定,你(单位)可在
年 月 日之前到
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
特此告知。
(公 章)
年 月 日
本告知书已于 年 月 日 时 分收到。
接收人签字:
注:本文书一式二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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