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写大纲》的修订
《环境质量报告书》是环境监测成果的集中体现,是环境监测为环境管理服务的具体形式,也是环境管理和决策的重要依据。各地环境保护监测站成立之初,根据自身的监测工作编制当地的单项或水气环境质量报告书。1980 年建立环境质量报告书制度,1991 年原国家环保局总结各地十多年来的编报经验,颁布了《全国环境监测报告制度(暂行)》及配套的《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写大纲》、《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写技术规定》,规范和统一了全国的环境质量报告书的编写工作,并于19xx年组织了第一次环境质量报告书的评比。之后,每逢5 年一次的大编年,都要进行评比,这已成为环境监测系统科技人员的一大盛事。《环境监测报告制度》已于1996进行了修订,《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写大纲》和《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写技术规定》,迄今为止尚未修订。随着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发展,这些文件已经很难适应新的形势需要,特别是成立了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工作进入国民经济的大舞台和主战场,环境管理和宏观决策对环境质量报告书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以五年环境质量报告书为例,对现有编写大纲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修订的内容进行了探讨,提出了对编写大纲修改的建议稿,希望能够引起有关领导和部门的重视,在不久的将来能够看到新的、合乎新的环境保护形势需要的《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写大纲》问世。
一、《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写大纲》存在的问题
1、报告书名称不恰当
什么是环境?环境是指围绕着人类的外部世界,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和社会条件的综合体。根据现代概念,环境可分为狭义与广义两种说法。
狭义地说,环境是指环境中的各要素,如大气、水、土壤、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自然保护区和生活居住区等。这些要素按其属性可分为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两大类;按其组成要素,可分为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和生物环境。
广义的环境包括宏观与微观两方面,宏观环境指宇宙空间、地球表面的四个圈层(大气圈、水圈、土壤—岩石圈、生物圈);微观环境指特定中心的某一区域,如一座城市、一个村落、一间居室甚至一盆根雕景观都可以称之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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