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减免物业费的情况说明
兰州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我是民城祥瑞人家1#楼404业主贺磊,本人于20xx年3月在销售人员尚桂英的引领下购买了祥瑞人家1#楼404户型,在办理此房产手续期间,从销售人员尚桂英那得知:民城公司现在搞活动,如果成功介绍朋友、同事等来购买祥瑞人家房产,将给介绍人减免物业费1000元整。此后,我便介绍了同事王立荣购买了民城祥瑞人家2#楼3101室,并于20xx年2月左右交付了定金3万元, 20xx年6月5日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编号:2012预08107),房产总价为833733元。
销售人员尚桂英已于本单位离职,减免物业费一事也就暂时无从落实。现联系到销售人员尚桂英电话:150xxxxxxxx被介绍人王立荣电话:139xxxxxxxx介绍人贺磊电话:189xxxxxxxx。
为维护民城公司声誉,并予以兑现减免物业费一事,特此情况进行说明,望民城公司领导就此事予以详查。
申请人:
20xx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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