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申请书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申请书

申请人:张某某(死者之妻),女,汉族,身份证号410xxxxxxx,住XX市XX区XX路xxx号

委托代理人:江伟,河南荟智源策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魏xx,男,x岁,住河南省xx市xx镇xx村x组

申请人于20xx年x月x日收到郑州市交警x大队作出的郑公交认字第410xxxx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现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提出复核申请。

复核请求:

1、请求依法撤销郑州市交警x大队作出的郑公交认字第410xxxx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依法认定被申请人魏xx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事实与理由:

郑公交认字第410xxxx号事故认定书认定事实不清,责任认定错误,具体理由如下:

一、郑州市交警x大队未查清事故车辆豫Axxxx重型自卸货车事发时的驾驶人,在未查清其车辆事发时的驾驶人就作出事故认定责任书,严重影响对事故责任的认定,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0xx年x月x日x时许,xx驾驶的豫AXxxx号车与豫Axxxx号重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当时xx所驾驶的车上就只有xx一人,而豫Axxx重型自卸货车上却有两人,至于该两人哪一人是事发时的驾驶人,郑州市交

警x大队未查清。而查清豫Axxx号车事发时的车辆驾驶人对事故责任的认定至关重要,因为该车上驾驶人存在酒驾、疲劳驾驶及无证驾驶等诸多违法情形,而由另一人冒牌顶替当时车辆的驾驶人。所以,郑州市交警x大队在未查清事发时豫Axxx的驾驶人,而作出事故认定,有失公允。

二、事故车辆豫Axxxx号重型自卸货车未年审,也未购买交强险就违法上路行驶,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相关交通法规的规定,车辆都必须按时参加年检,在上路行驶之前也必须购买交强险,这是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事故车辆豫Axxxx号车没有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车辆存在安全隐患及不够买交强险的情形下就公然上路行驶,这种无视法律的规定、无视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应当对发生严重损失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 …… 余下全文

篇二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议申请书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一:林某,男,19xx年12月24日,汉族

住址:XX省XX市XX县XX乡XX镇

申请人二:陈某(林某妻子),女,19xx年6月8日,汉族

住址:XX省XX市XX县XX乡XX村

申请事项:

1. 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熟公交认字[20XX]第XX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 依法认定丁某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于20xx年8月1日作出的“熟公交认字[20XX]第XX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事实和理由如下:

20xx年7月5日晚19时45分许,申请人林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至XX路由西往东路口时,交通信号提示灯显示为绿灯,申请人林某依法通行。行至对面马路时,丁某驾驶汽车将其撞倒,经申请人了解,该路口信号灯转绿灯的时间为19:45:09秒,发生碰撞的时间为19:45:13秒。丁某在如此短的时间内驾驶汽车通行,申请人认为其有闯红灯的嫌疑,如果没有闯红灯,那么当时的行驶速度肯定超出规定。据此,申请人认为丁某应当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安全的交通秩序,依法严惩肇事人员,特提出重新认定申请,请查明事实,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X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申请人:林某、陈某 20xx年8月7日

…… …… 余下全文

篇三 :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申请书

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汉族,19xx年9月5日出生,住XXX。 被申请人:XXX,男,汉族,19xx年9月9日出生,住XXX 复核请求:

请求依法撤销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合公交(包)字(2009)第33009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事实与理由:

20xx年2月26日5时40分左右,被申请人驾驶皖XXX号轻型货车,沿望江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创智广场门口时,遇申请人由北向南横过马路,由于车速过快,雨天路滑,被申请人车辆前部碰撞申请人,致使申请人许俊文受伤。

申请人认为:20xx年2月26日5时40分左右,被申请人雨天驾车、车速过快,并且没有尽到最起码的安全注意义务的行为,是造成事故的根本原因,被申请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为此特申请复核,事实及理由如下:

一、 XXX驾驶车辆存有重大过错,直接导致事故的发生。

1、XXX驾驶车辆对行人根本没有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

此次事故发生时现场有路灯照明,而且距离不远有道路指示牌,驾驶员应该有相当的条件和义务注意到道路上的行人,但驾驶车辆的XXX可能因为以为清晨路上没人加上可能一晚的疲劳驾驶、精神恍惚而没有对道路上的行人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而且在路灯照明良好的情况下,使用强光灯,根本没有考虑到要使远、近光灯以提示他人。

2、XXX没有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

根据受害人被撞击所受到的伤害程度;交通事故车辆痕迹检验记录表记载的肇事车辆的受损程度并结合交通事故车辆技术检验报告以及车辆的相关照片,可以看出车辆前端的翼子板前端变形凹陷,可足以推测事故发生时的车速很快,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1

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及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的规定。对此,申请人要求委托交通事故鉴定机构对事发时的车速进行鉴定,以明确XXX对引发事故过错的严重程度。

…… …… 余下全文

篇四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行政复议申请书实例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男,汉族,身份证号码:?

现住?县?乡杉?村?组人,驾驶证号:?,准驾车型:?;驾驶湘?号小型普通客车,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请求事项:

1、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公交重认字〔?〕第?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重新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依法认定申请人?在此次事故中无责。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于?年?月?日作出的(?公交重认字〔?〕第?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事实和理由如下:

一、?应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1、发生本次事故的路段是?线?县?乡?路段,是原?矿务局?矿铁道叉路口,也是乡村道路边马路市场,是农村货物集散地,道路现场十分拥挤。而?驾驶的农用运输车严重超载超速,从?往?方向行驶又是下坡路段,车的驾驶室内还挤坐着五六个小孩,在通过该马路市场路段时,不顾道路拥挤情况,采取措施不当,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根本原因和直接原因。

…复议申请书 1 / 3

2、?驾驶的肇事农用车并未跟申请人的车相接触,尚有3米多的距离。

3、本次事故第一次的(?公交认字〔?〕第?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申请人?在本次事故中无责。

二、申请人在本次事故中无责。

1、申请人驾车正常行驶,没有违反交通法规,与本次事故的发生没有因果关系,不应承担责任。

2、申请人在通过该路段时,由于该路段是马路市场,道路中间及前面行人和车辆较多,为避让行人和车辆而采取即停即走的驾驶措施是正当的,合法的,并不适用《事故认定书》所引用的申请人违反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按顺序方向停靠,车身右侧距道路边缘不得超过三十厘米”的规定,也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五款“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之规定。申请人没有违反上述规定,只是采取即停即走的驾驶方式,不构成违法,所以申请人不应承担本次事故责任。

…… …… 余下全文

篇五 :标 准 交 通 事 故 复 议 申 请 书 范 例

交 通 事 故 复 议 申 请 书 申请人:吴某(受害人的女儿),女,侗,27岁,住址,贵州省贵阳市。 被申请人:吴波(肇事司机),男,23岁,住址······,。

申请事项:

1.依法撤销黎公交认字[2013]第A00011-1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依法认定吴波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3. 应依法追究吴波违背交通规则,肇事逃逸的导致受害者差点死亡和伤残的刑事责任。 4、 请依法查清HR7268轻型普通货车的速度,交通肇事是不是“顶包人”的顶替。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不服某某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xx年6月25日作出的第A00011-1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被申请人吴波应负本事故的全部责任。

1、被申请人吴波肇事后逃逸,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第七条、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者执勤的交通警察,听候处理、过往车辆驾驶人员和行人应当以予以协助。”和 “第二十条、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20xx年5月19日21时17分,肇事司机吴波将我父亲人撞飞后,并没有及时停车报案,保护现场,肇事后,反而快速的逃离现场,他想干什么? 他又干了些什么? 是不是找人替换了?如何解释? 有人为司机开脱罪责,说什么“司机当时慌了”,就“慌”而言,这也是司机的重大过失,吴波肇事后逃逸。《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第七条规定,是任何司机最起码懂得并了解的基本常识。能以“慌”字而搪塞过去吗? 该行为实质上是想逃逸而不敢和 故意破坏现场、伪造现场、毁灭证据行为。造成了无法正确测定车速的事实。应负全部责任,这是勿用置疑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 …… 余下全文

篇六 :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申请书

xx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19xx年x月x日生,住址四川省x县x组x号。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xxxxxxx,住所地成xxxxxxxxxxxxxxx,法定代表人xxxx,董事长。

复核请求:

1、请求撤销xx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所作xx公交认字[2011]第xxxx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请求依法复核并认定申请人对此次事故无责任,被申请人负全部责任。

事实和理由

20xx年x月x日,申请人驾驶川xxxxx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沿xx路由xxx方向往xxx方向行驶。申请人行驶至xxx1Km施工路段处,冲上堆放在该道路上的沙堆后摔倒,造成车辆受损,申请人受伤的事故。申请人认为申请人驾驶摩托车谨慎的行驶在道路上,并无任何过失。被申请人在道路上违章施工,无任何安全警示牌和标志,是造成申请人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因此被申请人因依法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法律责任。

一、申请人驾驶摩托车行至事发路段无任何违规违章行为 申请人20xx年xx月xx日驾驶摩托车经过事发路段时,并无饮酒或疲劳驾驶情节,也不是无照驾驶。《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认定申请人未尽安全驾驶机动车的义务,与客观事实不符。 1

二、被申请人在事发路段未依法施工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1、申请人行驶至事发地点的过程中,并未看到任何警示标志。xx县交警大队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申请人“在施工路段的始点和止点处均设臵有施工作业标志牌和西成路封闭施工绕行公告”。但施工路段并非全封闭施工,除了始点和止点外,始点和止点之间仍有许多点、许多小道可以驶入施工路段,这些点和小道并未有任何封闭施工、禁止通行的警示标志。而事实上申请人也并不是从该施工路段的始点和止点处行驶通过的,而是通过其他未封闭的小道路行驶至没有任何警示标志的沙堆处的,被申请人未在上述地点设臵警示标志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引发事故的沙堆两端的前方,并无任何提醒过路车辆和行人注意的警示牌。这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而《道路交通事故照片》中沙堆上的警示标志也是在申请人发生事故后,由周围的围观群众放上去的。

…… …… 余下全文

篇七 :20xx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申请书

复核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人因不服XXX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的公交认字[2014]第XXX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书中责任认定事实错误,请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重新认定。

申请请求:

1、依法撤销XXX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的公交认字[2014]第XXX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请求对该事故的原因及当事人责任重新做出认定,依据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认定被申请人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事实与理由:

XXX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处理交通事故中对事故成因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导致对事故双方责任认定错误。

1、事故发生时虽然申请人驾驶的无号两轮摩托车由XX往XX方向行驶,但是在事故发生路段时,申请人驾驶两轮摩托车是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被申请人驾驶的XXX号中型自卸货车在从南向北的机动车道上行驶,虽然两车都是同向行驶,但是两车之间间隔了一条从北向南的机动车道,两车并不在同一机动车道上,并不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

2、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

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但在XXX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的公交认字[2014]第XXX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事故形成原因中认定是申请人驾车与前车为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及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而被申请人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是造成此事的次要原因。在此事故形成原因中却忽略了两车行驶车道不一致,及发生事故地点是非机动车道上这两点重要事实。

3、事故发生时,申请人驾驶的两轮摩托车是在由北向南的非机动车道上行驶,而被申请人驾驶的XXX号中型自卸货车左转驶向非机动车道时才把申请人撞伤。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 …… 余下全文

篇八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吗?

一、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给予了明确规定。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可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意见》中也明确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属于案件证据材料之一,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二、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应该如何处理?

有两种办法:

1、 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只是复核非行政复议)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第五十二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第五十三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三)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