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大学“双聘院士”聘任协议书
聘 任 方(简称甲方):太原理工大学
法人代表: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
联系方式:0351-6010330
双聘院士(简称乙方):
性 别:
身 份 证:
联系方式:
用人单位(简称丙方):
负 责 人:
联系方式:
为了保证太原理工大学“双聘院士”来校后能顺利开展工作,保障学校、相关学科及双聘院士三方的正当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太原理工大学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太原理工大学“双聘院士”聘任暂行办法》等规定,经三方平等协商,签订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第一条 聘期
“双聘院士”聘期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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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甲方提供的工作、生活条件保障
1.科研启动费
科研启动费500万元。按照《太原理工大学人才引进资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科研启动费的90%用于科研设备的购置,10%用于会议、差旅、资料,科研启动费由学科相关负责人支配。聘任后第一年拨付30%,即150万元;第二、三、四年每年拨付20%,即100万元;第五年拨付10%,即50万元。
2.住房与安家费
甲方为乙方提供200平米以上住房或校内公寓一套。校内公寓面积如不足200平米,甲方按不足面积所占比例为乙方提供差额补贴(不提供住房或公寓的租房补贴标准为每月2000元,一年按10个月计)。
甲方为乙方提供安家费25万元,用于乙方校内住房购置或公寓的装修、装饰、水电气等费用的支出。
3.岗位津贴
甲方为乙方支付每年10万元的岗位津贴。
租房补贴、岗位津贴由校财务处按月(一年按10个月计算,2月和8月不发)直接发放于乙方个人银行卡中。由此产生的税金由乙方个人负责缴纳。
4.招生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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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受聘后,甲方聘请乙方为太原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甲方当年为乙方创造博士生招生条件,列入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次年开始招生。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