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丹徒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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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报告书
检字第 2011-2158 号 ( 共 1 页
样品名称:饮用水
受检单位:镇江市丹徒区XX制刷厂 检验类别:委托检验
二○一一 年 五 月 十二 日 (镇徒疾控) )
检验报告书说明
一、 对检验结果有异议者,请于收到报告日起十天内向本中心
提出。微生物检验结果不做复检。
二、 委托检验,系委托者自带样品送检,本中心不对样品来源
负责,故检验结果仅对送检样品负责,不作鉴定、评优、审批及商品宣传用。
三、 监督检验,系按对卫生监督部门送检样品的检验。
四、 鉴定检验,系对新产品、新工艺、新资源的卫生质量检验。
五、 仲裁检验,系按争议双方协商情况或有关主管部门抽封样,
其检验结果作为上级部门卫生质量判定的依据。
六、 本报告未经中心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及作广告宣传,
经同意复制的复制件,应由我中心加盖公章确认。
七、 报告无“检验报告专用章”或检验单位公章无效。
八、 报告无检验人、复核人、签发人签字无效。
九、 报告涂改无效。
地址:镇江市丹徒区谷阳大道171号
电话:0511-88982403 邮编:212028
镇江市丹徒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卫 生 检 验 / 检 测 报 告
(镇徒疾控)检字第2011-2158号 共1页,第1页 样品名称:饮用水 样品规格:500ml/瓶 受检单位:镇江市丹徒区XX制刷厂 样品数量:4瓶 地 址:镇江市丹徒区辛丰镇运河西路 代表数量:不详 生产单位:镇江市丹徒区辛丰镇自来水厂 样品状态:液态 生产日期或批号::2011-5-10 样品商标:无
送检单位:镇江市丹徒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样品编号:2011-2158 送检日期:20xx年5月10日 检验类别:委托检验 检测项目: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浊度、色度、pH、硬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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