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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环境监测站
监 测 报 告
XX测字第2012 号
委托单位:XX水务局
监测类别:水质类样品
承检单位:XX市环境监测站(盖章)
报告日期:2012年 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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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报告封面左上角不加盖“CMA”标志印章无法律效力。
2. 报告无“监测专用章”或监测单位公章无效。
3. 报告不得部分复制,完成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监测专用章”或监测单位公章无效
4. 报告无编制、审核、批准人签名无效。
5. 报告涂改无效,骑缝章不完整无效。
6. 对本报告若有异议,应于收到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监测单位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7. 一般情况,委托监测单位仅对来样负责。
地址: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
联系部门:质量控制室
传真:XXXX
邮政编码: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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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环境监测站
监 测 报 告
站长: 审核人: 填表人: 签发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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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环境监测站
监 测 报 告
站长: 审核人: 填表人: 签发日期:
第二篇:水质检验报告
报告编号
检 测 报 告
样品名称 地下水
检验类别 委托检验
委托单位 济宁中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
报告日期 20##年5月31日
济宁水司水质监测中心
水质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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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检: 审核: 批准人:
日期: 日期: 日期:
水质检测报告
报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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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检测报告
报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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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检测报告
报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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