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验资报告期限

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验资工作的通知

20xx年9月30日财会〔2001〕10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加强对企业注册资本的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验资工作,提高注册会计师执行验资业务的质量,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就验资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是从事验资业务的法定机构,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承办验资业务。

二、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执行验资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验资业务实行地区封锁和垄断,也不得阻挠、干预注册会计师的验资工作。

三、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执行验资业务,应当遵守《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3号--验资》的规定,实施必要的审验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验证据,形成审验意见,出具验资报告,并依法对所出具的验资报告负责。

四、注册会计师执行公司制企业验资业务,应当验证企业的注册资本实收或变更情况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其他企业的验资业务,应当验证企业注册资金的实有或变更情况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验资报告具有法定证明效力,是企业申请设立登记或注册资本(金)变更登记时向企业登记主管机关提交的必备文件。

六、验资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标题。标题统一为“验资报告”。

(二)收件人。收件人为验资业务的委托人。验资报告应当载明收件人全称。

(三)范围段。范围段应当说明审验范围、出资者及被审验单位的责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审验依据和已实施的主要审验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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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验资报告模版(有限公司增资)

     

报告文号

xxxx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xxxx年xx月xx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x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xxxx元。根据贵公司xxxx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xxxx元,由xxxx(以下简称甲方)、xxxx(以下简称乙方)于xxxx年xx月xx日之前缴足,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x元。经我们审验,截至xxxx年xx月xx日止,贵公司已收到甲方、乙方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xxxx元(大写),占新增注册资本的比例为xx%。各股东以货币出资人民币xxxx元,非货币财产出资人民币xxxx元。各股东货币出资占新增注册资本的比例为xx%。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x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xxxx元,已经xxxxcx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xxxx年xx月xx日出具(文号)验资报告。截至xxxx年xx月xx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xxxx元。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及据以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将其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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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验资报告模版(有限公司增资)

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增资

验 资 报 告

××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年×月×日止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元。 根据贵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贵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元,由××(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于××年×月×日之前一次缴足,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经我们审验,截至××年×月×日止,贵公司已收到甲方、乙方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元(大写)。各股东以货币出资××元,实物出资××元,知识产权出资××元。

[如果存在需要说明的重大事项增加说明段]

??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元,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年×月×日出具××[文号]验资报告。截至××年×月×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元,实收资本××元。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全体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3.验资事项说明

河南四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

(盖章) (签名并盖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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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验资报告模版(分期非首次出资)

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次出资非首次验资

验 资 报 告

××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年×月×日止已登记的注册资本第2期实收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注册资本的第2期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根据协议、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应由全体股东分××期于××年×月×日之前缴足。本次出资为第2期,出资额为人民币××元,由××(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于××年×月×日之前缴足。经我们审验,截至××年×月×日止,贵公司已收到甲方、乙方缴纳的第2期出资,即本期实收注册资本人民币××元(大写),贵公司新增实收资本人民币××元(大写)。各股东以货币出资××元,实物出资××元,知识产权出资××元。

[如果存在需要说明的重大事项增加说明段]

……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股东出资前(变更前)的累计实收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为人民币××元,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年×月×日出具××[文号]验资报告。截至××年×月×日止,贵公司股东本次出资连同第1期出资,累计实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贵公司的实收资本为人民币××元,占已登记注册资本总额的×%。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申请办理实收资本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全体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本期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累计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3.验资事项说明

河南四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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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设立验资报告-内资分期

验 资 报 告

东方中汇会验[200 ] 号

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200 年 月 日止申请设立登记的注册资本第 期实收情况。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协议、合同、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注册资本第 期的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监盘、查询及函证)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根据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由全体股东分期投入,首期出资 万元,其余于200 年 月 日之前缴足,本次出资为第 期。经我们审验,截至200 年 月 日止,贵公司已收到股东第 期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其中以货币出资 元,实物出资 元,知识产权出资 元。知识产权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

如果首期出资涉及房屋、专利权等需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资产,应增加以下段落:

截至200 年 月 日止,以房屋和专利权出资的 公司尚未与贵公司办妥房屋及专利权的转移登记手续,但 公司与贵公司(筹)已承诺按照有关规定在公司成立后 个月内办妥房屋所有权过户手续及专利权转移登记手续,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同时我们注意到,第 期出资(币种) 元,已经 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由该所于200 年 月 日出具(文号) 验资报告。截至200 年 月 日止,连同第 期出资贵公司共收到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元。

首期出资无须以上说明,若以前已出资多期,应分次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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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改制审计基准日与工商变更完成日之间的期限分析

改制审计基准日与工商变更完成日之间的期限分析

一、相关法律法规

1、《公司法》第九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办理。

2、《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2005)》第十七条:非公司企业按《公司法》改制为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办理。

原非公司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并由验资机构进行验资。

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2号) 第九条: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立法体例的分析

(1) 关于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公司法》仅规定应以净资产为折股依据,且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的净资产,但对于该净资产的计算时点及净资产的确定形态(须以经审计、评估或公司内部编制的财务报表即可)并未进行强制性规定。

(2) 关于净资产的确定形态,《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进行了不同规定,《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规定必须以经评估的净资产为依据;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虽并未反对以经评估的净资产作为折股依据,但基于会计经营持续性考虑,明确规定了以经审计净资产折股的可以连续计算经营业绩,也即实质认可以经审计净资产为折股依据。基于前述立法体例的不同,20xx年和20xx年初实践中亦出现了部分工商部门不认可以经审计净资产折股的说法,坚持以经评估的净资产折股,但目前该种情形已基本消除。因《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均为部门规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此评估与审计并无合规与违规之分,而更多的取决于工商部门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认可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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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验资报告

长春华泰会计师事务所

验 资 报 告

吉林省富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筹)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筹)截至20xx年4月25日止申

请设立登记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

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

司(筹)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

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根据有关协议、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筹)申请登记的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由自然人 于20xx年4月25日前缴足。经我们审验,截至20xx年4月25日止,

贵公司(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2000万元。

股东以货币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

贵公司(筹)尚未对投入的资本及其相关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本验资报告仅供贵公司申请设立登记及据以向出资者签发出资

证明时使用,不应将其视为对贵公司(筹)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

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本验资报告的有效期为90天(即:20xx年4月25日至20xx年7月24日)。

附件:

1、验资事项说明

2、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主任会计师

长春华泰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明强

中国注册会计师 谢秀兰

二〇〇〇年四月二十五日

验资事项说明

一、组建及审批情况

拟成立的吉林省富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筹)经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吉工商)名称预核内第198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预先核准企业名称;由樊祥杰、刘福禄共同出资组建,现正申请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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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验资报告范例

验资报告范例

X公司系拟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协议、章程的规定,其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由甲公司和乙公司于20##年10月28日之前缴足。其中,甲公司出资2400万元,占注册资本金额的80%,出资方式为:甲公司拥有a机器设备10台,计2100万元,有效期限尚余8年的b专利权1项,计300万元;乙公司出资600万元,占注册资本金额的20%,出资方式为货币。

甲公司于20##年10月27日投入a机器设备10台,办理了交接手续,X公司全体股东确认的价值为2100万元;同日,甲公司投入有效期限尚余8年的b专利权1项,办理了交接手续,X公司全体股东确认的价值为300万元。甲公司与X公司尚未办妥b专利权转让登记手续,但已承诺按照有关规定,在X公司成立后6个月内办妥b专利权转让手续,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乙公司于20##年10月21日和23日分别缴存中国银行´´市营业部人民币账户(账号4518090016891)200万元和400万元。

ABC会计事务所的A和B注册会计师负责执行该项验资业务,在按规定实施了所有审验程序后,于20##年11月10日完成审计工作,并于20##年11月14日编写了验资报告如下:

       验资报告(拟设立)

X有限责任公司(筹):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筹)截至20##年10月28日止申请设立登记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筹)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筹)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筹)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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