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大教 [20xx] 33 号
关于印发《四川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
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大学生参加科研训练,既是新时期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中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的基本要求,更是培养学生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的必要途径。为继续加强和进一步规范大学生科研训练及其管理工作,学校制定了《四川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师生职工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实施办法
四 川 大 学
二OO四年x月x日
附件:
四川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培养,促使学生更早、更多地接受科学研究基本训练,为优秀拔尖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实现科研资源与本科人才培养的有机结合,学校决定启动四川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
第二条 四川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采用教师科研学生参与制和专门项目申报立项制两种方式,积极倡导教师和学生进行科研合作,必须充分调动教师与学生的积极性。
第三条 学校要加强对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的组织和管理,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学生处和各学院要密切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各学院是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者,要具体检查有关工作落实和进度情况。
第四条 学校设立“四川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专项奖学金”,将定期对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优秀成果和指导教师进行评奖。学校积极鼓励学生以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的成果参加全国“挑战杯”课外科技作品竞赛等各类竞赛活动。
第二章 教师科研学生参与制
第五条 学校积极鼓励教师接收本科学生(特别是大三学生)进入教师实验室或课题组参与科学研究活动。各学院有科研经费和项目的教师、科研课题组、教研室和各级各类实验室每年均应接收一定数量本科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工作。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