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SRTP)
教师立项申请表
(第13期)
项目名称: 立项负责人: 申请学院(系):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本科生院教研处制表
填 表 须 知
1.SRTP宗旨:充分利用发挥学校师资、教学、科研的资源,营造不同学科交叉复合研究的氛围,因材施教;培养大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自主创新意识、创业和团队合作精神;提高大学生科学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接触与掌握学科发展前沿,鼓励SRTP项目取得阶段性和实质性研究成果。
2.申请SRTP项目来自:①教师的教学、科研、生产、管理不同领域中的基础性、应用性和开发性的研究课题,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细化后再转化为SRTP项目;②学生自定科研项目和研究课题。
3.学生申请参加SRTP项目,原则上应以大学二、三年级学生为主(五年制以二、三、四年级学生申请为主、七年制以二、三、四、五年级学生申请为主)。
4.本期SRTP立项年限为1年时间,迄止时间是从20xx年x月起至20xx年x月止完成结题、答辩和研究成果汇编工作。
5.SRTP项目按教师和学生分别立项,申请表由立项负责人填写,经学院(系)SRTP指导小组评审批准后上报学务处学业指导中心。
6.SRTP立项申请表要求逐项认真仔细填写,内容应言简意赅,思路清晰,论证充分,表述明确,字迹清楚,其中对项目简介栏目表述请控制在300---500文字,申请表要求计算机输入,并用A4纸打印一份上交本专业所在学院(系)本科教学管理科。
7.20xx年x月份学院(系)组织SRTP中期检查,学校抽检;20xx年x月份填写SRTP项目结题表和5月份学院(系)组织SRTP项目结题与答辩。
8.如有不明事宜,请于教研处对外交流与科研训练办公室或学院(系)本科教学管理科咨询。
浙江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SRTP)
项目申请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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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浙江大学第十八期大学生科研训练计 划(SRTP)项目宣传问答
浙江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SRTP)项目问答
1、 你了解浙江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SRTP)吗?如何管理?
? 浙江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Student Research Training Program (简称SRTP)。浙江大学SRTP从19xx年开始至今已进行了十七期,全校37个院(系)师生参加,校级立项13536项。院级立项9441项,共计22977项,参训人数高达65000人次,投入经费1850多万。其中,19xx年校级第1期77项;19xx年校级第2期210项;20xx年校级第3期384项;20xx年校级第4期437项、院级立项65项;20xx年校级第五期661项、院级立项133项;20xx年校级第六期829项、院级立项241项;20xx年校级第七期1000项、院级立项425项;20xx年校级第八期1000项,院级立项1319项;20xx年校级第九期1000项,院级立项1168项;20xx年校级第十期1177项,院级立项798项;20xx年校级第十一期1153项,院级立项617项;20xx年校级第十二期1188项,院(系)级立项574项;20xx年校级第十三期1176项,院(系)级立项537项;20xx年校级第十四期立项986项、院(系)级立项747项;20xx年校级第十五期899项,院级立项706项;20xx年校级第十六期立项799项、院(系)级立项855项;20xx年校级第十七期立项560项、院(系)级立项1086项。20xx年x月学校将继续启动校院(系)第十八期SRTP项目宣传、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 ? 浙江大学SRTP实行学校和院(系)二级管理,本科生院教研处制定有关政策和工作程序;学院(系)本科教学管理科主要负责SRTP项目宣传、发动、组织申报和评审,并组织和承担SRTP的全过程管理。
2、 浙江大学组织实施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SRTP)的目的是什么?
? 浙江大学本科生组织实施SRTP主要目的在于:一是给本科生提供科研训练机会,以期学生尽早进入该专业科研领域,接触和了解学科的前沿,明晰学科的发展动态;二是充分利用学科综合、教学资源和人才的优势,因材施教,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三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自主创新意识,科研创新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四是加强师生团队合作精神和交流表达能力;五是以传统学科专业为背景立项逐步向基于问题领域研究与社会实际需求相结合为导向的科研立项,走“研”促进“学”与“产”的相结合途径,鼓励部分项目出成果,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做贡献。
3.为什么要倡导和实施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契约、诚信和强化过程管理?
? 大力宣传、倡导和实施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契约与诚信,学会做人、做事、做科研的担当和责任意识。
? 加强科研训练过程管理,“做细、做实、做精、做强”各类科研训练项目,提高科研训练项目质量与实效性,使参训学生真正得到收获。
4、如何申请SRTP项目?SRTP工作程序有哪些?
? 本科生院教研处每年组织一期SRTP项目申报;学院(系)成立本科生科研训练指导小组,主要负责校院(系)二级SRTP项目评审。申请SRTP项目实行学生自主立项。2月项目申请人在《浙
江大学本科生创新网》申报相关信息,并下载SRTP立项申请表,要求计算机输入与打印,并于3月x日前上报所在学院(系)本科教学管理科;4月学院(系)SRTP指导小组组织评审;5月学校编印SRTP项目指南;6月学生按SRTP项目指南申请参加者;7月至第二年x月学院(系)和立项负责人具体组织实施SRTP项目;每年x月学校和学院(系)组织SRTP项目中期检查;第二年的5月份学院(系)组织SRTP结题与答辩,并上报有关材料;每年7至10月学校组织《SRTP研究成果简介》汇编和总结与交流。
? 由于本学期时间长,下学期开学迟,20xx年x月开始组织第十八SRTP项目申报宣传与发动工作,使全校师生及时了解和明确SRTP的申报程序,以便有充足的时间做好项目选题与申报。
5、学校对SRTP项目评审有哪些要求?
? 评审:SRTP项目应体现科学性、社会性、交叉性、现实性、可行性、操作性和实用性为准则,项目评审按质量要求,要有一定淘汰比例。学校首次实行SRTP立项数根据各学院(系)科研师资的实际情况和提高科研质量为主导,由各学院(系)本科生科研训练指导小组对申报项目进行一级评审,最终自行确定校、院二级立项数,并上报学校备案。
? 目的:SRTP项目能为本科生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起到真正有效的训练和提高。
? 思路:申请项目思路清晰,表格填写规范,特别是项目内容和文字表述明确,言简意赅,论证充分,字迹清楚,要求计算机输入打印。
? 难度:SRTP项目应适合本科生知识、素质和能力的实际水平。
? 时间:SRTP项目原则上在一年时间内完成。
? 人员:申请参加SRTP的学生原则上以大学本科二、三年级(五年制以二、三、四年级;七年制以二、三、四、五、六年级)为主。
? 成果:能取得实质性研究成果(论文、专利、课件和产品等)。
? 立项:在申报第十八期浙江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立项总数中,为提升项目研究质量,30%为校级立项,其余为院级立项。
6、学校对开展SRTP有哪些激励政策?
? 学校每年设立SRTP专项经费,用于学校立项SRTP项目。根据各学院(系)大三学生人均数下拨。
? 对于取得优秀成果的SRTP项目,可申请正式发表论文、专利和成果奖等,并汇编成册。 ? 凡学生全过程参加和完成SRTP项目研究,可获取第二课堂学分或替代相应学分。
? 凡申请批准参加校院SRTP项目者,可作为每年申请省级和国家级大学生科研创新项目条件之一。
本科生院教研处
20xx/12/16
第三篇:关于印发四川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
川大教 [20xx] 33 号
关于印发《四川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
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大学生参加科研训练,既是新时期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中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的基本要求,更是培养学生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的必要途径。为继续加强和进一步规范大学生科研训练及其管理工作,学校制定了《四川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师生职工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实施办法
四 川 大 学
二OO四年x月x日
附件:
四川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培养,促使学生更早、更多地接受科学研究基本训练,为优秀拔尖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实现科研资源与本科人才培养的有机结合,学校决定启动四川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
第二条 四川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采用教师科研学生参与制和专门项目申报立项制两种方式,积极倡导教师和学生进行科研合作,必须充分调动教师与学生的积极性。
第三条 学校要加强对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的组织和管理,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学生处和各学院要密切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各学院是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者,要具体检查有关工作落实和进度情况。
第四条 学校设立“四川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专项奖学金”,将定期对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优秀成果和指导教师进行评奖。学校积极鼓励学生以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的成果参加全国“挑战杯”课外科技作品竞赛等各类竞赛活动。
第二章 教师科研学生参与制
第五条 学校积极鼓励教师接收本科学生(特别是大三学生)进入教师实验室或课题组参与科学研究活动。各学院有科研经费和项目的教师、科研课题组、教研室和各级各类实验室每年均应接收一定数量本科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工作。
第六条 学生参与教师科研活动的主要内容:
1.学生参与科研项目立项的前期准备、开题报告、项目检查和项目结题等工作,认识和了解科研工作的基本思想和工作方法。
2.学生协助或者独立完成科研工作中的部分内容(如查阅资料、社会调查、翻译资料、实验室工作、数据分析等工作),在科研氛围中体验和感悟科学研究精神,促进科研素养和科研能力的养成。
第七条 学生参与教师科研活动的接收程序为:
1.根据各学院科研活动的实际,每年x月初由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和主管科研院长组织和公布各学院实验室和课题组可接收学生参与科研活动的项目和接受学生人数。由教务处汇总编印《四川大学大学生参与教师科研活动引导目录》并在每年x月中旬上网公布。
2.根据每学年度学校公布的《四川大学大学生参与教师科研活动引导目录》,学生在每年x月前自愿申请,每生每年度一般只能参加一个实验室或课题组的科研活动。申请学生向指导教师所在学院领取或网上下载《四川大学大学生参与教师科研活动申请表》,填写后经指导教师审核报学院批准,批准结果须在每年x月前公布。
3.接收本科生参与科研活动的指导教师对学生参与科研训练内容、过程和时间进行记录并且归入档案。导师对指导学生的评语不应少于300字,成绩按照考查课程评定和记录。
第八条 本科生参与教师科研活动可以按《四川大学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管理办法》认定学分,每个学生参加科研训练总学时在30学时以上,经指导教师考核合格者可获得1学分。教师指导工作量计算方法由各学院参照学院相关政策执行,学校将给予适当的经费支持。
第九条 建立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与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有效结合机制。有科研课题的教师将子题目交与大学三年级本科生完成,学生完成的子题目中有阶段性成果和创新突破成果经学院和导师同意,按毕业论文(设计)要求进行修改,修改完善后作为本科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向相关答辩委员会提交答辩,按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计入成绩档案。导师按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计算工作量,同时向导师划拨毕业论文(设计)材料费、打印费。成绩优秀的
可以推荐为学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第三章 专门项目申报立项制
第十条 立项申请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在岗教师或科研人员均可申请立项。
2.所有在校本科生均可申请立项。
第十一条 立项项目的基本要求:
在实施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的过程中,要求学生充分发挥主动性和积极性,积极进行调查研究、查阅文献、分析论证、制定方案、设计或实验、分析总结等方面的独立能力训练,从而锻炼实践才干。指导教师要发挥好主导作用,对于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执行的各个环节,对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等方面应有具体明确的思路。
第十二条 立项申报程序为:
1.根据科学研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每年x月初由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和主管科研院长组织教师进行立项项目申报,每位教师每次最多申报1个项目,每个项目应注明接收学生人数,一般可以接收3-6名学生参加。
2.各学院组织专家对教师的立项项目申请进行审核和上报,由教务处汇总编印《四川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学生立项年度指南》并在每年x月中旬上网公布。
3.根据每学年度学校公布的《四川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学生立项年度指南》,学生在每年x月前自愿申请参加,每生每年度只能参加一个项目。申请学生向指导教师所在学院领取或网上下载《四川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学生申请表》,填写后经指导教师审核、签字同意后交回该学院汇总上报。优秀学生可以不根据《四川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学生立项年度指南》而自拟科研课题。学生自拟科研课题申请立项,必须有在岗教师或科研人员担任指导教师。
4.教务处将各学院申报的项目汇总后,组织学校相关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是否立项以及资助经费等,并于每年x月前在网上公布。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立项项目专项经费每年30万元以上,计划资助立项200-300项。
第十四条 教师在申请立项时,应根据项目需要提出经费申请并注明理由及预算。学校资助金额一般为1000~1500元/项,学院应同时给予必要的配套经费和条件。学生自拟科研课题时,同样要根据项目需要提出经费申请并注明理由及预算。
第十五条 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经费由教务处进行统一规划。教务处在每年x月下拨项目的资助经费到学院专项经费本上,同时核查学院配套经费的落实到位情况。
第十六条 项目立项人为学生的项目,其资助经费由指导教师代管。学生有支配该项目经费的权利,指导教师有审批、监督该项目经费使用的责任。
第十七条 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执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对过期未结题而又未经教务处批准延期的项目,取消该项目立项人或指导教师下一年内的立项资格。
第十八条 项目的结题验收程序为:
1.项目在执行期内结题,由立项人和参与教师立项项目的学生共同填写《四川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结题申请表》,向学校提交完整的书面总结报告打印件,同时提交一定形式的成果,如设计图纸、调查报告、仪器装置、开发的软件或系统、研究论文、研制报告等,最好能附有应用前景评价。经学院组织专家评议、审核、答辩,汇总上报教务处验收。
2.项目在执行期内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结题,立项人可书面说明理由并申请延期,经学院审核签字,报教务处审批。延长时间最多不超过一年。
3.教务处对学院上报的结题项目成果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专门评估。
4.结题验收原则上在每年x月前进行,毕业年级学生立项或参加的项目须在3月底以前完成结题工作。
第十九条 项目结题后经验收合格,参加并完成相应的大学生科
研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学生,按《四川大学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管理办法》认定学分。教师指导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工作量计算方法由各学院参照学院相关政策执行,学校将给予适当的经费支持。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管理办法学校授权教务处进行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