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研究生国外访学计划实施办法
研究生国外访学计划旨在瞄准国际学术研究前沿,瞄准国际一流研究生教育优质资源,培养具有国际视野、掌握最先进研究方法与技术,能与国际同行进行学术交流的高素质研究生,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水平和培养质量的整体提高。为做好研究生国外访学计划的实施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访学形式
学校资助的访学形式:
A类:从低年级学生中选拔一流学生到国外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进行短期访学,修读一流水平的专业课程。
B类:依托具有优质研究生教育国际合作资源的一流学科(研究团队),建立长期的稳定的国外研究生培养合作基地,选派一流研究生到国际一流的科研机构或学校从事一流的学术研究。
二、申请条件
A类:
1.申请人应为我校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或已获得攻读博士学位资格的学生;
2.申请人所在学科应是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特色学科、学校学科布局的重点发展学科;
3.申请人所在学科与国外高校或研究机构具有开展实质性科研合作的基础;
4.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外语交流能力、科研能力;
5.访学单位必须是国外一流高校或一流学科,且在申请者研究领域的科研水平居国际领先地位。
6.具有相关外语水平证明。
B类:除A类1-6项外,增加以下第7项。
7.申请者正在从事的课题研究预期有较大创新性或重要的应用前景。
三、申请程序
1.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经导师推荐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厦门大学研究生国外访学项目申请表》,并附上访学单位开具的接收证明。
2.学院公派出国领导小组自行组织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参考指标为申请者的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外语水平和访学计划安排等。
3.学院根据对申请人考评结果制定出年度研究生国外访学计划,填写《年度研究生国外访学计划表》后报送研究生院审批。
4.研究生院组织评审。对资助名单的确定,优先考虑来自积极鼓励和组织学生申报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学院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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