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文化艺术学校建章立制工作计划
建章立制是教育实践活动第三环节的重要内容,是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形成长效机制的重要保障。按照《徐州文化艺术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方案》和学校领导班子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要求,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按照体现群众意愿、体现改进作风、体现提高效率的要求,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立足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结合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体制机制要求,完善已有制度、制定新的制度、废止不适用的制度,做到“废、改、立”并举,进一步完善适应中职校办学需要的内部管理体系,推动制度建设的规范化、长效化。同时,把解决“四风”突出问题的措施办法提炼上升为制度层面予以固化,推动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以制度规范干部行为、以制度推动作风建设、以制度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工作步骤
在学校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前两个环节坚持边学边改、立学立改、即知即改的基础上,重点、全面、系统地开展“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具体工作步骤是:
(一)梳理、分析。对学校现有的制度体系结合适应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体制机制要求进行全面梳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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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出继续适用、修订完善、新建、宣布废止制度的具体意见。
(三)按照分工负责,统筹协调原则,制定、修改制度。
(四)对制定、修改完善的制度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进行再次修订、完善、补充。
(五)采取一定形式进行公示
(六)形成、实施新的制度体系。
(七)适时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具体分工
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是建章立制工作的总负责人;各分管领导是建章立制工作第一责任人,按分工牵头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建章立制工作;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建章立制工作具体负责人,抓好落实工作。
(一)党总支及职能部门负责制定适应我校需要的党政工作规程及党建工作制度;负责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制度、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干部管理制度以及组织制度、决策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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