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山东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决策部署,鼓励、引导和支持我市大学生自主创业,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山东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意见》(鲁人社发〔20xx〕17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日政办发[20xx]32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制定日照市大学生创业引领五年计划及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创业引领计划,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公共服务机构和高等学校的职能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一系列鼓励、引导和扶持措施,强化大学生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改善创业环境,健全创业服务,引导和带领一大批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大学生通过创业实现就业。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创业培训(实训)、创业指导服务,建立大学生创业园、孵化基地,落实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的系列政策措施,促进大学生强化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帮助其实现自主创业。“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实施对象为我市区域内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期内的高校毕业生(以下并称大学生)。20xx-20xx年,全市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总体目标任务为:引领1300名大学生实现自主创业(含合伙、组织起来创业的大学生)。其中:20xx年不少于120名,20xx年不少于200名,20xx年不少于280名,20xx年不少于330名,20xx年不少于370名(各区县计划分解详见附表)。市本级设立1个具有一定规模的大学生创业园和2个具有一定规模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每个区县至少设立1个大学生创业园或创业孵化基地;市和区县都建立集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创业孵化、展示交流等功能为一体的示范性创业服务中心。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