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相关费用清欠工作作业指引(试行)
一 目的
规范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等拖欠一年以上相关费用的催缴工作(简称清欠工作),实行责任到人,确保历年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等有关费用的收取。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全体员工。
三 职责
清欠工作小组负责监督、指导、协调相关工作。
项目负责人负责监督员工的服务行为。
财务部负责复核清欠费用的实现情况。
综合部负责绩效考核及对外法律(司法)行为、信息汇总工作
全体员工负责按照本规程开展催缴工作。
四 支持文件
《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清欠任务单》(以下简称《清欠任务单》)。
五 清欠流程图
六、清欠流程说明
催缴前
根据本小区实际约定的费用交纳情况,准时派发《催缴通知单》到每户业主本人,如无法送达本人及其亲属则次派发到该户信报箱。
在缴款单的约定时间内未来交费的业主或住户,进入上述清欠流程。
项目负责人根据欠费业主数量及欠费单元催缴疑难程度,按实际情况分配给相关人员(系物业合同期正式员工),明确欠费催缴员的催缴工作量。
催缴前,物业欠费催缴员必须将分配到各自负责的《清欠任务单》进行全面了解,核查其欠费业主是否存有历史遗留问题。
注:根据催缴经验总结,部分业主通常在催缴中会谈到以往的历史遗留问题,为使物业欠费催缴员能及时应对,促进催缴工作有效,因此,物业催缴员必须在催缴前先了解其业主是否存在历史遗留问题。
催缴前,必须再次核实费用是否交清,以免误催,招致业主反感。将已过来交纳费用的业主,需及时在上交的《清欠任务单》。防止今后每次催缴时发生误催,引起业主反感;
催缴中
催缴员进行首次电话或上门催缴时应以提醒为主。
标准用语:XX先生/小姐,您好!我是XXXX客服中心的XXX,贵业主或住户XX年度的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用已欠费,我司已将您需缴纳的各项费用明细单投入贵单元的信报箱内或给你。请您注意查收,另外,需与您明确您交费的具体时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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