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xx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0?183号)精神,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市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本局执法权限、人员装备配备、监管企业数量等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指导,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和福建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精神,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增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有效性。指导督促各级各部门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严密组织安全生产隐患“清剿”行动,实现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明显下降,安全生产“四项指数”指标可控的目标,为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监管执法考量因素
㈠执法人员编配
1
总法定工作日=250天*19人=4750个工作日
㈡监管执法工作日(760个工作日)
执法检查工作日是指对监管企业开展现场执法检查所占用的工作日。
㈢其他监管执法工作日(1570个工作日)
其他执法工作日,是指下列工作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 行政许可;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举报查处;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查;参与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组织交叉执法;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