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3月28日 晴转小雨
上午阳光明媚,好不容易见到了温暖的太阳。全体同仁一行10人,带着大米、食油等慰问物质,进行案后回访,来到老街村迟老的家中。迟老今年62岁,身患残疾:左眼失明,右眼弱视;左臂义肢,右手四指;有听障;妻子有间歇性精神障碍;夫妻无儿女,还有老父亲需要赡养,是一个特殊的弱势家庭。如何让让迟老一家今后的生活有个依靠,是我们结案后一直挂欠的事。
迟老因承包鱼塘与政府等五家单位发生环境污染侵权纠纷,因此前与政府达成5000元的补偿协议,该案依法中止审理;迟老又以撤销权纠纷将政府推上被告席上,一审予以驳回。二审经过实地勘查,并组织二案当事人进行协调,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撤销权二审撤诉处理,环境污染侵权案恢复审理,以政府再向迟老支付10000元补偿款的方式调解结案。协调中,迟老答应不再承包鱼塘,由村里减免当年的鱼塘承包上交款,政府承诺可将其“低保”转“五保”,妻子办理进入“低保”。案结事也了?已结案两个多月,究竟政府承诺的相关政策是否落实,后续还有什么问题需要解决,有待在回访中发现。
在司法所及村领导陪同下,我们一行到了迟家,迟老夫妻二人都在。虽然电话联系很多次了,但迟老对我们的出现还是有点意外。迟老据实陈述称:相关承诺一条都没有落实,村里
无权减免小组的承包款,入“低保”、“五保”也没有人具体管,鱼塘还有一点苗子,处理完后就不承包了;政策都好,但确实都没有落实。他有点失望,但对法院多次电话督促政府及上门慰问他的司法作风,他表达了真诚地感谢。村领导称迟老的妻子入农村低保,符合条件,没有问题,但“五保”因名额有限,进不了。我们当即向村、镇领导提出建议,“老有所养”是党与政府的根本政策,名额有限不是理由,一定要想办法积极落实,即使名额有限,也要与上级政府多沟通,哪怕争取增加一个名额都要解决;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只要是对老百姓有好处的事,我们没有权利不把它办好。当地领导表示一定想办法去落实它,当务之急是先把低保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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