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xx年市直部门、单位帮扶移民项目资金
计划落实情况的通报
市直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中央、省属驻X各单位:
今年以来,市直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和中央、省属驻X单位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以“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为载体,以“XXX”活动为动力,充分发挥部门、行业优势,以改善移民乡村基本发展条件、培育增收产业、增强内在发展动力为为主攻方向,认真确定专项扶贫和行业扶贫项目,多方衔接项目资金,靠实帮扶工作责任,呈现出良好的工作局面。现将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帮扶项目计划落实情况
根据各部门、各单位申报的帮扶计划,截止4月底,已落实帮扶项目资金计划的部门和单位达到XX个,共落实帮扶项目XX个,落实帮扶资金XXX万元(不包括民政部门低保和各部门、各单位及社会捐助资金),比上年同期增长X%,其中落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XXX万元,增长X%;行业帮扶资金XXX万元,增长X%。
申报帮扶移民乡村的XX个市直部门、单位和中央、省属驻X单位中,市交通局、扶贫办、建设局、国土局等4个部门帮扶项目资金达到XXX万元以上;市委组织部、水务局、发改委、财政局、农牧局、人社局、团市委、住房公积金管
理中心等8个部门和单位达到XXX万元以上;市卫生局、人口和计生委、民委、广电局等4个部门达到XX万元以上;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司法局、中级法院、教育局、林业局、电信酒泉分公司等7个部门和单位达到XX万元以上;市公安局、市妇联、能源局、国税局、体育局、职业技术学院、畜牧兽医局、市文联、交警支队等9个部门和单位达到XXX万元以上;市地税局、统计局、民政局、工信委、科技局、疾控中心、社保局、房管局、农广校等9个部门和单位达到X万元以上;市政法委、国家安全局、编办、老干局等15个部门和单位根据部门实际落实了帮扶项目;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协办公室等其他部门和单位积极为联系的乡村和农户办实事、解难题,形成了移民帮扶的良好氛围。
二、主要特点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全市“联村联户、为民富民” 行动的推动下,今年全市帮扶移民工作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部门、单位参与帮扶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从年初开始,各部门、各单位就着手谋划和争取20xx年帮扶移民项目,市扶贫办、交通局、水务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等部门由主要领导带队,多次赴XX汇报移民生产生活状况,尽最大努力争取移民帮扶项目,目前已有XX个项目列入对
口部门20xx年项目实施计划,总投资达到XXX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X%。全市“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结束后,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和省属驻X单位立即行动,在认真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找准影响和制约联系乡村、农户发展难点的基础上,及时调整和制定了帮扶计划,确定了帮扶形式和帮扶项目,并认真组织落实。
(二)项目建设规模进一步扩大。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和省属驻X单位已落实帮扶项目比上年同期增加X个,增长X%;落实帮扶资金增加XXX万元,增长X%。
(三)项目建设内容更加丰富。已落实帮扶项目涵盖了移民乡村发展的方方面面,充分彰显了各部门、各单位支持乡村发展和扶持移民增收这一主题,实效性和针对性显著增强。已落实的XX个帮扶项目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XX项 ,总投资XXX万元;增收产业项目XX个项,总投资XXX万元;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达到 X项,总投资XXX万元,;生态环境建设项目X项,总投资XX万元;科技智力扶贫项目 X项,总投资XX万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达到X项,总投资XX万元;其它项目X项,总投资XX万元。
三、几点要求
今年全市行业帮扶项目落实情况总体好于往年,大部分市直部门和单位都确定了帮扶项目,但一些部门和单位帮扶
项目尚未落实计划;一些部门虽然确定了帮扶项目,但具体抓实施的措施不到位,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一)进一步提高对行业帮扶重要性的认识。扶持移民乡村发展是市委、市政府为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实现全市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所采取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全市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的基本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行业帮扶对推进移民扶贫开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把为移民乡村争取帮扶项目作为本部门、本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二)不断加大项目实施和争取力度。以XXX年活动为契机,对已落实帮扶的项目要抓紧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尚未落实帮扶项目的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多渠道衔接争取,力争有所突破。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经济管理部门要牢固树立常年争取项目的思想意识,紧盯国家政策和投资导向,确定专人常年抓项目,力争为移民乡村争取更多的项目,支持移民乡村快速发展。
(三)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实行有效监管,及时查处和纠正滞留、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问题,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市委、市政府决定,今年继续将争取移民项目资金作为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大考核考评力度。对帮扶成绩突出的单位要进行表彰奖励,对在移民帮扶工作中无所作为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抓领导和责任科室,加强工作督查,及时协调解决项目争取和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各部门、各单位要确定专人,及时向市扶贫办反馈帮扶工作进展情况。市委督察室、市政府督查室和市扶贫办要定期组织督查,督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抓好落实。
第二篇:20xx年度以工代赈项目计划执行情况总结
市财政局、扶贫办:
根据榆政财农发?20xx?10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xx年度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总结如下。
一、二00六年度以工代赈建设项目计划投资和完成情况: 市发改委下达年度计划后,我局严格按计划执行,及时给项目实施单位下达年度计划。
二○○六年度以工代赈预算内资金计划安排项目30个,涉及小型农田水利、人畜饮水、淤地坝、县乡道路四个方面,计划总投资419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350万元,地方自筹69万元。截止目前,以工代赈预算内资金350万元全部到位。计划安排的内容是:小型农田水利项目6个人畜饮水项目5个,基本农田项目10个,乡村道路建设项目9个。
因以工代赈资金计划下达比较晚,开工时间只能在次年解冻后的3-4月份,20xx年度以工代赈项目完成测设任务和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现已全面启动。
二、二00六年以工代赈项目计划公示情况:
1、坚持项目阳光公示制,确保资金监管面对面。我县大力树立规范运作意识,广泛推行项目公示制度,依靠群众,
全民参与。我县以工代赈办将年度资金、项目建设计划在县政府政务公开栏上进行了公示,乡(镇)、村分别在乡(镇)、村政务公开栏进行了公示公告,独立的较大项目在建设施工现场将项目负责人、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投资、建设工期、工程设计施工单位和责任人等内容进行了挂牌公示,切实落实贫困群众对以工代赈项目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接受广大群众对项目建设的广泛监督,使以工代赈项目及其相关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深得民心。
三、主要做法:
今年我县严格按《陕西省以工代赈实施细则》和市《以工代赈项目建设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推行以工代赈项目公示制度,强化以工代赈项目报帐制度,严格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使资金使用日趋合理,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有了明显提高。
(一)完善机制,严格项目基建程序。严格计划管理,才能提高工作质量。按《陕西省以工代赈实施细则》和市《以工代赈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结合县情,我局进一步完善以工代赈工作的计划管理,一是完善设计资料。对于10万元以下投资项目必须有技术部门勘测设计工程设计材料,投资10万元以上的要有可研报告或设计文件。特别是市重点监管项目,必须有工程实施方案和设计材料,严格做到项目法人
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以及质量终身制的“四制”责任制度;二是计划的下达工作,严格按上级部门的安排执行,不作调整;三是资金发放经过严格的财务手续,由我局审核、财政监督并将款发放到建设单位,保证了专款专用;四是项目开工时,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到实地踏勘,了解掌握开工前准备工作,中途不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建设工地,检查项目实施进度和工程质量,协助解决存在问题;五是工程竣工后,经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二)落实责任,规范项目实施程序。对项目实施单位,明确要求做到“七落实”:一是工程组织领导机构落实,成立项目实施专门机构,“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全力抓好项目的勘测、设计、资金概算,工程组织实施等工作;二是项目任务落实,在执行计划过程中,不随意改变项目内容,更不允许部分实施;三是工程技术落实,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任何工程建设离不开相关技术部门的支持和配合。要求依靠科学技术,做到先勘测设计,后施工建设,确保有效资金的合理使用,以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避免劣质工程出现,减少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四是安全落实,按照规范施工,杜绝事故发生;五是资金管理落实,建立项目专款收支明细帐,做到收支明确、合理;六是项目公示制落实,严格按照项目公示制度的要求进行公示,项目实施单位未公示者不予验收,充分做到资金使用和项目安排的公正、公开、
规范,切实加强群众监督,以提高政务透明度;七是信息反馈落实,工程竣工后,将工程中出现的问题,产生社会、经济效益等信息及时加以总结,并反馈上报,以促进提高同类工程质量。
(三)狠抓监督,加强验收工作。质量是工程的生命,为确保工程保质保量完成,把好工程项目基建程序的验收关,按照榆政计发(20xx)643号关于《以工代赈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和《陕西省以工代赈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和县政府出台的《农业专项资金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竣工待验收的以工代赈建设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写出书面申请,经所属乡(镇)政府审核后上报我局,并提供工程建设相关资料(工程开工报告、工程组织实施机构、工程承包合同、请验报告、工程决算、工程开竣工的公示资料等),然后由我局组织财政、水利、交通、监察等相关部门和涉及乡镇进行验收,经过严格检查验收合格后,填写《以工代赈项目验收表》,方可交付使用。
(四)加大以工代赈资金管理力度。二00六年度以工代赈项目资金拨付,继续实行报帐制管理,项目实施单位必须手续齐全,待做好前期工作并下达开工通知后,可先期拨付30%启动资金,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按照报帐制的要求,凭原始#5@p到我局审核,经审核属实同意后,方可填写报帐清单,先到农财所、后到会计核算中心二厅进行审批
报帐。在工程进展中如有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低下的工程,一经发现,立即停止拨付,并限期整顿,追究相关责任,并坚决予以撤消建设工程。
(五)加强劳务报酬支付力度,凸显以工代赈的扶贫效益。除技术复杂的工程外,均要组织当地群众参加,并按当地劳务标准支付相应的劳务报酬,与资金到位同期发放,为当地农民群众提供了新的增收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