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人人相亲,人人平等,天下为公,是谓大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间借贷起诉状。希望对大家有所帮,欢迎阅读,仅供参考,更多相关的知识,请关注文书帮!
民间借贷起诉状【篇一】
原告:xxx,男,x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身份号码:xx,联系电话:xx 。
被告:xxx,男,x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身份号码:xx,联系电话:xx 。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偿还人民币204000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被告xx于2014年4月23日被告因生产经营所需向原告xxx借款人民币204000元,并出具了借条一张,后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均以种种理由推拖不还,截至至今被告xx分文未还。
原告认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双方已形成事实上的民间借贷关系,被告xx作为债务人,有义务向债权人偿还债款。 综上所述,上述被告的行为已侵犯原告的财产权益,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为维护原告的合法财产权益,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依法判决如诉讼请求!
年 月此 致 xx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 日
民间借贷起诉状【篇二】
原告×××,男(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路××弄××号××室,邮编:××××××,电话:××××××××。 被告×××,男(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路××弄××号×××室,邮编:××××××,电话:××××××××。 诉讼请求:
一、 要求被告返还借款人民币×××元。
二、 诉讼费由被告负担。
事实与理由:
被告于××××年××月××日以××为由向原告借款人民币×××元,言明于××××年归还,有借条为证。届时被告未还,经多次催讨,被告至今未还,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诉请法院,判令被告尽速归还借款。
此呈 ×××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签名)
年 月 日
应提供的证据:原告身份证复印件、被告户籍资料或线索、借条
复印件。
注意:诉状及证据材料一式两份递交法院(被告为一个时递交以上材料两份,若被告为两个时递交以上材料三份,依次类推)
第二篇:经典的关于借贷的起诉状优秀范文
导语:在欠款人欠债过期不还的时候,我们可以采取法律的途径来维护我们的权益!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资料!欢迎阅读,仅供参考,更多相关的知识,请关注文书帮的栏目!
精选优秀例文:
原告某某某,男,19××年××月×日生,×族,住所地上海市××区××路××号××室。
被告某某某,女,19××年××月×日生,×族,住所地上海市××区××路××号××室在
请求事项: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欠款人民币******元。
2、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系朋友关系。被告向原告借款,至2009年9月11日止,累计欠款数额达人民币******元。但是,还款期限届满,被告拒不还款。
原告认为,原被告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双方都应当诚实信用地履行合同义务,但现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归还欠款,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据此,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诉至贵院,请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请。
此 致
上海市***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2009年10月4日
精选优秀例文:
原告:煤炭部邯郸基地叶县磁选厂拍卖中标成交者宋XX (资产出让合同出让方)
住所: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矿工东路北X号院X号
被告:合同签订后工商注册为“X县X矿产品购销有限 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XX(资产出让合同受让方)
住所: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矿工东路X号院X号楼X号
第三人:X县电业局
法定代表人:刘XX(局长)
住所:X县县城
案由:欠款
请求事项: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归还欠原告出让金本金20万元。按其合同追加银行贷款利息52800元。
2、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此案的全部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05年3月23日原告通过委托人X县人民法院,拍卖人河南省大众拍卖有限公司,在X县花园酒店公开拍卖合法竞买取得了X县磁选厂全部资产的所有权,后因我对该行业务不通,又于05年4月10日以300万元的价款一次性出让给了现被告程XX,并于05年4月10日和被告签订了资产出让合同,合同第二款明确约定资产出让合同的乙方在合同签订日后的05年4月19日之前,保证向甲方支付200万元作为出让定金(其中15日前首付100万元)剩余款额在05年5月5日之前保证全部付清,否则乙方承担按逾期贷款利率的五倍偿还,可被告已违背了合同约定的时间分别分伍次向原告支付资产出让金200万元、35万元、12万元、8万元、25万元,共计280万元,剩余下欠的20万元,被告和第三人恶意串通,声称原承包人钱XX在承包该厂期间与供电局签有受邯郸基地X县磁选厂委托钱从向基地X县磁选厂应交的租金中每月代偿3万元的原欠老电费的还款协议,值此为由被告扣压我20万元的欠款至今未付,且显而易见我和该厂前发包人(X县磁选厂)承包人钱XX以及本案的第三人X县供电局没有任何的关系,如今被告和第三人的对此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依法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首款和第一百零六条第一、二款的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依法公判。
此致
X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宋XX
二0一四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