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新闻稿一、
为了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3月11日上午,学苑社区在社区中心广场举办了传递正能量——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吸引了不少居民驻足。
宣传活动以“普及和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为主题,邀请了街道食监药监、移动公司、电信公司、工商管理所等十多家单位参加,开展广场咨询宣传。现场气氛活跃,秩序井然,社区居民主要就食品安全、移动通讯等热点问题纷纷向相关部门咨询。活动现场共发放了300余份宣传资料,普及了食品安全知识、生态消费及单独二孩生育政策等知识。同时,活动还进行了妇联的“健康同行.关爱女性”的康乃馨爱心捐款活动,使爱心捐款活动深入人心,从而促进大家共同关心女性健康。
此次宣传活动普及了消费知识,引导消费者健康、科学消费,有效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和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为共筑诚信、安康、舒适的消费环境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社区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新闻稿二、
《新消法》将于3月15日正式实施,为普及消费者权益的相关知识,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3月11日下午,高田王社区邀请了消协、大碶司法所、宁波银行、移动公司等单位联合本社区巾帼志愿者在灵峰公寓小区举办“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大型便民宣传活动。
活动通过提供法律咨询、消费维权、理财咨询、假币识别、妇女维权及计生等服务,向广大消费者倡导科学消费,自主维权,同时向过往行人发放维权手册及各种宣传单,内容涉及妇女维权、卫生知识宣传、禁毒禁赌宣传、家庭理财知识宣传等。此次活动不但使居民群众掌握了如何明明白白消费,正正当当维权,而且还使他们充分享受到了服务给他们带来的实惠,做到了社区优质服务“零距离”。
据悉,高田王社区每年都举行3.15便民服务活动,广大市民朋友对消费者权益的知识逐年提高,辖区内居民已经形成了一定的维权意识。今后社区还将一如既往搞好3.15消费者便民服务活动,为构建和谐消费环境做好工作。
社区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新闻稿三、
为共同营造安全、和谐、有序的消费环境,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消费需求,推进保护消费者权益事业持续健康发展,3月14日上午,值此“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坝头社区联合大碶消保委、工商所、安监所等单位共同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广场宣传咨询活动。
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画,悬挂宣传横幅,展出宣传展板、设立咨询服务台等形式,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前来咨询和接受服务的人数达500余人,共发放了《消费维权手册》等宣传资料1000多册。工商所工作人员还现场对新《消法》进行了解读。
据了解,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是“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新《消法》进一步细化消费者、经营者和经营活动相关参与者的权利义务,同时对网络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非现场销售信息披露制度、个人信息保护等新领域、新问题有了规范举措。新增了消费者七天优先退货、半年内“举证责任倒置”、缺陷产品召回、惩罚性赔偿等加重经营者义务的规定,虚假广告有关责任方连带责任的新规定。
第二篇: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简报
1985年4月9日,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了《保护消费者准则》促各国采取切实措施,维护消费者的利益。下面的是小编分享的与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简报有关的文章,欢迎继续访问应届毕业生公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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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简报一:
3月14号,县市管局、县消费者协会联合县有关单位举办以“新消费.我做主”为主题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伍远良出席活动。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简报二:
今天是第xx个“3.15”消费者权益日,为进一步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形成良好的消费维权环境,今天上午,我县举办了以“新消费我做主”为主题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广大市民展示了假冒伪劣产品,并认真讲解真、伪、劣商品的识别方法,及假冒伪劣商品对社会和市民所带来的危害。并通过发放宣传单的形式,告诉市民在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时的解决方法及途径。现场还通过摆放展板的形式,让市民了解更多消费维权知识提供了便利。
“通过这次宣传活动,让我们了解了很多消费知识,也让我们知道怎样更好的维护我们自己的权益。”
活动还为荣获市县”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颁发了荣誉证书和奖牌。不少企业也在现场进行了行业消费知识宣传。
“做好这个”3.15“的宣传,也使广大的群众们对我们的产品有一个了解,我们坚持在县上做到,做一个金融诚信的单位。”
据了解,本次活动以新《消法》、新《消保条例》、《产品质量法》等为主要内容,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的集中宣传活动,县工商质监局还出动宣传车,到县城及各乡镇、街道进行宣传,并将查货的假冒伪劣产品到垃圾场进行现场处理。通过各种形式,把消费维权宣传工作提高到了新水平。
“今天我们在这里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新消费 我做主”系列宣传活动,主要目的是通过这次活动普及消费知识和维权知识,揭露一些消费欺诈行为,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能力和经营者诚信守法的意识,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简报三:
又到一年“3•15”,为了扩大社会影响和宣传效果,山丹县工商质监局、食药局、烟草局等多家职能部门及部分规模以上企业在县城龙首广场开展了“新消费 我做主”为主题的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咨询活动,现场讲解法律法规知识,接受群众咨询,解答消费热点、难点问题,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
在假冒伪劣商品警示展区,执法人员以典型维权案例为依托,采取现场讲解、实物对比的方法,现场为群众讲授识假辨假知识;在红盾护农保春耕区,工商质监干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化肥等农资商品时,一定要认真看清农资经营主体,对许可证件和执照不全、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有效含量不足等违法行为要予以举报,工商质监局在核实后将坚决予以打击;在现场申诉举报区,设立了消费纠纷投诉受理台,现场接受群众关于消费、服务行业等方面消费申、投诉。在名优产品展示区,各参展企业也围绕积极宣传推介企业产品,提供咨询服务、售后服务、维权服务,切实增强产品的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同时,该县还在万和广场、陈户镇、花寨村等地设立了多个宣传点,现场接待群众投诉与咨询,解答消费疑难,宣传产品质量辨假识假方法、特种设备安全常识等内容。当天,活动现场共接待群众20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受理投诉3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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