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8月中旬至10月中旬,省市文明办、卫生城创建办将以“创建文明城市、提升服务水平、树立良好形象”为标准,对我区进行联合检查验收,我单位是必查单位,望各部门接此通知立即行动起来,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商场营业厅及工作场所秩序良好,清洁有序,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公共区域全面禁烟,有明显的禁烟标识。设立志愿服务岗,志愿服务人员按标准佩戴绶带和袖标。
二、广场秩序有专人巡查维护,机动车和自行车摆放整齐,无乱停乱放,墙体无乱贴乱挂非法广告现象。
三、商场醒目位置张贴唐山市民文明公约、唐山市民公共行为规范及服务承诺。在醒目位置设立意见箱和举报电话,处理结果要登记在册并回访。
四、营业员要着装仪表整洁、文明踊跃、礼貌待客,说好“三声服务”,牢记“市民文明公约和公共行为规范”。
五、商场安全设施完善,制度健全,消防通道无被占用、堵塞现象,严格按“6S”管理规范做好程序化巡视检查工作。
六、各部门一定要做到无‘假冒伪劣、三无、及过期商品’,做好退换货处理工作,并要有记录。
本次联查我商场工作重点是:“创造优美环境、建立优良秩序、推行优质服务、倡导优雅言行、争做文明使者!”为展示唐山良好形象、创建文明卫生城市作出更大贡献。
**购物广场
20**年-月-日
第二篇:关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方案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第三届省文明城市实地考察点申报表的通知》(文明为[2013]17号)文件及“6.13”全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推进会议精神,结合我乡迎接全县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2013年6月13日下午,乡党委副书记立即组织相关分管领导进行专题研究,针对一般乡镇创建工作的14项要求和标准做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
全乡统一奋斗目标、统一规划部署、统一检查考核。落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创建工作制度,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细化措施,明确工作职责
针对文明委[2013]17号文件对一般乡镇创建工作的要求和标准,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
1.乡宣传文化中心牵头,迅速对全乡农家书屋进行一次全面摸底,务必落实将农家书屋正常开放。
2.乡宣传文化中心牵头,要求各村利用村村通广播每周务必宣讲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3次以上,培养村民的文明卫生意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深入人心。
3.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针对街道、街道立面,进行一次全面清洗。
4.由党政办公室牵头,针对便民服务中心各窗口职能部门,开展一次政风、行风评议,全面清理各窗口部门职能职责,对于未公开的办事流程、注意事项、收费事项进行全面公开。
5.由党政办公室牵头,建立专门群众接待咨询窗口,公示便民服务,安排专人值守便民服务,务必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
6.迅速通知学校,立即对校园内外环境进行整改,如:教室、办公室环境整洁,物品堆放;师生行为举止文明,无说脏话、打架斗殴之类的现象等。
7.迅速通知卫生院,要求做好挂号、收费、发药,医务人员着装、佩卡、到岗到位等日常工作,要求医务人员文明用语,务必确保卫生院投诉处理机制高效。
三、加强督导,确保迎检成功
乡目标管理领导小组把创建迎检工作纳入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对存在问题较多和工作进展缓慢的村(社区)和乡直各部门,要及时督办,跟踪问效,限期改进。乡纪委对影响和制约创建工作的突出问题,必须一查到底,严肃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