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开发商野蛮拆迁我们房屋的违法行为, 我们已多次信访申诉, 要求依法处理,现因对答复意见不服, 特向贵市复核科提请复核如下:
一、该商业性房产开发系违规数次分拆土地而申批,(详见批文数张)按国土部五种违规用地方式为:一、利用“以租代征”“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等方式,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二、不按程序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规调整和占用基本农田;三、有些地方以农村建设为名,将腾出的土地置换为城市建设用地; 四、政府利用农民宅基地,与开发商联合进行房地产开发;五、有些地方政府违规分拆批地、越权批地,默许或支持违法用地,甚至成为违规用地的主体。国土部重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得搞商品房建设,目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正在一些地方试点,但仅限于城镇建设用地外的非公益用地,主要是发展企业,不得搞商品房建设。征用耕地(包括园地、水塘等)3亩以下、非耕地10亩以下,由县级土管部门审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而该地块约占地28.13亩(实际丈量还有余地)到出卖时土地面积为16566平方米只折合24.849亩,耕地申批仅只为0.35公顷(折合5.25亩)。分次违规批地应属违法,分几次批准用地与实际用地田亩数量了不符,属于违规批地.
二、拆迁不办拆迁手续属非法拆迁:由于是违规申批土地,许可证难办,在2009年8月份,开发商苗阿土急于建造公寓商品房,在未办拆迁许可证的情况下,凭借财大气粗迫不及待地实施拆迁。如属强制拆迁必须具备的条件:1、行政强制拆迁裁决书2、司法强制拆迁执行书,两者必居其一,并应当就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拆迁必须领取拆迁许可证)由于无证拆迁因此程序违法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 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 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 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 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而开发商不肯出示有关证据,违法拆迁。
1.委托不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的处罚:
可由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可以并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3%以下的罚款。
2.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不能实施房屋拆迁。未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实施房屋拆迁是属于违法拆迁。可是开发商也不顾党纪国法,一意孤行实施野蛮拆迁。这次暴力拆迁使屋内物品尽皆埋在废墟之中,损失惨重。此暴行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 公民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它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四十二条第三款: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它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第六十六条: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最为严重的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它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它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土地所属概念不清认定不符实际:该孙端酒厂系镇办独立核算企业,其建造的房屋土地在1998年9月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为划拨土地,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划拨是指将土地的所有权划拨给另一方所有,这就意味着原土地所有者将土地划拨给另一方后,已经永久失去土地的所有权。城镇土地性质分两种既划拨和出让.划拨是在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中,是指经合法批准后将土地划拨给单位和个人使用,划拨是指除了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以外,用其他方式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土地使用者在支付补偿费、安置费后获得土地使用权,绝大多数土地使用者都是在交纳了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才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经过比较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费用与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费用,在某些情况下非常接近甚至完全相等。此土地应明确为国有划拨土地.
四、房屋定性为村队集体房不准确:该办公楼房屋原系孙端镇酒厂建造于1988年,当时该酒厂属于镇属独立核算企业。该房屋意见定为村队房不确切应监定为破产企业房屋,差异如下
名称
土地性质
批准部门
用途
服务性质
建造时间
交纳各项规费
主管单位
所属性质
征用享受
卖买法则
村队集体房屋
集体土地
没有办理审批手续
生产队间粮食储物
农业
有迟有早
无
村、队
农业用房
自建自用没有待遇
村内村民自购
破产企业房屋
国家划拨土地
县土管局审批.县政府批准
办公楼 工业车间
工商企业
1981年
安置费 青苗费等
孙端镇酒厂
工商企业用房
享受失土农民养老金(该村老人早就在享受失土养老金)
向社会各界公开拍卖
从以上区别可看出村队集体房与破产企业房屋根本不同。
第二篇:房屋协议书
房屋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就住宅及车库买卖有关事项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 住宅壹套及一楼车库杂物房壹间出售(出让)给乙方,其中: 住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车库杂物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上述住宅及车库杂物房的出售价(含出让价,下同) (以下金额均为人民币)。此价格自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书之日起不得变更。
第三条 付款方式:实行分期付款,首期支付陆万元整,第二期支付壹拾万元整。具体支付时间及方式如下:
(一) 乙方陪同甲方到银行归还上述住宅按揭贷款余额取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以下简称《房产证》时支付甲方售房款陆万元整。
(二)在甲方办妥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 《房产证》及车库杂物房的《使用权出让证》交给乙方的当天支付壹拾万元整。
第四条 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购房款并归还按揭贷款余额取回《房产证》后的十五日内,与乙方共同到房产部门办理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交给乙方。
上述住宅一经办理所有权过户手续,房屋的产权及使用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拥有产权及使用权,原入住人员或存放的物品必须在住宅所有权过户后的十五日内搬离。
第六条 鉴于甲方原来只拥有车库杂物房的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仅取得车库杂物房的《使用权出让证》,而《使用权出让证》又不能到发证机关办理“使用人”变更手续的实际情况,该车库杂物房及对应的《使用权出让证》自乙方付清上述购房款(含车库杂物房的出让金)之日起至该车库杂物房使用权终了之日止归乙方使用和保管。
第七条 上述住宅及车库杂物房的交易金额(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不包括售房应缴税费及办理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费等各种税费,此项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 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购买上述住宅、车库的款项支付给甲方的,由甲方按日加收违约金额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
(二) 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购房款后未按规定时间办理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以及车库杂物房《使用权出让证》交给乙方的,甲方除必须将住宅《房产证》及车库杂物房《使用权出让证》交给乙方外,必须按日支付全部售房款百分之 的违约金。
(三) 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搬离上述住宅及车库杂物房的,必须按市场房屋出租价格的三至五倍价格向乙方支付房屋租金。
(四) 房屋买卖协议签订后,甲方违约不出售(出让)上述住宅及车库杂物房,如已收取乙方的购房款的,甲方除必须按乙方规定的时间退还已收取的乙方购房款外,必须另行支付给乙方三万元整违约金;如乙方已付款但终止购房的,甲方只按已收款项的 80 %退回给乙方;如未支付任何购房款,无论哪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整。
第九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经 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市公证处存一份。
甲方: 乙方:
房屋借用协议书
经霍州煤电集团乡宁鑫博煤业有限公司(简称甲方)、乡宁尉庄桐上村小学(简称乙方)以及乡宁县桐上村委会(简称丙方)三方协商,甲方愿意将原天和煤业主体房屋(办公楼、餐厅楼)无偿借给乙方从事义务教育使用,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借房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为 年。
二、乙方入住后,应及时更换门锁,否则发生意外与甲方无关。
三、乙方承担使用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更不能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必须爱护房内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维修,否则照价赔偿。
四、在本协议期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合法居住权,不得收回房屋或转租他人,更不得无故终止协议;若乙方借办学之名在学校周围从事其他与教育无关的工作,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五、乙方在使用期内的安全管理责任全部由乙、丙两方共同承担,如发生火灾、煤气中毒、偷窃、违法、伤亡等事故均与甲方无关。
六、若乙方在本协议期满后需继续租用此房,应提前壹月与甲方商议。
七、甲乙双方在协议期内,均不得违约,如遇特殊原因,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八、如果拆迁此房乙方无条件搬出。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行作废。
甲 方:霍州煤电集团乡宁鑫博煤业有限公司 矿 长:
(盖 章)
年 月 日
乙 方:乡宁尉庄桐上村小学
校 长:
(盖 章)
年 月 日
丙 方:乡宁县桐上村委会
村委会主任:
(盖 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