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消防工程施工合同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市消防协会
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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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消防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发包人): 上海中星广告装潢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人): 上海兴盛消防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地产集团展示厅 。
二、工程地点: 世博村E地块3楼 。
三、建筑面积: 。
第二条 工程范围
乙方承包的工程范围: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 。
第三条 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请在方框内打勾):
√包工包料
□其他: 。
第四条 合同工期
一、本合同工期为 15 日,自乙方进场之日起计算。(除喷淋头需根据施工吊顶进度另外安装)
乙方接到甲方书面进场通知后 5 日内进场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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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工程价款
一、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展厅平面图和吊顶图经现场勘察,对展厅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进行设计,设计符合“消防系统安装规范”,并以编制报价单。
二、本合同总价根据甲方提供的内装修平面图纸和设计要求(见合同附件一)工程总造价闭口包干为人民币壹拾万零捌佰元整(RMB¥100800.00元)。
三、本工程在甲方提供的合同附件一图纸范围内,工程费包干使用;工程竣工后,不另行决算。
四、如甲方根据工程实际进展需要,对内装修图纸进行重大更改造成现场实际情况工程量有所增加,由此产生的费用按乙方20xx年7月 26 日《二次装修消防系统报价单》的标准另行结算。见合同附件二《二次装修消防系统报价单》
第六条 工程价款支付
一、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三天内,甲方预付合同总价的30%,材料进场施工过程中支付30%,验收合格后支付35%。
二、5%质保金(只负责新增加设备部分不包括原有设备)。
三、结算:支票或电汇。
乙方的银行信息如下:
收款公司:上海兴盛消防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 1001210009324801665
银行信息: 022100-工行上海市长寿路支行
第七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按本合同要求及时提供建设资金;如未能按时提供资金,乙方有权 - 3 -
终止本合同。
二、指派 同志为本工程甲方代表,负责监督工程进度质量,负责现场签证等工作,并解决应由甲方负责与协调有关的事宜。
三、不得私自变更防火结构。
第八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确保合同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二、及时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情况,安装结束后组织系统调试。 三、指派施卫东同志为项目负责人,负责本工程施工管理。
四、保证本合同消防系统产品及工程质量符合现行消防规范,顺利交付使用。
五、负责办理消防申报所有手续及相关资料,确保所施工的消防工程通过消防监督部门的验收。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与解除
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4 份,双方各执 2 份。
二、合同解除
(一)乙方已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甲方未按约支付工程价款的,且未支付部分价款达到本工程价款的 60 %时,经催告后 5 日内仍不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二)合同解除后,甲方根据已完成的工程支付相应价款,乙方应妥善做好材料、设备及工程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给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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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
甲 方:上海中星广告装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日 期:20xx年 月 日
乙方:上海兴盛消防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通信地址:上海市长寿路237号24、25楼
邮政编码:200060
电 话:021-62764567
日 期: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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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20xx消防分包劳务合同范本2a
消防安装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现场负责人: 电话 身份证号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款》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 工期要求:
必须符合建设方对工期的要求,按照甲方和建设单位签的总工期要求执行,工期 天,到 年 月 日止。如有工程延期责任认定方式:
5、 工程质量及进度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必须符合 安装工程施工及消防验收相关规范要求,满足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和相关技术标准;按工期总节点的完成,保证消防工程验收优质要求.
6、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满足建设方安全文明工地要求.
7、工程承包方式:
劳务队或施工班组 。 承包作业内容:
计价方式:
第二条:价款的支付:
第三条:零星和返工等施工签证单价
第四条:责任与义务
乙方责任与义务
1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甲方有提供方便,积极协助抢
险减损之责;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工程转包,如被发现经证实,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乙方施工合同。
3、乙方必须积极做好与其他施工单位配合工作,做好工地施工过程中的交接工作;
4、乙方必须做好施工过程中的设备、材料、机具等物品到场后的装卸及保护工作。工程施工完毕后乙方有义务将剩余材料搬运回仓库。
5、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由此造成的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造成材料等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工完场清,保持加工场地卫生整洁,节约用料,避免造成浪费;若施工期间领用的材料、设备数量大于
实际安装工程量(含正常耗损),乙方应承担经济损失。施工过程中乙方乱丢、乱放机具、材料,造成机具、材料被盗,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罚款。
7、乙方应遵守甲方管理制度及施工现场的相关规定,服从甲方的管理,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8、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资料员作好本合同范围内一切资料工作。
9、乙方负责施工完成的成品及半成品保护。
10、在合同规定的质保期内,乙方接到甲方通知,24小时内到达现场,对属于乙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维修。如乙方未及
时赶到,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11、工程竣工交验、移交物业后,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培训业主方有关消防管理、值班人员,使其基本掌握系统的操作。
12、施工期间的临时水电及生活设施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13、现场施工人员的工伤意外保险由乙方自行购买并承担所有的安全责任。
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监督乙方现场施工人员是否办理工伤意外险。如因乙方没有及时提供现场施工人员办理保险的有效证件,甲方有权令乙方停止
施工。甲、乙双方有提供方便,积极协助抢险减损之义务;
2、施工过程中若因甲方原因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及时支付工程劳务款,若甲方不及时支付,且协商无效后,乙方有权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进行申诉,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甲方有义务协调监理、总包方、建设方的相关事宜。
5、甲方指派项目经理和质料员负责该项目的所有协调、监督工作。
第五条:施工现场安全
1、乙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定,坚持班前安全训话,并形成班组活动安全纪要;
2、开工前乙方必须完善《施工班组安全生产责任书》、《工人安全生产责任书》、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汇签完毕;
3、乙方必须积极配合并执行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附加条款
第七条:材料供应方式
本工程所需主材料均由甲方负责供应。
第八条:其它
1.本合同条款双方应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违约。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议定。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总经理(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项目经理: 乙方身份证号码: 项目副经理: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第九条:合同附件:
日 日期 :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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