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1
药 品 不 良 反 应 / 事 件 报 告 表(仅供参考)
首次报告√ 跟踪报告□ 编码: 报告类型:新的□ 严重□ 一般√ 报告单位类别:医疗机构□ 经营企业√ 生产企业□ 个人□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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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因使用药品引起以下损害情形之一的反应:
1) 导致死亡;
2)危及生命;
3)致癌、致畸、致出生缺陷;
4)导致显著的或者永久的人体伤残或者器官功能的损伤;
5)导致住院或者住院时间延长;
6)导致其他重要医学事件,如不进行治疗可能出现上述所列情况的。
新的药品不良反应:是指药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不良反应。说明书中已有描述,但不良反应发生的性质、程度、后果或者频率与说明书描述不一致或者更严重的,按照新的药品不良反应处理。
报告时限
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于发现或者获知之日起15日内报告,其中死亡病例须立即报告,其他药品不良反应 30日内报告。有随访信息的,应当及时报告。
其他说明
怀疑药品:是指患者使用的怀疑与不良反应发生有关的药品。
并用药品:指发生此药品不良反应时患者除怀疑药品外的其他用药情况,包括患者自行购买的药品或中草药等。 用法用量:包括每次用药剂量、给药途径、每日给药次数,例如,5mg,口服,每日2次。
报告的处理
所有的报告将会录入数据库,专业人员会分析药品和不良反应/事件之间的关系。根据药品风险的普遍性或者严重程度,决定是否需要采取相关措施,如在药品说明书中加入警示信息,更新药品如何安全使用的信息等。在极少数情况下,当认为药品的风险大于效益时,药品也会撤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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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规范分级标准
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规范分级标准 0级:缺少单位名称(医院名称/企业名称)、患者姓名、不良反应/事件名称(不良反应名称)或不良反应/事件过程描述及处理情况(不良反应表现)、商品名称/通用名称(药品名称)中的任何一项视为无效报告
1级:单位名称(医院名称/企业名称)、患者姓名、不良反应/事件名称(不良反应名称)或不良反应/事件过程描述及处理情况(不良反应表现)、商品名称/通用名称(药品名称)
2级:1级+不良反应/事件发生时间(不良反应发生时间)、用药起止时间 3级:2级+用法用量(日剂量)、用药原因
4级:报表中所有项目填写齐全
注: 一、各级别中所列的项目均为必要条件,缺少任何一项归为下一级。
二、括号中的内容,为19xx年版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中的相应项目。
三、单位名称项空白或填写“不详”、“不知道”、“不清楚”、“不清”、“不明”等视为缺项。
四、患者姓名项空白或填写“不详”、“不知道”、“不清楚”、“不清”、“不明”等视为缺项。
五、不良反应/事件名称(不良反应名称)项空白或填写“不详”、“不知道”、“不清楚”、“不清”、“不明”等视为缺项;或者不良反应/事件过程描述及处理情况(不良反应表现)项空白或填写“不详”、“不知道”、“不清楚”、“不清”、“不明”等视为缺项。
六、怀疑引起不良反应的商品名称/通用名称(药品名称)项空白或填写“不详”、“不知道”、“不清楚”、“不清”、“不明”等视为缺项。
七、不良反应/事件发生时间(不良反应发生时间)项空白,视为缺项。录入数据库时填写为上报当年1月1日。
八、用药起止时间项空白,视为缺项。录入时填写为上报当年1月1日。
九、用法用量(日剂量)项空白或填写“不详”、“不知道”、“不清楚”、“不清”、“不明”者视为缺项。
十、用药原因项空白或填写“不详”、“不知道”、“不清楚”、“不清”、“不明”者视为缺项。
十一、关联性评价中省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项选择未评价(待评价)/无法评价时,视为缺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