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郭家河乡惠民大药房筹建申请书
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人徐清河,男,汉族,籍贯河南省信阳市新县,现有高中文凭,有药品经营、销售方面的经验,无不良品行记录和《药品管理法》第76条-83条有关规定的情形。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进一步满足新县郭家河乡各社区村民的用药需求。本着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经考察,我个人现拟在新县郭家河乡街道处开一家新药店,拟定门店法定代表人为”徐清河”。拟定门店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为“姚建设”,其具有中专学历,执业药师职称,并在药品经营行业工作15年,积累了一定的药品零售经营管理各方面的经验,能够独立处理经营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现特向贵局提出筹建申请。
拟开新店的房屋总面积40m2,其中拟设经营场所面积40m2,拟申报经营范围:处方药、非处方药: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等的零售。
新县郭家河乡惠民大药房将在组织机构,管理职责,人员设置,设施设备,药品购进,陈列储存养护,销售服务等各方面完全按国家《药品经营管理规范》(GSP)要求标准筹建,严格把好药品进、存、销等各个环节的质量关,守法经营,服务老百姓。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新县郭家河乡惠民大药房
20xx年1月7日
第二篇:07-5-9+药店申请表1
NO:
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
定 点 零 售 药 店 申 请 书
申请单位_______________
申请时间_______________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