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对父母遗产的处理协议
甲方:
哥哥(姓名)_________, 男,___岁,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弟弟(姓名)_________, 男, ___ 岁,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我们的父母分别于19xx年9月、20xx年7月病逝。有祖业房产宅基地一处,坐落在聊城市东昌府区古楼办事处东关双街64号,面积为277.73平方米。证号为: 柳园甲(89)字第3240号。此处房产在19xx年6月8日,父亲张学成(身份证号码: )、 母亲李玉兰(身份证号码: )现场主持,见证人叔叔张汝玺执笔进行分割,甲方(哥哥张连元)、乙方(弟弟张奎元)二人在现场,经过平等协商后签字并已在家庭内生效。分家后,乙方张奎元于19xx年、19xx年对分割的旧房子分别进行翻建。现在,我们居住的地段有开发的可能,特别是甲乙双方兄弟二人年岁已高。为了避免以后给下一代造成麻烦,经过充分协商签订以下协议:
1.继续执行19xx年6月8日父母主持、叔叔张汝玺见证、甲方、乙方 平等协商后签订的分家协议。宅基地面积一分为二,甲方、乙方分别拥有自己名下的部分。
2.甲乙双方在各自拥有的宅基地上,自己负责经营建造、翻修的房产 产权归自己所有。
3.如果以后政府征用或开发商开发,接受补偿时均按自己名下的宅基地以及房屋产权优劣各自接受补偿,互不牵扯。
4.根据上述三条款,以后政府征用或开发商开发时,如果提供回迁楼,各自按自己的产权享受回迁住房或接受补偿。
五、双方并约定其兄张连元的儿子张林、张奇为财产继承人,张奇代理办理相关手续;张奎元的儿子张东生为财产继承人,并代理办理相关手续。
以上条款经公正处公正、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委托授权人): 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
(委托授权人): 签字
年 月 日
授 权 委 托 书
我叫张奎元,我的儿子张东生,特授权为我的委托代理人。关于财产的相关问题,张东生的签字,我承认有效。
授权人: 张奎元
年 月 日
授 权 委 托 书
我叫张连元,儿子张奇。特授权为我的委托代理人。关于财产
相关问题,张奇的签字,我承认有效。
授权人: 张连元 年 月 日
第二篇:模板协议
协 议 书
甲方:抚州房屋建筑工程公司新余项目部
乙方: 周孝连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并严肃履行。
一、工程名称:
新钢8#高炉易地大修一标段土建工程。
二、工程地点:
新余钢铁厂厂区内
三、工程内容:
工程内容:基础、主体、屋面及零星工程等模板制作、安装、拆除、清运;模板脚手架的绑扎、拆除、清运等、室内满堂脚手架、室外外脚手架的搭设等全部工作内容。
四、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1、承包范围:图纸(包括变更内容)内的全部模板内容。
2、承包方式:包清工(包括人工费、机械费、工地内运输费、管理费、措施费、伙食费、辅材[铁钉、铁丝]等全部内容)
五、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甲方要求
竣工日期:各节点完工日期具体以业主和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要求甲方完工的目标为准。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拖期的,经甲方认可后予以顺延。如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拖期,则由乙方采取措施抢回,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经采取措施仍未达到业主要求甲方完工的工期时,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计价依据:
联合料仓框架标高8.1米(含8.1米)以下模板按每平方米(混凝土接触面) 肆拾捌 元(人民币);联合料仓标高8.1米以上框架及料仓本体模板按每平方米(混凝土接触面) 伍拾柒 元(人民币);电气室、液压站、烟囱基
1
础、矿槽除尘、设备基础以及其他零星构筑物模板按每平方米(混凝土接触面) 肆拾陆 ;以上模板分项工程内容包括(模板制作、安装、拆除、室内外脚手架搭设及拆除、满堂脚手架搭设及拆除、各种材料清运、堆放等全部工作内容)并包含所需要的附属材料。
七、工程款支付及结算的方式
1、根据实际情况每月按工程进度结算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进度款
2、工程款支付:由经营部填写进度报表单,经相关人员签字后方能支付
3、结算方式:按图纸内(含变更签证)实际铺设面积结算。
余款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决算后付清。
八、工程质量:
1、工程施工质量由监理单位、业主、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及甲方共同监督及指导交底。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按甲方及有关人员和国家现行施工规范施工造成质量验收不合格时,由乙方负责返工,所包含的一切材料由乙方自行负责。
3、施工现场要做到工完料清,如发生浪费或乱锯模板、方料、钢管则按材料的3倍进行罚款。尽量做到模板下料不浪费、模板就地取材的原则。
4、制作、安装、支撑、拆除、清运、堆码必须服从甲方指定地点堆放整齐,做到文明施工,井井有条;乙方负责自身需要材料卸车,材料码整齐。
5、现浇基础、柱、梁、板发现有跑模、走模、爆模现象每处罚款200-500元,在结算中扣除(进度款拨付时直接扣除)。
6、内外脚手架、满堂脚手架必须符合验收规范;三宝四口必须有醒目标志。
九、双方责任: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统一管理,文明施工(见相关文明施工管理条例),不得有发生打架斗殴、偷盗等事件。每发生一次罚款1000元,如果发现乙方人员偷盗或掩埋扣件,蝴蝶扣每只罚款200元/只。如情节严重送司法机关处理。甲方提供安全帽,安全事故控制在1‰内,轻伤事故由乙方负责在500元之内,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则双方进行协商。
2、乙方所有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要听从甲方有关人员的指挥和领导,并自觉遵守业主、监理及甲方的各项有关规定,如乙方不能按合同和施工方案要求组织施工或不服从业主、甲方、监理的管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退场并终
2
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必须接受监理单位、业主及甲方的监督、检查,严格按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等有关标准进行施工。
4、在测量过程中,乙方必须派人配合甲方管理人员每个节点或每层分中放线。
5、甲方发给施工图一套(白图或复印件)
6、负责材料的购买,材料的集中堆放。
十、特殊条款:
1、甲方与乙方必须签订建设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合同,并应负责对自己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有关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十一、合同有效期限:
在满足本合同第十条特殊条款的前提下,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余款结清后自动失效。
十二、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需协商解决。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十四、合同附件:
建设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20xx年5月13日
3
建设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
发包单位:抚州房屋建筑工程公司新钢项目部 承包单位:
甲方将新钢8#高炉易地大修一标段土建工程所有的模板制作、安装承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江西省承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条文,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新钢8#高炉易地大修一标段土建工程模板制作、安装
2.工程地址:新余钢铁厂厂区内
3.承包范围:模板的制作、安装以及相关联的附属设施、措施等全部工程内容
4.承包方式: 包清工(含设备、辅材)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 甲方要求日起开工至 甲方、业主要求日完工。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江西省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1)工程项目应有甲方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
(2)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交底; 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
4.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
4
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5.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周孝连火工作;甲方指派 叶福禄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甲方应该认真整改。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9.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10.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接,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有擅自使用方负责。
11.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或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订有关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
5
求,借入方必须进行检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借入使用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用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负责。
1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的现场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1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进赣施工的外省市特种作业人员还须经江西省有关特种作业考核站进行审证教育;中、小型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6.贯彻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关方负责。
17.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8.乙方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向地区(县)劳动局劳动保护监察
6
科(股)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19.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甲、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上海市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县)劳动保护监察部门等有关机构。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20.其它未尽事宜
21.本协议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议单位双方,如遇有与国家和江西省的
有关法规不符者按国家和江西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22.本协议经立协议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区(县)劳动局劳动保护监察科(级)、及有关部门各一份备案。
23.本协议同工程合同正本同日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
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代表人 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