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书写格式
一,处方内容应包括以下几项:
1,一般项目:医院全称,门诊或住院号,处方编号,年、月、日,科别,病员姓名、性别、年龄,疾病诊断; (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在右上角需有专用标记;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处方需有病人身份证号码,或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急诊处方需有“急”字); 2,处方正文需有“R”标记;
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签字; 3,配方人签字,检查核对人签字,药价; 二,处方书写规范:
1,字迹清楚、涂改必须在涂改处医师签字;皮试标记心须醒目;
2,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
3,中西药品不能混用一张处方;
4,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慢性病可酌量延长。 5,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医师更改日期; 6,医师不得为本人及家属开处方。
三,处方书写格式:
1,药品排列以先注射剂(静脉、肌肉)、后口服药、再外用药为顺序;
2,处方格式以每药“两行全量书写法”为准,即第一行为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含量、浓度)、数量(容量)、总量;第二行为用法,包括剂量、给药途径(口服者一般可免写)、给药时间及次数、特别嘱咐(如皮内试验)等。 3,药品应书写全称正名或通用的商品名。
4,药品含量、剂量及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药品用法定计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计算(IU);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第二篇:处方的书写格式
处方的书
1、Rp:
药品名 剂型号 规格 总个数
2、用法
3、药价: 药剂: 医生:
处方的区别:
(1)淡红——麻醉药品
(2)淡绿——儿科
(3)淡黄——急诊(或ho)
(4)白色——普通
处方中数量的书写
1、 单量法:适于片剂,胶囊剂等可数剂型
(1)药名 剂型 规格*总个数
用法
(2)药名剂型 单次量*总个数
用法
2、 总量法:适用于酊剂、软膏等不可数剂型及复方制剂。
处方中常用的外文缩写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