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对****工作意见建议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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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的看法和需求,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现特向各有关单位征求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便****。 我 一行 人,拟于 年 月 日赴贵单位走访面谈。我们将诚恳地接受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感谢贵单位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如果走访时间需要调整,敬请通知我们。联系人: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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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第二篇:关于征求意见的函
关于征求意见的函
各中小学校:
现将《嵊泗县中小学电化教育(信息化管理)、实验管理、图书管理评估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你们在6月5日前把意见反馈给局装备中心,联系人:王苗国,电子邮箱yijgg@163.com,联系电话673689。
教育局装备中心
20##年5月27日
关于印发《嵊泗县中小学电化教育(信息化管理)、
实验管理、图书管理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
根据当前我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际,为全面提升中小学电化教育(信息化管理)、实验管理、图书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中小学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实施,提高办学水平,促进学校全面和谐发展,特制定本评估标准。
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提高整体管理水平为目标,以促进“数字化校园、标准实验室、书香校园工程”为内容,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为途径,努力创设有利于学校全面规范发展的教育环境,为实现教育现代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 评估内容
本评估标准分为三大块,一是数字化校园建设工作;二是标准化实验室建设工作;三是书香校园工程建设工作。评估办法采用听取汇报、师生座谈会、现场查看、查阅台帐、看成果展示等。
三、 评估程序
每学年结束后,学校先对本学年度的各项工作进行总结和自我评定,赋好自评分,于每年的9月底前报送教育局装备中心,教育局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学校进行专项检查评估。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直接列入学校年度工作考核。
附件:1、嵊泗县中小学教育信息化评估标准(试行)
2、嵊泗县中小学标准化实验室评估标准(试行)
3、嵊泗县中小学图书馆(室)评估标准(试行)
嵊泗县教育局
20##年5月25日
嵊泗县中小学教育信息化评估标准
(试行)
嵊泗县中小学标准化实验室评估标准
(试行)
嵊泗县中小学图书馆(室)评估标准
(试行)